('海因里希轻轻哼笑了一声:“你还真是……”没有哪个贵族小姐愿意吃这种苦头的,又不是女骑士需要磨练自身。
“这是我的领地啊。”陆希耸耸肩,“为了建设自己的领地,辛苦一点不也是应该的吗?”
海因里希嘴唇微动,又把到了嘴边的话咽了回去——建设自己的领地?有几个领主会觉得这是自己应该做的呢?大部分人在缺钱的时候只会想到征税。像冯特伯爵这样肯安排自己的骑士来对抗魔兽潮并且从中获得皮毛和魔晶的,已经算是个异类——莫非玫瑰家族就是专出异类的吗?
也许这个契约签得不错。海因里希心里忽然浮出这个念头——虽然没能直接控制一个神职人员混进圣城,但看看这个女人“建设她的领地”,或许也能给他带来不少收获……?
第72章我家有矿(一)、那块地方的土壤一定是含盐的
到了第二天,陆希才知道为什么冯特伯爵会把仆人和厨娘都带上。
整支队伍共计四十人,除了冯特伯爵和陆希之外,约翰与丹尼尔全都来了,另外还带了八名初级骑士,剩下的就都是仆人和奴隶了。
骑士们骑着半鳞马,还有几匹普通马匹拖着一种类似雪橇样的窄长滑车,车上装载着食物和帐篷之类,然后厨娘和琳也沾了光,她们可以跟杂物一起,坐在滑车上,由马拖着走。至于可怜的海因里希嘛,他和奴隶一个待遇——自食其力,用两条腿走。
丹尼尔绝对是在借机整海因里希。陆希毫无同情心地想,然后上了自己的马。
是的,她也有马,是一匹温驯的小母马,并不高大,浅褐色的毛皮配了一双同样浅褐色的大眼睛,实在是很可爱。
并且,虽然马是普通马,但马具却是刻有神术阵的,能保证这匹小母马乖乖的不乱跑乱跳以至于把乘客摔下来,还配有一个保护罩,能够抵挡中高级骑士的全力一击。有这个配置,陆希可算是很安全了,不会骑马也没关系,只要她能在马鞍上坐住,别自己吓得掉下来就行。
这难不住陆希,这么矮这么乖的一匹小马,实在没啥可怕的。马鞍子也挺舒服,考虑到陆希第一次骑马,还装了厚厚的垫子,以免磨破大腿和屁屁。
她就坐在这匹小矮马上,走出边陲镇的城墙,穿过了外面的大片田地,一直走入了山林之中。
一进山林,陆希就开了眼。约翰走在队伍的最前头,浅绿色的光芒从他身上散发出来,凡被这绿光接触到的植物,除了参天大树实在不能动之外,横伸出来挡路的树枝纷纷垂下,横跨半空的藤蔓被拉断,连同在上面爬动的虫子一起滑落下来,堆在了地面上。
视野骤然开阔,陆希还没感叹呢,就发现脚下那茂盛的野草也伏倒在地,成了一层草毡,正好让后面马匹拖拉的“雪橇”滑过。
诶,这不就是滑草嘛。要不是已经在马背上坐好了,陆希都想坐到滑车上去试试了。难怪冯特伯爵敢带厨娘,约翰这简直就是个开路机啊。
当然,开路机也是有限制的,约翰只能让植物们让开一条路,却不能移动土石,把起伏不平的山路变成大道,所以大家行进的速度依旧有限,再加上还有奴隶步行,真像出来郊游的了。
“那位伯爵大人,就到这么近的地方来历练?”要是按这个速度算,走一天也没有多远的。
丹尼尔策马走在陆希旁边,大概还是怕她掉下来,闻言连忙解释:“那个时候,还没有边陲镇呢,这里都是山林,魔兽也比现在更多……”那位诺伊尔大人可是从青石城出发,距离自然远了。
陆希一想也确实是这么回事:“那个时候魔兽很多吗?”老实说别看天天听见魔兽魔兽,其实她到现在为止一只都没有见过呢。
丹尼尔看见她的黑眼睛专注地望着自己,顿时莫名有些紧张:“很,很多。就,就像现在的魔兽潮一样。”他说完了,自己也觉得结巴得可笑,连忙定了定神,仔细解释,“那时候长云领的山林面积比现在还大,经常有魔兽离开山林去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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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人类……”
陆希听他描述了一下才知道,那会儿光明大陆是低级魔兽满街跑,中级魔兽随时见,高级魔兽不稀奇,顶级魔兽都不算。要不是人类奋起反击,搞不好光明大陆就成了魔兽大陆了。
不知道为什么,丹尼尔在讲述这段“草莱初辟”的历史的时候,陆希却忽然想到了海因里希说过的话——那个时候,魔鬼是跟人类一起抵抗魔兽的。
老实说,听丹尼尔这描述,魔兽当时的优势真的不小,如果再加上魔鬼——单凭人类,真的能取得胜利吗?
当然在教会的宣传中,这主要是他们的功劳,是主降下神恩,而教会团结并领导民众,经过艰难的战斗,才取得了辉煌的胜利。没有教会,就没有光明大陆,没有现在的新生活!
虽然陆希并不怀疑人类的顽强坚韧,但出于对教会的不信任,教会越是吹,她就越有点怀疑,毕竟神职人员的能力似乎偏向祝福这一方面,比较缺乏直接的杀伤力,在与魔兽的战斗中能起到多大作用不太好说呢。那战斗前线就等于只有骑士顶上,这——真能顶得住吗?
打住!陆希在心里警告自己,现在还没证据呢,也不能直接就相信海因里希啊,虽然这个魔鬼看起来还挺诚实的样子,但别忘了,他可是最善于蛊惑人心,能把法比奥和伯爵夫人都玩得滴溜转的角色,要真是那么实诚,她现在大概还在黑莓镇的贫民区里采蘑菇呢,哪儿能当上伯爵小姐?
暂时抛开这个念头,陆希专心听起丹尼尔讲述魔兽来,这一听才知道,原来那本魔兽图鉴里的一些顶级魔兽,现在都已经绝迹了。
“比如说黄金比蒙,比如说狮鹫,比如说奇美拉,比如说三头犬双头犬……”丹尼尔说起这些,逐渐忘记了刚才的窘迫,开始滔滔不绝。
别说,他讲起来还挺生动的,魔兽图鉴毕竟限于篇幅,有些魔兽的习性就没有介绍得那么清楚。而且作者也是古早的人了,对于长云领现在的情况自然不如丹尼尔说得清楚。
原来长云领从前是出现过多种顶级魔兽的,但现在存在的最危险的魔兽,大概就是地行龙与雷鸟。
地行龙的外形像稍微缩小些的霸王龙,但尾巴更长,身体也更灵活。且它们背上还有一对儿发育得不很完全的膜翅,虽然没法儿飞起来——要是能飞也不叫地行龙了——但却能让它们转向更加灵活,甚至还能增加奔跑的速度。
这东西那张大嘴咬合力极强,连高级骑士的斗气盾都经不住一咬,高级以下更不用说了,简直就是去送菜的。
教会曾经有位屠龙圣骑士,就是因为他独力斩杀过两头地行龙,所以得到了这个辉煌霸气的称号,载入史册。
不过地行龙虽然列入顶级魔兽,但其内部也是分三六九等的。普通的地行龙还不脱野兽的范畴,主要还是在身高力大、牙齿锋利这一方面发展,其威力只算高级魔兽,但在此基础上再次魔化的地行龙会拥有吞噬之力,这才是它们被称为顶级魔兽的原因。
“吞噬之力?”陆希听得有点糊涂,霸王龙——啊不,地行龙长着一张大嘴,不就是用来吞噬的吗?
“不是这种。”丹尼尔连连摇头,“有了吞噬魔力的地行龙,是能将攻击它的力量吞噬掉,不但能减免伤害,还能将其部分转化为自身的能量。”
既减伤又回血?陆希也是服气——这怎么打?那位屠龙圣骑士,斩杀的两头地行龙里,就有这么一头拥有吞噬之力的,现在想来,着实是牛b啊!
丹尼尔有些忧心地抬头望了望前方郁郁葱葱看不到边的森林:“现在黑云山里还有地行龙,去年就出现过两头普通的。”当时还是冯特伯爵亲自出手,跟约翰一起斩杀了一头,赶走了一头。可是有普通的就可能会有再次魔化的,假如真的来这么一头,整个长云领都没有人能抵挡。
他没有把话说完,但陆希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了,顿时也有些毛骨悚然:“会有顶级的出现吗?”
“也许不会的……”丹尼尔恍然发觉自己吓到了伯爵小姐,连忙掩饰,“毕竟二度魔化的地行龙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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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其少见的。”
少见就是还有的意思。陆希不由得沉思起来:“这样想来,要对付这种地行龙,要么就是一击致命,要么就只能慢慢磨了……”
“一击致命谈何容易……”丹尼尔观察了一下,看她确实并不是被吓坏的样子,才敢继续这个话题,“慢慢磨倒是可以,只是我们的力量不够,而且——”最麻烦的是,己方并没有回血功能,长云领现在可没有神职人员啊。
“地行龙是能吞噬所有的攻击力量吗?”陆希心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比如说,普通人用弓箭去射它,它也能吞噬掉弓箭的力量,并且转化为己用吗?”要是这样的话,可有点不合理了呢。
丹尼尔茫然:“普通人?用弓箭?”那有什么用吗?谁会让普通人用弓箭去射一头顶级的吞噬地行龙啊?
“我就是说说。”看来是没人试验过,陆希也就暂时把这想法压了下去,“再说说雷鸟吧。”
这么一边走一边说,旅途倒也不那么无聊,在天色未黑的时候,他们已经到了预定的休息地——那个小山谷。
走到这里,植被就明显地稀疏了起来,仿佛一个到了年纪的英国人,只有靠近银光河的那一边还是草木茂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