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林琅的脸清秀则清秀矣,但绝不至于到雌雄莫辨的程度,以前也从来未有人错认过他的性别。只不过现代社会大部分男生都是剪短发,林琅这一头长发及腰,还用蝴蝶结橡皮圈绑了起来,保安大哥没看清楚,就以为他是女生了。
钟鸣之摇摇头:“可能是你这头长发让人误会了。”
林琅反手往后摸了一把自己的长发:“我看这里的男子好像都不束发?”
“一般来说是这样,也有留长发的男生,不过比较少。”
林琅毫不迟疑:“那我也剪个短发吧。”
“……”
钟鸣之并非长发控,但看着这一头漂亮光滑堪比电视上洗发水广告模特的头发,还是觉得有点可惜。
摸起来手感一定很好,钟鸣之心想。不过他也就想想,毕竟两个人关系疏远,唐突去摸人头发只会显得他很变态。
说是带林琅去吃好吃的,两人折腾了这么半天,这个点很多店早就打烊了。他这地方虽然也有几家提供宵夜的店,但钟鸣之看着林琅的样子,觉得他顶多是个高中小屁孩,应该更喜欢垃圾食品,于是决定带他到小区附近的M记填填肚子。
要是让林琅知道了这个想法,非得气死不可,堂堂一个活了几百年的魔尊,被人当小屁孩看。
一路上林琅都非常好奇,但他不想表现得像个乡巴佬,就硬憋着一张面瘫脸到处瞧。
这个地方无论是建筑还是其他东西,都是方方正正的,像一个个大箱子插在土里。即便是夜晚也灯火通明霓虹乱闪,路上行人没有需要提着灯笼走的。
林琅不得不再次感叹,明明是个没有灵力的贫瘠之地,这里的人却不知哪来的聪明才智,用了别的方法做了许多在修真界要耗费大量灵力才能做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