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因为什么?
因为他不爱你呗,傻缺妞。
但这些字字如针尖麦芒的大实话,萧欢歌并没有一骨碌捅出来再次伤方晓染的心,只一个人憋在心底暗自吐槽。
看着方晓染为沈梓川憔悴痛苦的模样,萧景城心痛难忍,视线落在吧桌摆放的一束玫瑰花上,顺手取了一枝娇艳欲滴的玫瑰往方晓染的手心一放,温柔地眨了眨波光潋滟的桃花眼,“染染,沈梓川那种不是好鸟的魂淡,你早就该一脚踹开他了。从十七那年被你救了这条命,我可一直都在等着你回头爱上我呢,只要你愿意,我随时都准备着风风光光娶你回家!”
沈梓川突然同意离婚同意放过方晓染,萧景城的心里好似大冬天吃上了热气腾腾的火锅,从里到外都透着一个爽字。
必须承认,和沈梓川相比,他除了稍微年轻那么一点点,毫无任何优势。
拥有这种堪称极品优秀的男人做情敌,根本没有胜算,他也早就做好了默默呆在方晓染身边做她一辈子男闺蜜的心理准备。
不料,突然间峰回路转啊,不多喝几杯美酒,不足以表达他此刻欢喜到极致的心情。
于是,两男一女的组合,方晓染和萧欢歌面色郁郁,惟有萧景城唇角微翘,却又努力压制下去,一副开心又不敢完全显露出来的矛盾神色。
“景城,我心情不好,你就别再跟我开玩笑了。”
方晓染目光空洞地晃荡着手里的酒杯,苦笑地摇了摇头,“欢歌,你知道吗,我一直以为是我爱沈梓川还爱还不够努力,他才会一心惦记上方嫣容,但其实……不是这样的,是因为,他一直都没有想过让我走进他的内心走进他的世界!我于他,只是个陌生的熟悉人,只是他偶尔需要发泄的工具罢了。
我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既然他真心爱着方嫣容,又为什么要答应娶我?
就算沈爸爸用整个沈氏集团作为筹码逼着他娶我,以他的性格,如果他不想,这场婚姻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她曾经在沈梓川从她的身体上得到餍足后,趁着他心情还算愉悦,半无意半试探地提出了这个疑问,但男人只是眯着狭长的眸子睥睨了她一眼,薄唇边漾起一抹淡淡的笑纹,什么也没说。
后来,他不说,她就再也不问。
“妞,别把所有的错都背在自己身上,你没有错,错的是沈梓川那个有眼无珠的混蛋!
他娶你自然是因为你胸大你能让他下半身勃起,你比方嫣容那个戏精白莲花胸更大脸蛋更美身材更棒!男人呐,姐我可是最了解了,都是一堆精虫上脑的魂淡玩意!”
萧欢歌心疼地拿起纸巾给方晓染擦眼泪,以为嫁给了她从十六岁时就一心欢喜的男人,从此能过上幸福快乐的日子。
可这四年来,方晓染究竟过的什么日子,再没有人能比萧欢歌更清楚。
深爱一个人却得不到对方的回应,爱而不得,弃之却不舍,好比沈梓川之于方晓染,萧景逸之于她萧欢歌。
听了萧欢歌的话,方晓染的心更痛,仰头一口喝光酒杯里灼烧的酒液,自嘲地冷笑,“因为我的身体能吸引沈梓川,所以,他娶我只欢不爱吗?”
她在那个残忍冷酷的男人心里,什么都不是,就是个花了高价娶回来发泄的玩具,仅此而已。
方晓染惨然地闭了闭眼,不愿再想这个极度悲伤的问题。
喝多酒的后果,就是方晓染蹲在酒吧门口的花坛边,大口大口地呕吐,吐得两腿虚软双眼昏花,脸色染上了层层煞白。
如果不是萧景城和萧欢歌在身旁用力搀扶着身体,她早就瘫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咳咳……我没事,欢歌你先送我回家吧。”
即使脑袋晕乎乎的,但方晓染还是摆手谢绝了萧景城要送她回家的好意,转身把希翼的目光投在萧欢歌的脸上。
孤男寡女,她又醉醺醺的,被李嫂看见了,嘴里不说,心里也会嘀咕。
万一她在沈梓川面前说漏嘴,只怕萧景城又要被那个男人记恨上。
萧欢歌怜惜地拍了拍方晓染苍白的小脸,刚要开口说“好”,眼角的余光扫到一个熟悉到骨子里的清俊男人在几个黑衣大汉的陪同下正缓步走进酒吧,心口一阵慌乱夹杂着甜蜜的悸动,急忙把方晓染推到萧景城的怀里。
“染染,我好像看到萧景逸了,我要马上去追求我心爱的男人,没时间送你回家,sorry。堂哥,英雄护美的机会我就送给你,一定要把染染安全送到家……不说了,时间快来不及,我得赶紧跟过去!”
脚下踩着十厘米的高跟鞋,萧欢歌却如履平地般,转身风风火火跟了上去。
见色忘友到这种份上,简直天理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