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周,曹小雷的日子,都无法用华夏五千年的丰富词汇去形容。
多少年前,其实曹小雷期盼的就是这种日子,有个漂亮的女人,无怨无悔的给他做饭,温柔体贴的照顾他,一日三餐都不愁,吃的舒舒服服,看的养眼滋润。
这点于枫做到了,而且是让人竖大拇指的做到了。
菜菜精致,到了吃饭的点就来送饭,不管这货是在家里,还是在公司,一概无法阻拦于枫的准时到达。
如此这番之下,刘薇薇和叶晴刚开始的不屑,怀疑作秀,渐渐变作了错愕,变作了同仇敌忾,继而一个个为了抢夺在曹小雷心中的那点地盘,开始了明争暗斗。
于是一种本应是如泡温泉般舒适幸福的感觉,发展到现在就成了水深火热。
这日曹小雷这位从来不上班的警员,依旧是被刘薇薇揪着来了谢氏实业的办公楼,其实他来这里,百分之九十九的工作就是挥霍时间,在恬静的呼吸中,与漫天神佛畅游梦乡。
可是为了将他绑定在自己周围,刘薇薇还是下了死命令,就是给他安排一张床,也要必须在她身边。
她真怕,在于枫的温柔下,会沦陷。
虽然这货不是万中无一,但没了他的世界,在刘薇薇看来一定是没了色彩,变得空洞苍白。
到了中午的时候,谢氏实业的大门前,一辆气派的保时捷开了进去,然后许久未见的吴恒穿着一身修身的白色衬衣休闲裤,带着墨镜帅气的走了下来,他身子挺拔外貌虽然冷酷,却自有一种深沉忧郁阳刚的质感。
即便没有曹小雷帅到惊动党的层次,但还是让前台小姐看的脸蛋发烫,眼神顿了一下。
说明了来意后,前台小姐打了一个电话,然后让吴恒去了办公楼的十层。
“稀客啊,怎么想起来找我了?”
曹小雷站在电梯的出口,一个熊抱搂住了吴恒。
虽然吴恒向来都是闷葫芦,很少找他聊个天吃吃饭,甚至打个电话都少的可怜,但曹小雷却感觉吴恒这种汉子,最值得交往,不花哨但真挚,不热情却真诚。
“当然是要紧事,要不我也不会跑一趟啊,油钱很贵的。”
破天荒,吴恒居然乐着开了个玩笑。
然后就见他从后裤袋拿出了一个火红色的请帖,“兄弟我下周结婚,当哥哥的你一定要备好红包,准时参加,否则的话别说我认识你。”
“人绝对到,红包吗?借钱也给你添上!”
曹小雷锤了一拳吴恒笑哈哈的道。
“中午一起吃个饭聚聚?”
吴恒邀请道,曹小雷这种蹭饭达人当然不会拒绝,不过两人还没离开,就见楼梯的门忽然打开了,然后一位美貌的女子穿着浅绿色的淑女装出现在了里面,两条白藕般的玉腿迈出来的一霎,就连喜怒不形于色的吴恒,都傻了片刻。
这女子全身没有一处,不让人惊艳,或是清纯或是知性,或是成熟或是温柔,很难想象这么多的气质,居然都不排斥的在她身上散发了出来。
就如坠入凡尘的仙女,不食烟火。
“小雷饿了吧,我给你做好饭了,你趁热吃吧,这位是你朋友?”
于枫亲切的道,曹小雷木讷的点了点头,然后于枫伸手大方的和吴恒握了一下手,五指柔若无骨,软如初雪,让冷酷的吴恒脸上不经意的红了一下。
还没等说什么,忽然另一边的走廊里,刘薇薇找了过来。
见于枫也仅仅是刚来,她稍稍放心了下来,眼中的窃喜一闪即逝,“小雷,我没时间给你做饭,但我专门找食堂的大厨,给你做了两道你最喜欢吃的菜,就在会议室来吃吧,快别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