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31章 那朵美丽的白玉兰</h1>
凌迟,是古代一种很残忍的酷刑。
据史料记载,有三个遭受凌迟的人,死的最为悲惨。
一个是明朝时的大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千六百刀,哀嚎了三天三夜后,才死去。
一个是被崇祯帝自毁长城的袁崇焕,他死的比刘瑾还要惨,不但被凌迟了几千刀,割下的肉,还被不明真相的围观爱国群众们,哄抢后烤熟了当场吃掉。
最后一个则是石达开的六岁小儿子满清人对他处以凌迟极刑时,怕他年纪幼小抗不住,会早早的死去,特意每天只割他一刀,等他活到十五岁时,才得以解脱。
叶修罗觉得,她要凌迟恶棍时,最好是把三个“著名”的凌迟案例,完美糅合在一起。
那就是割恶棍三千六百刀,每割下的一块肉,都会烤着吃了,要吃够九年,才能让他获得解脱。
唯有这样,叶修罗也许才会原谅他,曾经对她犯下的滔天罪恶。
沈岳肯定能从她狞笑的神色里,看出她心里是怎么想的了,所以眼神才那样绝望。
他想求饶,想让她干脆杀了他,可他却发不出一点声音。
因为他的嘴巴,已经被叶修罗亲手用丝线,牢牢的缝住了。
罗爷特别厌恶别人发出的惨叫声,比恶狗咬人的声音,还要难听一万倍。
她无视他哀求的目光,刀尖顺着他的右脚脚尖,一路向上。
随着锋利的刀尖划过,沈岳右腿上出现了一条细细的红线,最终落在男人最致命的地方。
她觉得,凌迟男人时,最好是先从这个地方下手。
男人这东西,简直是太丑陋了,一点不像女性的特征,看上去充满了美感,这对凡事都追求完美的罗爷来说,简直无法忍受。
一刀下去!
血光迸溅。
恶棍双眼上翻,昏死过去时,高举着那个东西的罗爷,再也无法控制心中的喜悦,纵声狂笑起来。
咔嚓!
有雷声在耳边炸响。
肯定是老天爷也对她残忍的手段而不满,打了个霹雳,震得窗户玻璃都嗡嗡作响。
“啊!”
叶修罗惊叫一声,猛地翻身坐起。
眼前的恶棍不见,她手里自然也没有那个丑陋的玩意,只有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单,空气中弥漫着难闻的苏打水气息。
刚才只是一个让叶修罗解恨的美梦,但打雷了却是真的。
窗外,夜风吹着树梢不住的摇摆,就像恶魔的蛇发,细细的雨丝砸打在窗户玻璃上,发出毒蛇吐着猩红信子游走时的沙沙声。
还真是不同的人,看待不同的事物时,会有不同的看法。
叶修罗想到了这些。
但如果换成沈岳那种乐天派,会把这场突来的秋雨,当作是老天爷的馈赠,让闷热的天气总算凉爽了,可以睡个好觉。
呆呆望着窗外,叶修罗屈膝坐了半晌,才喃喃的说:“可惜,刚才只是个梦。嗯,但只要努力去做,美梦也能成真的。”
她刚说完这番话,忽然想到了什么,连忙拿起手机看了眼时间。
晚上十一点整。
她来医院时,还不到九点半。
她只是个做了个梦的工夫,一个半小时就不知不觉的过去了。
恶棍那边,应该传来消息了。
随手扔下手机,叶修罗回头对门外叫道:“丛林,你进来!”
并没有谁安排丛林,在罗爷稍事休息时,要守在门口给她当门神。
但叶修罗希望,她需要谁时,谁就要立即出现在她面前。
要不然
她的话音刚落,门就开了,丛林从外面闪身进来:“大小姐,我在。”
他嘴里说着,目光飞快的从床上扫过。
仅仅是一扫而过,丛林就感觉心脏砰的跳了下,有了口干舌燥的感觉。
丛林是纵横东北数年的东北狼,搀着老太太过马路的好事或许没做过,但肯定霸占过很多漂亮女孩子,对于美色早就免疫了。
可他现在感觉,被他拥有过的女孩子加起来,也比不上叶修罗的一只秀足。
貌美如花,身材性感,内心却比蛇蝎更甚的女人,一只白生生的小脚,随意搭在床下,就像一朵盛开的白玉兰花。
丛林明明只看到了一只秀足,却仿佛受到了希腊神话中女魔美杜莎的致命诱惑,只想不顾一切的扑上去,骑在她身上,策马狂奔到天亮,哪怕力竭而死,此生也不虚了。
别看叶临空平时把丛林视为心腹,但他心里却很清楚,他在叶家兄妹眼中,只是一条使唤着还算顺手的狗。
等他的利用价值被榨干后,就会被宰了,做成狗肉火锅。
丛林明明知道这点,还甘心跟随叶临空供其奴役,并不是被他豪门世家公子的光环所倾倒,而是有所图。
叶临空把他当狗来奴役,他当初在接到橄榄枝时,又何尝没有仔细考虑过,决定把叶少当做跳板,来爬上更高的台阶?
要不然,就凭丛林在东北道上说一不二的身份,有必要给人当狗使唤吗?
丛林想的很好。
现实却很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