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1506章 三个牛逼的标点!</h1>
说到这里,如烟已经明白我要表达的意思了!
准确说,是明白拓跋宏如何扭转乾坤的手段。
这丫头又开始感叹起来,不停嘟囔着,话里话外的意思就是,这个拓跋宏怎么那么腻害呢?我柳如烟咋就不能在有生之年认识几个这样的牛人呢?
看着如烟眼睛里小星星乱窜,我没好气道,“想认识拓跋宏吗?行啊,等我回T市,带你去曾青窑好了。”
“那是什么地方?”
“坟场!”
立马,如烟不说话了,唯有轻轻叹息。
两人沉默片刻,柳如烟又缠着我继续说案子,拗不过她同时我也想将这个完全不存在可复制性的案例讲给她听。
于是我说,“其实拓跋宏在王洋一开始让他签署那些文件的时候,便已经留了后手,唉,这家伙太厉害了!”
感叹完毕,我继续,“每份材料上都需要拓跋宏签字的,但,对于涉嫌犯罪的证据指证,并不是老百姓想的那样,随便签个字,然后摁个手印啥的就算完事。一般的流程都需要犯罪嫌疑人最后看一遍笔录,然后再签字。”
“这个我知道。”如烟已经有些迫不及待,显得很不耐烦了。
“但你不知道的是,对于那些实物证据的供述,往往需要犯罪嫌疑人做更多配合。比如,小偷偷东西,不但需要嫌疑人伏法认罪,还要手指那些赃物进行实体拍照!明白吗?就是留下影像证据。类似的,对于这些材料性实物证据,还需要犯罪嫌疑人写下一行字!
“什么字?”
“一般来说,是警方已经写好的,印在口供专用纸上,让犯罪嫌疑人照抄的话。比如可以写成:本人承认口供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笔录材料上所有供述,本人没有表示异议的地方,警方可以以此作为相关案件证据,签字人:XXX。”
“啊?!”柳如烟叫了一声,“还这么麻烦啊!”
“你以为呢!”见她诧异的样子很好笑,我忍俊不禁,“如烟啊,所以说隔行如隔山,随着我们国家的法制不断健全,这些流程化的东西也同样如此,甚至每隔一段时间还会有微调。你不是警察阿姨,你怎么能知道呢?”
“好吧…”如烟没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