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465节</h1>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飘香,这股香味无双闻不到,只有所有雌性生物才可以嗅到它的特殊意味,其中也包括女人。
马丫嗅到这股香味儿后就觉得浑身燥热不堪,心里七上八下的,也说不清那是个啥感觉。她赶紧从腰中掏出个小瓶子,打开盖子闻了闻,这才强把那香味压了下去。
哗啦啦……树丛中又晃动了起来,这次,是从那头老狈躲藏的方向传来的。麝鹿王很机警,立刻抬起头来盯着那边的灌木丛做好了战斗准备。它的两条后蹄子不停地刨土,而且还在地上撒了泡尿,它在用它自己独特的方式告诉对方,这里是自己的地盘,不容其他野兽入侵。
突然,一个黑影从灌木丛中冲了出来,竟然就是那头狈眼!那狈眼也十分健壮,长着尖牙利齿,它站在麝鹿王面前呲牙咧嘴不停地咆哮。相对比,这两个家伙旗鼓相当,谁也不愿后退。
无双心想,这老狈狡猾无比,怎么只派了一头狼王来捕猎麝鹿王?这家伙可是灵兽之王,没那么好对付。一头狼再凶,对于麝鹿王来说那可是以卵击石了。
嗷……嗷……嗷……狈眼仰天长啸,发出一声声令人胆寒的嚎叫。紧接着,从它山后的灌木丛中,竟然蹭蹭蹭连续窜出来七八条凶猛的豺狼。这些豺狼立刻把麝鹿王团团围住,张开爪子就打算冲上去扑咬。
“这些山狼死定了!”马丫断言道。
“死就死吧,狼是群居动物,捕猎时候一般都是群狼一齐围猎,不管遇到多可怕的猎物他们总能仗着凶猛的狼性战胜对方。虽然这麝鹿王修为高,不过遇到群狼也够它喝一壶了,咱们就在这儿看热闹,待它筋疲力竭时再坐收渔翁之利。”
疙瘩瘩……疙瘩瘩……灌木丛中传来野兽磨牙的动静,这是那条老狈正在向群狼发进攻命令。
群狼早就跃跃欲试了,它们气势凶猛,阵型也很整齐,仔细去看会发现,它们围住麝鹿王这个圈子只有一个方向有一个小缺口,麝鹿王如果不敌群狼只能从那个方向突围而逃。如果无双没猜错的话,那狡猾的狈这么安排也是故意的,麝鹿王从这边突围出去后,必定又会遭遇其他豺狼的袭击。
这麝王是兴安岭中的灵兽之祖,它常年生活在野生环境下按理来说肯定也识得狼性,可它却毫无畏惧,依旧站在原地圆瞪着双眼不曾退却,仿佛在它眼中,这群兽性大发的豺狼与自己根本就不在一个水平面上,它们是兽,而自己是仙!
嗷……所有豺狼同时扑了上去对它发起猛攻!
就见那麝鹿王低下头,后腿发力,瞅准了一个方向直接顶了出去,它冲的这个方向也有一头健壮的豺狼与它面对面扑咬过来,恰好那家伙高高跃起扑上来,麝鹿王奔跑的速度又快,这家伙竟直接在半空中就撞到了麝鹿王的犄角上。
嗷……额……一声凄惨的嚎叫,刚才还凶猛异常的豺狼转瞬变成了一只受了委屈的狗儿般呻吟惨叫了起来。它被麝鹿王的一对鹿角刺穿了肚皮,鲜血和肠子洒了出来,当场毙命。
嘭嘭……麝鹿王杀死这只豺狼后没有动,原地撅起两只后蹄子猛踹了一脚,身后的两头狼又被它踢中了脑门,登时脑浆迸裂,这次连叫都没来得及叫出来。
猩红的鲜血染红了麝鹿王光滑的皮毛,它抖了抖,狼血从它背上滑落而下。
狼是动物界最凶残最凶狠的动物,没有之一!但这群狼却被麝鹿王的霸气彻底吓怕了,这下可好,再没有一只敢轻易靠近麝鹿王了。它们由功转守,都惊恐地看着这只不可能捕捉的猎物。
三只豺狼被麝鹿王杀死后,又有三只从灌木丛中窜了出来补充位置,它们好像是在白一套很简单的阵法,不是为了杀死麝鹿王,而是为了把它围住,逼它从这阵法的缺口逃走。而这个缺口,也正是那老狈隐藏的方向。
“这头狈到达在打什么如意算盘?”无双诧异道。
狼是万万敌不过麝鹿王的,但狼群却从不轻易言弃,它们明知道自己不是这家伙的对手,依旧不肯散去,麝鹿王再厉害,可却无暇分身只能朝着一头狼攻击,狼也学聪明了,你追,我就跑,等你回去我再围上去,反正这个圈只能有一个缺口!
别看这里只有不到十头狼,但是,无双可是还记得,当初在********大草原上遇到狼灾时候的可怕场景,这群狼可都是穿越远东西伯利亚而来的,它们少说也有数百头之多。
第151章 后宫佳丽三千
麝鹿王不可能不知道这点,所以,这大家伙也学聪明了,见群狼不好惹,只好慢慢后退,从群狼中间找到了一个缺口,然后撒腿就跑。
群狼在身后狂追,这时,其他方向又冲出来二三十头狼,分别从左右翼包抄了过来,但是,却没有着急冲上去扑咬,一直跟这巨大的猎物保持一个水平距离,既不会让它跑了,又不至于被它攻击到。
无奈,逼的麝鹿王只好朝着那唯一的方向狂奔起来。
“花耳说的没错,这家伙智商看来不高,估计它要中那头狈的圈套了。”无双和马丫也赶紧跟了上去,只是这次不能跟的太紧了,毕竟前边有狼群,无双身上的子弹又不多。
突然,前边传来了一声悲鸣,是麝鹿王的叫声,难道……难道它真的被狼群抓到了?这也未免太荒谬了?它好歹也是灵兽之祖呀!就这么点能耐?
无双和马丫不敢太靠前,只好爬上一棵树的树梢观瞧。
“要这家伙真被那头狈降服了咱们倒省事了。”无双说。
“鹿全身的精华都集中在鹿茸里,如果让那头狈喝了它鹿茸里的茸血那它可真要成精了。到时候这畜生既聪明又凶狠,加上麝鹿王的千年修为,还不得成为咱们最大的敌人?整个兴安岭都得被它搅得鸡犬不宁。”马丫说。
二人爬上一棵老树十来米高的树杈,往前一瞅终于明白这头狈到底为什么要把麝鹿王引过去了。原来是这家伙不知从岭子里何处叼来几个捕兽夹子,把捕兽夹子藏在了这片荒草中。麝鹿王跑过来也比较急,没留意,刚好踩中一个。
兴安岭里边啥大家伙都有,猎户们布的捕兽夹子一般都不小,有的连狗熊都能给掐住,何况一头巨鹿?
麝鹿王趴在地上,回头用舌头****着伤口,那巨大的捕兽夹子的锯齿都夹进了它的血肉中让它疼痛难忍。这也就是它,若是换成人,估计这条腿肯定是废了。
可别看这家伙瘸了,团团围住它的群狼却没有一个敢靠前的,只是围着它呲牙咧嘴的咆哮,像是在警告它不要做无畏的反抗了。
它也不搭理群狼,只是低头不停地用舌头****着伤口。这时,无双发现那头狈眼消失了。
一分钟过去了,狈眼驮着那头狼族军师从灌木丛中走了出来,大家伙眼睛只放精光,贪婪地看着面前的麝鹿王,嘴里边的哈喇子直往外淌。
狈眼弓下腰,老狈就好像小孩玩滑梯一样,从它脖子上滑了下来,然后瘫坐在地上,喉咙里发出嘤嘤呜呜的低吟。随着它的低吟,林子里四面八方走出来足有上百头雪山狼,这些狼跟本地的山狼有所不同,它们的毛发浓密,骨骼较为健壮,牙齿更加锋利。
“它是在跟麝鹿王谈判,让它放弃抵抗!”马丫说。
“啊?劝降呗?”无双也吧唧两下嘴,也有点忍不住肚子里的馋虫作祟了。
东北人都喜欢吃鹿肉,鹿肉大补,尤其是冬天,吃一顿鹿肉你再往外跑,就算是严冬腊月零下三四十度的天气,也保准你一点不冷。另外,鹿肉比牛羊肉可嫩多了,怎么吃都不塞牙。这可是麝鹿王的肉,谁不想吃呀?
麝鹿王依旧不搭理群狼,继续用湿漉漉的舌头****伤口。
狈的耐心是有限的,它恶狠狠地瞪着这只已经到嘴边的美味猎物停止了低吟。
“小爷,你仔细看,你快看!”马丫指着麝鹿王被兽夹子夹住的那条后退说。
无双仔细一瞅,哎哟?这家伙是怎么做到的?它的那条后腿刚才可是鲜血淋漓的,这么大一会儿的功夫竟然止血了?而且患处的毛发也在迅速重新生长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