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667节</h1>
马二爷坐在炕沿上,掀开被子,马程峰刚才睡的好好的,可能是感觉到了自己的至亲到来,突然睁开了眼睛。他的眼睛很亮,这种亮可绝非是形容谁眼睛传神好看的亮,而是泛着贼光。
马二爷笑了笑,说不愧是我鬼手贼王的亲孙子。当即起名“程峰!”
然后用一双大手捏便程峰浑身上下的每一寸骨头,这孩子的骨头很软,微微一用力,骨头就会向体内收缩。这说明他具备练缩骨功的天赋。
“听说玄道和普慈大师都来看过程峰了?”他抱起孙子欢喜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大口问。
“我可不人啥普慈,啥玄道的,我就是个妇道人家,每天苦等着我男人回家,不像你们这些江湖高人,哼哼……有家不回非,撇家舍业的在外边吃香的喝辣的!”老太太出言讽刺他说。
“湘云,有些事我不想跟你解释,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你好,为这个家好。我来问你,是不是普慈大师和玄道都想收我孙子为徒?”
马二爷是个很传统的人,虽然激灵,可他不坏,对这个发妻没有什么二心,在外边也从来没有沾花惹草。
二爷这辈子偷的东西可不少,只有你想不到的,就没他没偷过的。盗命,盗运,盗气,他是无所不能无所不会。
盗门别看都是贼匪,但是这些贼匪也有自己圈子内的权势和地位。比如,普通的贼,老百姓不总说嘛,小贼小贼的?就说的是最普通偷钱包的那种。还有翻墙跃户的,那叫飞贼。还有什么专偷大姑娘的**贼。还有养猫,靠身姿矫健的猫儿为他行盗的,那叫贼猫。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虽说贼盗属外八行,可这理儿也照样实用。当贼当到二爷这个地步那就是贼头子,贼祖宗了。这儿也有个称谓叫“鬼盗”!
但凡到了鬼盗这个高度的贼,偷东西太多了,那是损阴德的,是不得好死的,死后下了地狱都要受尽磨难。只要靠近他跟他扯上关系的人都不得好下场。一家人是要平分孽债的。
(二爷和小程峰这段我多磨叽点,因为马程峰是个极具传奇色彩的人物,他的戏份甚至不比无双少,咱有必要交代清楚他的身世。)
马二爷是黑龙屯马家的远亲,另一支子了,这支子马家命不好。传到了马老二这一代是要绝户的。按迷信的说法,先祖做了啥缺德事,报应都到自己子孙头上了。
马老二小时候那才叫一个点背,就差喝凉水噎死了。家里穷的叮当响,病的病死的死,走的走,最后,十二岁的马程峰把家里能的全都了,好不容易有点钱想做点小买,怎奈世事难料,小鬼子这时候进来了,把他那点盘缠全都给抢光了,而且还挨了一子,差点小命丢了。
俗话说,人穷志短,你穷的连饭都吃不上了,还谈啥爱国?谈啥道义?谈啥尊严?
马二爷当时就是被逼上梁山的,这老小子一身贼骨,腿脚又麻利。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信命,啥人干啥活。马老二自从进入江湖,别看是个新手,可却从未失手被擒过。后来,越偷越大,越偷这功夫就越好,总算是在江湖上混出了点名声。
再后来,偷了一个大少爷的钱,十块现大洋,老贼王拿着十块大洋还没等花呢,走到酒楼门口一摸身上,刚偷的那十块现大洋没了,而且,自己兜里原本剩下的那沓子银票也没了。他这个气呀!当贼的反倒是被贼给偷了。
按理说自己本领已经很厉害了,算是业内精英人士了,怎么被人偷都没有察觉呢。
“哎?爷们,找啥呢?”身后,一个爽朗的声音吆喝住了他。
他回头一瞅,身后一个比自己略大几岁的富家公子哥正朝自己笑着呢。他一只手拖着十块现大洋,另一只手捏着那沓子银票朝他嘚瑟着。这些全都是马二爷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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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马程峰的童年(3)
“你……你是何人?”马二爷诧异地问道。
这搁一般人可就拳脚相加了,可马二爷浪迹江湖这么多年,人也学的圆滑了不少。一看便知此人功夫不在自己之下,要不然也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从他鬼手贼王身上偷走东西了,真动起手来,自己未必是他的对手。
那人笑着说了三个字“贼祖宗!”
江湖上什么人敢自称是贼祖宗?那自然是正统的盗门魁首敢以此自居!马二爷一愣,眼睛转了一圈,当即单膝跪地双手抱拳。他很会察言观色。当代魁首乃是吴功耀,显然,吴功耀没有这么年轻,如果不是吴功耀,那便是吴功耀的大儿子,少魁主了!
当贼的,一辈子最大的梦想不是说能偷多少东西,得多少金银,而是能够拜在东北盗门麾下,而是能在常胜山上的豪侠阁中插下自己的香头!二爷再厉害也就是个江湖上的小贼而已,若没有盗门的庇护和认可那也是个野贼!迟早被擒!
“在下辽西马老二,不知得罪了少魁主,还请少魁主大人不记小人过放我一马吧!”
“嘿嘿……马老二呀,马老二,你这小贼腿脚真是麻利,还得老哥从辽西追到松江,我告诉你,我就是来找你的!怎么样,跟我回常胜山不?”董三立坚毅的眼神根本不容许他拒绝。
“我?您是说我可以拜在盗门麾下?”马老二这辈子有两个时刻是最幸福的,一个是第一次见到董三立,另一个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宝贝孙子马程峰。
“敢问少魁主,如果老二拒绝呢?”他想探探董三立的口风。
“呵呵呵……那我就杀了你!”董三立从腰中拽出了那把日本镜面盒子对准了他的脑门。
“老二恭敬不如从命!今后,您就是我大哥!亲大哥,您让我往东我不敢往西!为您马首是瞻!”马老二这句话可不是拍马屁。他这辈子对得起董三立的伯乐之恩,对董三立是忠心耿耿!
二人不打不相识,董三立早就欣赏他的本领了,当即与他拜了把子,结金兰之交。
董家与马家之间的交情那要追溯到前朝,按马家的辈分算起,马老二比董三立小一辈,董爷是他叔叔那辈儿的。可二人年纪相差不多,又拜了把子了,所以这层关系可就很微妙了。
你看,回到常胜山,马二爷见了马福祥和马四海都要叫叔叔大爷的,董三立又是他俩的大师兄,又是马二爷的拜把子大哥。这辈分可咋算?所以呀,以前总说盗门第二代四个师兄弟,其实这话不严谨,还要加上一个鬼手贼王马老二。
再后来,一次跟日军的战役中,马老二为了掩护大哥撤退中了一险些丢了性命。回到山寨后,吴功耀为了报答他,教了他盗门绝学搓骨手。
吴功耀和莫小七是无所不通的高人,又是贼祖宗,他当即就看出了马老二的命格。
耀公就说,老二啊,你知道你为何年少丧亲,一世不顺吗?全因你祖上欠下的孽债报应到了你头上。按理说,你的阳寿只有14岁,可你又活过了14岁。这是因为你从小以偷盗过日子,又远离家乡,你偷来的任何东西,都属于身外之物,换而言之,就是别人的福运,你无形中用别人的运势挡住了自己命里的灾祸。
但是你要知道,我盗门之人,所偷来的东西均为邪财,邪财需散尽方可完全化去灾祸。
吴功耀这话可能说的有点深奥,如果往通俗了解释就是……
咱想想,是不是所有当贼的看着都很穷?他们有钱的时候大手大脚,出入个大名流场所,挥金如土,一身世界品牌……钱败光了再去偷。而且但凡是江湖大盗都没有家!
为啥?不是说他们豪气,他们偷来的那叫邪财,邪财不能放在身上,必须赶紧散去,要不然会招报应。
这就是为啥马二爷有家不能回,偷来的金山银山也不敢给发妻湘云花的缘故。
一个妇道人家肯定是听不懂他这些大道理,只以为马二爷当初肯定是已经成家立室了,而她只不过是被他玩弄的女人,永远不能给她个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