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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红衣女鬼的往昔(1 / 1)

女鬼讶异的看着林容怀,她似乎没想到林容怀会放过她,“你需要我去做什么?”

“到时候自然会告诉你。”林容怀说。

女鬼自是识时务之人,谁对她有利她便听谁的,因而答应了林容怀。

天色将晚,林容怀让女鬼暂时寄居在我的玉佩里,我们匆匆赶去吃饭然后回淮水村。回到别墅已接近凌晨,劳累了一天的我洗了澡赶紧上床睡觉。

睡得迷迷糊糊看到窗前一抹身影,我尖叫着拉开灯。是红衣女鬼,她在窗前沉思。见到我被吓醒,她歉疚的说,“抱歉。”

看这女鬼达理有礼的样子,不像是能杀那几个男子的蛇蝎美人啊。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疑惑的问,“大半夜的你站在窗前干嘛?”

女鬼目光哀伤,却说,“没事儿,鬼是不需要睡觉的。而我被你们困在这里,什么都做不了,就发呆咯。”

“你,是不是有什么心事?”我问。写多了言情小说,对于人的情感把握我是比较敏感的,她肯定在感情上有巨大的心结。不然不会如此郁郁寡欢却强颜欢笑。

“没。”女鬼矢口否认。

“真的吗?”我探究的盯着她。

女鬼被我盯得不自在了,避开我的眼神,“真的没有。”

“你不想说便不说吧,我是个写小说的,对于感情这方面涉猎较广,你若是想不通呢大可以告诉我,就算我不能开解你也能做你的听众。你若觉得自己憋着比较舒坦呢那你就继续发呆吧,我睡了啊。”女鬼依旧沉默,看来是不愿说,我伸手关了灯,屋子里一片黑暗。但是我闭上眼睛却突然没了睡意,只能闭目养神。

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突然传来女鬼的声音。

“我原名叫何花,来自偏远的农村。因为我姓何,我父母又没文化就随口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在我们那里这个名字算很好听,小伙伴们都叫我‘何花,何花,’我自然是骄傲的答应。我是个女孩子,在重男轻女的农村是不被重视的,父母总说女儿是赔钱货,将来要嫁到别人家的,还不如生个儿子,因而我有个弟弟。

我那时候年纪小不懂事,总在想为什么人和人之间的差距这么大。譬如我和我弟弟,明明是同一对父母所生,收到的待遇却是天壤之别。他有新衣服玩具还有可口的饭菜,而我只能捡别人家送的衣服穿,吃的也是弟弟不要的剩饭剩菜。

他能去学堂,而我只能下地干活,顶着烈日或者暴雨。村里许多女孩子的命运和我差不多,她们常常劝慰我说以后嫁了人就好了,嫁个好人家吃香的喝辣的,再也不用下地干活。

当时的她们不懂,我也不懂,结婚并不能拯救我们。因为我们生于农村没文化,没有城里姑娘的知书达理,没有城里姑娘的温婉娇俏,没有城里姑娘的十指芊芊,像我们这样怎么可能会嫁到好人家。

父母只会看谁家的彩礼钱给的多就把自己嫁过去,哪怕对方年龄比自己大或者是身带残疾。嫁过去以后照样要洗衣做饭下地,照顾老人照顾孩子。

当时我们村里有个姑娘家里是当官的,她去省城读书,回来的时候备受瞩目。她穿的好漂亮啊,说话也文绉绉的,她跟我们说城里有高大的建筑楼房,有彩色的霓虹灯,宽敞的马路上有各种车,还有红绿灯。

她还说城里的男孩子都穿衬衫牛仔裤白球鞋,午后就去操场打篮球……听她说省城里的生活,兼职成了我最大的乐趣。

因为去不了,因为向往,哪怕是梦里梦到一次也好啊。在我十六岁那年,父母逼我嫁给邻村的一个傻子,那是我第一次反抗父母,连夜逃了出来,搭上了去省城的车。

第一次进城,什么也不懂,看什么都觉得新鲜。你一定想象不到,我在蛋糕店的橱窗前流口水的样子吧,可是我穿的那么丑,打扮的那么土,被人当成乞丐赶走了。

我当时就在想,我一定要在省城出人头地,等我回去的时候让村里人都羡慕。

我开始找工作,因为我肯吃苦,不怕累,很快就找到了工作,我在一家餐厅洗碗。拿到第一笔工资的时候我好激动啊,去买了一套新衣服,几乎花了我整个月的积蓄,我用剩下的钱去那家蛋糕店里买了个蛋糕,甜腻的味道溢满口腔的时候,我哭了。

不知道为什么哭,或许是终于吃到梦寐以求的蛋糕太欣喜了,或许是离我期待的生活更进一步了。那套衣服一直没舍得穿,我只在夜深人静时偷偷拿出来穿在身上,对着镜子转圈圈,那时候我在想,我一定要赚很多钱买一屋子的衣服每天换着穿还不带重样的。

我渐渐熟悉了省城的生活,可我仍在漂泊。无数个夜晚我站在阁楼里的窗口往外看城市的夜景,灯火阑珊,仍是我第一眼看到的惊艳。

我已经不满足每个月微薄的收入了,我开始想方设法找别的工作,尽量薪水高一些的那种。我做过售货员,做过收银员,街头发过传单,后来去了酒吧卖酒。我想,那是我人生的第二个转折点。

因为名字土,因为不懂时尚潮流,因为没有性感的裙子和口红,因为不善言辞,因为这些与生俱来的低人一等的条件,我被同事嘲笑被欺负被排挤。

某个晚上,我在酒吧遇到一个男人,他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白衬衫和西装,手腕上戴着一块精致的手表,他笑得那么优雅迷人,他说,你跟我走吧,我养你。不是没听过包养,他的话让我红了脸,我却没有答应。他说,你考虑考虑,下次我再来时给我答案。

那天夜里我回到员工宿舍里,对着镜子照了又照。这几年忙着赚钱忽略了我的容貌和身材,我才发现若我打扮起来丝毫不逊于城里的姑娘。我的父母什么都不愿给我,却给了我一张出众的脸蛋。呵,是不是很嘲讽。员工们都嘲讽我,说什么猪八戒照镜子。我没理会她们,紧紧握着拳头把她们的嘲笑声屏蔽掉。

那个男人再一次来找我的时候,我答应了,我告诉他,我叫何思懿。他带我去了酒店,洗完澡出来看着坐在床上的他,我很忐忑,甚至是后悔,我在想,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吗?

终是来不及了。第二天他早早的离开了,床头柜上是一个手机和一张银行卡,哦,对了,还有一张便利贴。他的字很好看,他说,下午带你去看房。那天下午他带我去买了一套小房子,两室一厅,够我居住了。

用自己的身子换来这样的生活,我当时觉得挺值的。是虚荣和对贫困的惧怕蒙蔽了我的眼睛。我把青春和干净的身子都给他,他把大把大把的钱给我。我学会了穿性感的裙子,画妖娆的妆,烫染了又黑又直的长发,看着镜子里陌生的自己,再想想不久前那个把一套新衣服留在深夜里才舍得穿给自己看的自己,我才恍然明白,过去的自己已经死了。

他的老婆上门来闹,把我赶出那栋房子的时候我一点儿也不意外,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或许是我早熟,甚至是早慧,我不像其他女生憧憬一生一代一双人,我清楚的知道我和他之间是一场交易,用彼此拥有的东西来换取彼此需要的东西,就这么简单。

只是他的态度让我还未遇到爱情就对爱情死了心,他说,我妻子怀孕了,今后你自己保重。你自己保重,这对我来说足以扼杀我仅存的奢望和幻想。

我是不愿再回到那样贫困的生活,也不愿再等某个男人的怜悯。我进了红灯区,用我的万种风情去得到我想要的。我知道,这听起来很荒谬。

路边有过路的少女,妇女,老人等等,她们尽量远远避开这里,生怕沾染上什么不干净的东西。我有了昂贵的裙子包包化妆品,能够买很多甜点吃不完的通通扔进垃圾桶,可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不开心,明明我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

我没想到会再遇到那个男人。他看到我的一瞬间也愣住了,后来他说,我以为你会过的很好。我觉得可笑,本来就一无所有的我在被他妻子那样一闹腾以后又回到了一无所有的状态,我要如何过的很好。

那夜他留下了,第二天清晨我醒过来是身边依旧是空空如也,一如当年。床头柜上留下了一叠钱和一张便利贴,他的字还是很好看,他说,你不适合风尘,倒不如脱离,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儿。我把那张便利贴烧了,它化作灰烬失了本来的样子。

如果这话是在他妻子出现的时候他对我说的,那么如今我不是这个样子,如今我如何能回头,且不说我那份热忱已经消失殆尽,我也没有这样的资本了。这样很可笑吧,用毁灭自己来惩罚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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