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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嘉顺醒来时,第一缕阳光已经穿过窗帘的缝隙照在床上。
柔软的大床就像是有魔力一般吸着他,让袁嘉顺就想这么睡过去,不去上班了。可是他还得赚钱,于是只得摸索着按下床头的开关,窗帘便缓缓分开,露出一整面的落地窗。
阳光有些刺眼,袁嘉顺揉了揉不算大的眼睛,挠了两把头发,打算下床。
“嗯……”
被窝里传出一个甜糯的声音,袁嘉顺的腰被一双胳膊环住。
“渚渚,早上好。”袁嘉顺回头摸了摸那个埋在被窝里的脑袋,发丝绕在手指上,毛茸茸的栗棕色卷发摸起来软软的,隐约能看见墨渚粉红色的耳根。
与墨渚的性格相反,他有一张天使般的脸庞,白皙的皮肤,卷翘纤长的睫毛,是脱逸于纯亚洲人的混血长相。
墨渚还抱着袁嘉顺,小脸埋在他腰侧磨蹭着撒娇道:“让我再抱一会儿……”
袁嘉顺眉心舒展,心都要化了。他蹑手蹑脚地弯下腰,在墨渚柔软的发顶落下一吻,随即又揉了揉墨渚的脑袋:“渚渚,我要做早饭的。”
好不容易把那两条胳膊从身上拽下来,袁嘉顺爬起来换了衣服。自从搬进公寓和墨渚同居以后,每天早上他都会给自己和墨渚做一份得体的早饭,通常是淡奶炒蛋、全麦面包和一杯蔬菜汁。
虽然墨渚长得瘦,脸也跟个小姑娘一样,吃得却比袁嘉顺这个一米八的大男人还多。袁嘉顺还记得第一次和墨渚一起吃饭时,墨渚轻轻松松在饭冷掉前就吃完了两大碗炒饭和一盘青椒肉片的样子。
当时他是怎么想的来着?——长了一张只能吃半碗米的脸,却能吃自己两倍的饭……
实在是太他妈可爱了。
俗话说的好,情人眼里出西施。袁嘉顺那会儿还不是墨渚的情人呢,就看墨渚做什么都可爱得要命,墨渚站那儿呼吸一下他都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开粉色小花。
袁嘉顺把早餐端到桌上时,墨渚还没有醒,大大咧咧地侧卧在床上,露出半张脸。卷翘的睫毛落下一道浅浅的阴影,嘴唇微翘,栗色的发丝乱糟糟的盖着额头。他穿着宽松的睡衣,看上去就像个洋娃娃一样。
袁嘉顺蹲在床边推了推墨渚,小声道:“渚渚,快起来,再不起床早饭就凉了。”
墨渚把脸埋进被子里,用后脑勺对着袁嘉顺,声音从被褥的缝隙中挤出来:“今天公司放假,我不用去……”
“咱俩是一家公司的,今天不放假。”袁嘉顺扒着墨渚的肩膀,有些强硬地把他翻了个身,强迫墨渚面对阳光,“快起来!”
“啊——!”被阳光刺痛双眼,墨渚捂住脸悲痛地大喊一声,滚了一圈爬起来。
阳光像婚纱那样落在墨渚身上,艳丽张扬的脸渡了一层光,也因为睡眼惺忪而看上去柔和了不少,细软微卷的碎发落在额头,两只圆溜溜水润润的杏眼瞪着袁嘉顺,诉说着他被从梦乡吵醒的不满。
“你再吵醒我,我一定会把你开除的!”墨渚指着袁嘉顺的鼻子,恶狠狠道。
“对不起……”袁嘉顺低眉顺眼地道了歉,“可是渚渚……”
“别这么叫我!”墨渚扔了个枕头,用的力气并不大,却结结实实地砸在袁嘉顺身上,把他砸得歪了过去。
“啊,你没……”墨渚看袁嘉顺摔倒在地上,脱口而出,又抿起嘴唇,皱着鼻子不去看袁嘉顺狼狈的样子,“你还不出发,是想迟到吗?”
“对不起。”袁嘉顺坐在地上下意识开口道歉,随即又无奈地辩解道,“我再过会儿等你吃好早饭再出门也来得及,先起床好吗?”
墨渚哼了一声,走进了卫生间,没给袁嘉顺一个多余的眼神。
袁嘉顺苦笑一声,去厨房草草解决了自己的那份早餐。
和墨渚不同,他并不喜欢西式的食物,早餐也更喜欢吃包子豆浆之类的。三两口解决完两个包子一杯豆浆后,袁嘉顺便拿出电脑,坐在餐桌边开始一天的工作。
“你这做的是什么?”
才写了没几行,墨渚抱怨的声音就从餐桌那里传了过来。
墨渚皱着眉,用叉子扒拉着盘子里的炒蛋,叉了一块送进嘴里。他总喜欢把嘴里塞得满满的,直到两侧脸颊微微鼓起才开始咀嚼,看上去就像一只小松鼠。
这不是一个有钱人家大少爷该有的好教养,袁嘉顺猜测是在墨渚还小的时候,周围的大人都被这个小天使迷得晕头转向,才没人去纠正他的习惯。
咽下一口,墨渚不满道:“奶味太重了。”
“啊,我下次少放点。”袁嘉顺愣了一瞬,其实他每次做炒蛋加的料都有好好量过,不应该有味道浓淡的问题,但他还是习惯性地让着墨渚,“其他的呢?”
“嗯,”墨渚咬了口烤得酥脆的面包,神情缓和,“还行。”
袁嘉顺放下手中的工作,笑道:“那就好,今晚想吃什么?”
墨渚咽下嘴里的食物,神情有点不自然,眼神飘忽不定道:“今天我有应酬,就不回来了。”
', ' ')('袁嘉顺啊了一声,虽然心里有些困惑,但只是答应了下来。他看了眼时间,说:“我该出发了,嗯?怎么了?”他看墨渚皱着眉,一脸欲言又止的样子,没忍住问了句。
“没、没什么!”墨渚欲盖弥彰,夸张地挥了挥手,“你快走吧。”
“一会儿你把盘子放在洗碗机里,我回来弄就行。”袁嘉顺又叮嘱了句,看着墨渚顶着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时,突然有一种自己是出门工作的丈夫,而墨渚则是在家等着自己回去的妻子的错觉。
很快他便自嘲地笑了声,墨渚可不是他的全职太太。相反,他可是给自己发工资的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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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嘉顺以前是每天挤着像罐装肉一样的地铁上班的,有的时候地铁的队伍甚至能排到安检的地方,于是他只得每天早上五点多就起床,宁可早点到公司,也不愿意少了那点全勤奖。
可是这样做了没一个月,他就被墨渚成天阴阳怪气地嘲讽。有一天墨渚在他准备出门的时候把他按在床上,一边狠狠欺负他,一边用好听的嗓音在他耳边问:“这点钱都舍不得吗?我又不是给不起,天天这么早起也不怕猝死。”
袁嘉顺记不太清后来自己怎么回答的,但那天是他入职以来唯一一次迟到。好在他平时表现好,没有挨部长的白眼,但全勤奖总归是没了的。
和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墨渚不一样,袁嘉顺出生在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不算有钱也不贫穷。对于墨渚来说不算什么的全勤奖,着实让袁嘉顺肉疼了一把,接下来好几天对墨渚都没那么殷勤了。
不过他也没沮丧太久,草根总是比鲜花抗打的,没过几天袁嘉顺就开始骑自行车上班了。不但不用再享受每天早上人挤人的待遇,还能锻炼身体,身为一个成天坐在电脑前的码农,袁嘉顺其实很怕自己哪天长出了小肚腩,墨渚就会对他失去兴趣了。
最重要的是,不需要排队挤地铁后,他节省出了很多时间。可以做早饭,还可以有时间看着墨渚吃完早饭。这是袁嘉顺一天中除去与墨渚相拥而眠外,最幸福的时刻。
把单车停到自行车棚里,一辆幻影刚好驶入一侧的车库。从后座下来的人身形纤长,和一般人印象一身黑色中西装革履的总裁不同,墨渚从大学开始就喜欢穿浅色的针织衣,从家里接受了这家企业时也并没有改变这种喜好。
袁嘉顺并不打算跟墨渚变现得热切,在公司里他不过是一个小员工,于是只是微笑着说了句:“老板早上好。”
意料之中的,墨渚并没有什么多余的反应,浅浅地“嗯”了一声,便头也不回地上了电梯,留着袁嘉顺一人在停车棚。
袁嘉顺不喜欢这种感觉,但高压的工作环境让他很快就没了深究的时间,转而埋头工作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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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结束,袁嘉顺对着黑色的电脑屏幕中憔悴的倒影伸懒腰时,感觉自己似乎老了十岁,浑身的骨头都在吱嘎作响,尤其是脖子一块儿,都硬得僵住了。
同事们陆续打卡下班,年纪上去点儿的都不作犹豫地回家去,而刚入职的小年轻还有精力相约去搓一顿。
邻座的女同事邀请袁嘉顺时,他下意识地看了钟。刚想开口拒绝,就想起墨渚说的今天不回家。
入职了快半年,袁嘉顺还从未在聚会外和同事出去吃过饭。其他人早就不再邀请他,只有这个小姑娘还每次都会问他一句。
袁嘉顺对这个热心的姑娘十分感谢,微笑着答应了。
他长得不差,虽然不算很帅,但十分耐看,没有刻意打理的脸配合锻炼得不错的身材,有一种别样的韵味。更别提身处在周围的人不是木乃伊就是臭臭泥的程序部,袁嘉顺这样一笑,邻座的姑娘都有点看呆了。
这天去的是一家平价海鲜烧烤店,还没进门呢,一股浓烈的烧烤味儿就混在热气里扑面而来,几个同事的眼镜都起了雾。
袁嘉顺把外衣装到包里,那个女同事就叫他坐过去:“小袁,这里。”
“谢谢。”袁嘉顺礼貌地笑了下,周围的人就开始起哄。他不好意思地摇了摇头,“我怕热,坐门口就行。”
女同事露出有点尴尬的表情,但也没多说什么。
袁嘉顺坐下时余光瞥见烧烤店对面的一家简餐厅门口停着那辆黑色的幻影,从车上走下两个颇为眼熟的身影。
身高相仿的两个男人一个身着浅色毛衣,一个套着黑色的风衣。后者肤白如雪,宽肩窄腰,和墨渚站在一起都丝毫不会逊色的身形被黑色的布料裹着。他一头披肩长发,背对着袁嘉顺的方向,看不清脸。但袁嘉顺绝对不会认错。
雪城,墨渚爱得死去活来的那个前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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