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飞鸾停下脚步,目光落在路旁树下的一块青石上,他还未动作,林妙音便冲过去,用袖子掸去石上的灰尘,弯起一双漂亮的眼睛,讨好笑道:“谢大哥请坐。”
谢飞鸾挑了一下眉头,索性不再装,光明正大地瘸着走到石边坐下。
林妙音担忧地看着他的腿:“谢大哥,你的腿要不找军医看一下吧。”
“没事,只是不小心崴了一下。”
“好端端的,怎么会崴脚?”林妙音一副不信的表情。其他人就算了,谢飞鸾是萧承煜身边的第一高手,能伤到他的人不多。
“怎么,不先关心你的承煜哥哥,倒先关心我的脚起来。”谢飞鸾似笑非笑。
这些年来心慕萧承煜的女子多不胜数,但都被萧承煜喜怒无常的性子吓跑,偏这个林妙音,天不怕地不怕,死活都要赖在萧承煜身边,谢飞鸾都对她有些刮目相看了。
林妙音叹了口气:“他有那么多人护着,哪里轮到我操心。”
“但只有你把他从鬼门关给拉了回来。”谢飞鸾突然一改戏谑的表情,抬手揉了揉她的发顶,“没有林妙音,就没有萧承煜。”
林妙音一怔。
“我去过侯爷坠崖的地方,也去过桃花谷,洛城一役,侯爷九死一生,多亏你在他身旁衣不解带地照顾着他,你之于侯府的大恩,侯府上下都记得清清楚楚。”
林妙音从未见过谢飞鸾这般正经的模样,她呆呆地看着谢飞鸾,一句话也没有。
当日的凶险又岂是三言两语说得尽,林妙音见到萧承煜时,萧承煜的一只脚已经踏进鬼门关。谢飞鸾说得对,是她费尽千辛万苦,才将萧承煜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谢大哥言重了,若是当日换作旁人,我也会救的,况且,侯爷也救了我养父母一家。”
关于萧承煜愿意出手救林妙音养父母一家,林妙音编了个“恩怨两清”的借口。以萧承煜的性子,纵使他不愿承认林妙音是他的结发妻子,也不会赖掉救命之恩,这一恩还一恩、恩怨两清的行事风格,倒符合萧承煜的习惯。是以,如今的林妙音在谢飞鸾的眼里,与戏文里唱的那些被辜负的痴情女子别无二致。
“你当真要一直这样偷偷跟着侯爷吗?就算不被侯爷发现,总有一天,侯爷是要娶妻的……”谢飞鸾的眼底带上了几分怜惜,痴情的女子他见过不少,似林妙音这般“痴情”的却是少见。
果然,林妙音坚定地点了一下脑袋。在萧承煜娶妻之前,她定会和承煜哥哥想出一个长相厮守的对策来,所以,不会有那么一天的。
谢飞鸾更是怜惜几分,心中连连叹息,这样貌美,这样痴情,真是世间少有,偏偏看上了萧承煜,造孽。
林妙音不知谢飞鸾的心思,她的目光再次落回谢飞鸾的脚上:“谢大哥,你还没告诉我,你的脚到底是怎么崴的?”
谢飞鸾尴尬地掩唇咳了一声:“和侯爷比武时崴的。”
林妙音惊讶:“谢大哥武功高强,也不是侯爷的对手吗?”
她只知道萧承煜武功厉害,按理说,谢飞鸾号称萧承煜身边第一高手,应该是无人能敌的。
“那哪能相比,你那承煜哥哥的武功集百家之长,放眼整个江湖,能做他对手的屈指可数,我勉强应付,已属非常不易。”
纵然承认自己不如别人,脸上没有几分光彩,对象是萧承煜,谢飞鸾认了。
萧承煜就是个疯子。
他幼时和萧承煜一同习武,教习他们的武师,都是从外面请来的一等一的高手。普通人习武,或许穷极一生也只能领略一派功夫的精妙之处,萧承煜却来者不拒,集百家之长。尤其是十四岁后的萧承煜,学习能力强到变态的地步,别人要花三个月的时间,他或许只需花十日,甚至三日……
输给萧承煜,谢飞鸾无话可说。
听到谢飞鸾如此称赞萧承煜,林妙音心中难免有些得意。萧承煜是她选中的夫君,夫君优秀,也从侧面证明了她眼光独到。
林妙音好奇问道:“谢大哥,你和侯爷的关系很好吗?”
她初到侯府没多久,与萧承煜也是聚少离多,没有多少时间去了解萧承煜,包括他身边的人。他的那些事,还都是她从别人口中得知的,她只知道,谢飞鸾是萧承煜身边的第一红人。
“那是自然,他什么样子我没见过。”谢飞鸾突然压低声音。
林妙音忍不住乐了,双眼弯成月形:“谢大哥,你同我多说说侯爷小时候的事呗。十四岁以前的侯爷,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呢?”
萧承煜说,他那奇怪的病是十四岁那年患的。她想知道,十四岁以前的萧承煜,是不是温文尔雅,人见人爱。
“侯爷啊,别看他小时候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背地里一肚子坏水,那些拿他出去吹嘘的先生们如何能想到,偷偷剪了他们胡子的,正是他们的得意门生。”谢飞鸾叹道。
林妙音眼中浮起温暖的光芒:“这么说来,小时候的侯爷,是个淘气鬼呢。”
偷偷剪先生胡子这种事,她也干过,她还趁着林漠睡着后,给他描过红妆,气得林漠足足追了她两条街,她最后爬到一棵树上才勉强躲过一劫。
谢飞鸾是和萧承煜一起长大的,他进侯府时,萧承煜也只是个半大的孩子。萧承煜长他一岁,小少年一副温文尔雅的君子模样,要多正经有多正经,谢飞鸾受到了惊吓,也装出一副严肃的模样。
再后来,二人逐渐熟悉后,臭味相投一拍即合,在侯府里“作威作福”、“混吃混喝”过了好长一段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
直到十四岁那年的一场变故,萧承煜失踪半年,回来后的萧承煜性情大变,就好像变成了另一个人,萧老夫人剧烈地排斥着这个萧承煜,闹得整个侯府鸡犬不宁。
谢飞鸾捡了几件萧承煜幼时的趣事,讲给林妙音听,明明是稀松平常的小事,经过谢飞鸾一番绘声绘色的描述,妙趣横生,逗得林妙音咯咯直笑。
谢飞鸾静静地看着坐在月色里笑得直不起腰来的少女,唇角微微勾起,脸上透着连自己都没有察觉的温柔。
林妙音笑了一会儿,想起正事,敛起笑容:“谢大哥,我学过推拿,不如我替你推拿一番吧。”
谢飞鸾将脚往回缩了缩,用衣摆遮了:“妙妙的好意,在下心领了。”
“谢大哥是信不过我?”林妙音抬起眼睛,看着他的双眼。
被这双黑亮清澈的眸子盯着,谢飞鸾有些不大自在,轻咳一声:“倒也不是,只是……”
谢飞鸾难得有一本正经的时候,他最喜欢貌美可爱的女孩子,林妙音这般的,是他最喜欢的类型,若搁在往日,他定不会轻易放过,只是这次不一样,不仅因为,林妙音是萧承煜的人,更是因为,她不同于一般的女孩子。
谢飞鸾望着林妙音盛满月光的眸子,想了想,觉着还是算了吧,以免越陷越深。
“谢大哥既不给军医瞧,也不给我瞧,万一明日这只脚肿了,如何赶路?”林妙音一脸愧疚之色,“是我惹下的祸事,才害得谢大哥受此牵连,我不能坐视不理。会有些疼,谢大哥忍一下便是。”
说着,她竟伸出手,去脱他的长靴。
谢飞鸾吓了一跳,连忙道:“我自己来。”
谢飞鸾的鞋子都是侯府里定制的,用的是盛京里最好的料子,鞋子里面也仔细用熏香熏过,他又十分注重仪容仪表,即便是赶路途中,也时刻将鞋面擦得干干净净,因此,除了鞋底的草屑泥泞,这双鞋子表面看起来还是崭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