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里孔雀正展开了尾巴,不停抖动着尾巴上漂亮的羽毛,看上去骄傲又骚包。
我不禁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然后讷讷地放下来,呆坐在沙发上像个快要断电的机器人。
这个答案会不会有点太超纲了?
第六十四章宁冉番外
原始的动物本能。
这样的解释似乎有些过于简单粗暴了。但是经过一系列的对比,我愈发地觉得自己的举动和那些处于求偶期的动物如出一辙,蠢笨又幼稚。企图通过与潜在“情敌”针锋相对来打击对方,同时也可以借此博取关注,让自己在意的人将注意力都放在自己身上,赢得更大的胜算。
可是这个说法依然有漏洞。虽然我可以接受自己尚未完全脱离动物性这一事实,但我毕竟是人类,是一个在精神上受到情感控制的高级动物。
在这一点上,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是动机。动物产生这样的本能是出于繁殖的目的,而人类更多的是出于情感交互。当然了,繁殖也可能是其中一部分。
然而我对舒榆产生这样的本能绝不可能是出于繁殖的目的,只能是因为情感。可真要我说出个子丑寅卯来,还真的说不清楚。
我了解舒榆,就像了解我自己。她说话的语气,眉目间的神情,写字的笔迹,爱吃的食物,走路时的步幅,甚至衣服的尺寸,例假的日期,我通通都知道,比她自己还记得牢。
这样就足够了吗?我想不是的。我对舒榆的感情除了因为时间积累而带来的了解,还有一些更复杂的因素。
她那时已经深受我影响,在很多事情上的习惯都与我同出一门。她就像我经年累月打造出来的雕像,而我从来没想过要成为皮格马利翁。
尽管在很多人眼里,包括舒榆她自己看来,我们两个人之间我是作用较大的那一个,因为我总是考虑太多,要去引导她替她操心。可是与此同时,她也不是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她做的事情非常生活化,以至于很容易被忽略。
她在顺利接纳我成为新朋友之后就一直默默地关照着我。帮我吃掉讨厌的早餐,在遇到别人挑衅的时候挺身而出,任劳任怨风雨无阻地载我上下学,全副身心地信任我。我从她那里获得的一点也不比我给予她的少。
我依然觉得她很傻气,但是也很可爱,我没理由不喜欢她。
可爱是一个非常主观的词汇。当人们用这个词语来描述自己喜欢的人时,是不基于任何外在因素,全然发自内心的一种感受。
我能想起很多个觉得她可爱的瞬间,每当此时心中泛起的愉悦都令我不由自主地面露笑容,带来一种奇妙的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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