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那张纸条是扔掉了,还是放在别的地方了,连燕也没敢问,那些话浪漫的轻慢,又有点逼迫的意味,他只顾着写了,后来才觉得,渴望的太明显,别说是沈平格了,他也不喜欢。
他喜欢沈平格,但不喜欢对于沈平格的那份喜欢,那份喜欢连同自己,都是玷污了沈平格。
沈平格是透明的玻璃,他是尘埃,只能附在玻璃上。
情书他没再给过沈平格,自己偷偷写,上课时候想着什么就写什么,话都好酸,可都是实话,他实在没处去说,没人能理解他,他也不敢让别人了解。
他忽然就懂了杨志为什么和谈云认识了十年,才敢说出那一声“喜欢”,轻飘飘的话语考验人,连燕没杨志那个胆子,他还是躲在他的角落。
自从上次在奶茶店见面之后,连燕几乎没见过杨志,这几天都是沈平格主动来找他。他还挺想见见杨志的。不过他见杜成周的次数多了,杜成周和他女朋友又和好了,整天甜甜腻腻的,杜成周明年就高考。
“我挺想和孟声考一个大学的,”杜成周和沈平格一块走的时候说,孟声是女朋友的名字,“毕竟异地恋,恋着恋着就没了。”
“孟声好像成绩很好。”
“跟你差不多一个档次的,估计要去北京那儿的大学,”杜成周笑了声,“我,半吊子,看能不能去北京那儿的小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