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章是虐点了…预警一下吧,在存稿,所以这章字数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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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沈平格生日了,连燕不知道该准备什么,上次准备了小房子,那这次呢?情书干巴巴又不值钱,况且写过好多了!钱他是有的一些的,可上帝没告诉他该给爱人什么是最佳选择。
离十一月十号近了,连燕路过奢侈品店的时候,忽的看到了里面的戒指。由戒指联想到婚礼,再联想到白色的西装,他壮着胆子进去看了。可能是穿着校服的原因,或者看起来显小,没有人来问他要买什么款式,把他理所当然晾在一边,连燕趴在玻璃台那儿看,这让他乐得自在。
铂金指环看起来很漂亮,带钻石的他买不起,过于花哨的沈平格大概也不会喜欢。沈平格的手指很好看,骨节分明,修长,连指甲都修剪得干干净净,戴上指环肯定漂亮——指环也并不一定非得戴在手指上,系个黑绳,挂在脖颈那儿也会很好看。
在十一月的第一天,连燕花了他这辈子花过最多的钱,花了一千多块买了个铂金指环。尽管这个钱花得冲动而草率,而且他只是凭着记忆选了指环的尺寸,想着,如果大了就让沈平格戴在大拇指吧,总归得戴着!
那个指环怎么就可以那么贵,小小的,揣在兜里怕掉了,拿在手心里又怕从指缝里掉出去,在送给沈平格之前,连燕只得先把这个指环拴了小绳子,挂在脖子上——这是他给十九岁的沈平格的。
日历也查看过了,十一月十号那天是星期五,沈平格下午没有课,他可以上午坐火车去,下午如果太阳很好,他们或许在树影里接吻,他将戒指给沈平格,尽管这看起来滑稽得像求婚——两个男人在夏日尾巴里的婚礼。然后晚上去开房,每次找他都是开房这档子事,他像个不折不扣的色胚子。
下了晚自习已经是九点,买完指环是九点半,天黑得厉害,别墅里也黑漆漆的,没点烟火气儿,沈逸明今晚大概也不回来,连燕兴奋劲儿仍没过去,把绳儿从怀里掏出来,指环还带着体温的热度,他靠在沙发垫上,控制不住地想笑,可惜他也不能发出笑声,摸摸脸都烫了。
突然听着了音乐声,在空静的别墅里格外明显,连燕茫然了下,才反应过来这是他最近刚换的手机铃声,是那次沈平格给他唱过的《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