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它就不用安排了。
谁知,谭玉想了很久,居然眼睛一亮:“不错的主意!”
在现代,很多人拿宠物当孩子,甚至当伴侣的。
当然,也有拿宠物当主子。
谭玉倒不是个宠物控,并没有那般真情实感地宠它们。
以前她就没养过宠物,阿凌是第一个。而且还是因为在特殊时期。
但养了之后,发现自己确实还挺喜欢这只鸟的。
不然也不会给它取名“阿凌”。
这虽然是在极度无聊中的一种自我安慰,但那鸟儿也确实给了她很亲切的感觉。跟萧凌还真挺像的。
所以,鸿钧这会子说是爱侣,倒让谭玉恶作剧地笑了:“是啊,阿凌是我老婆。”
这原本是一语双关的一句玩笑。
但云端的天道哪里能分清楚话里的真假。更不清楚她口中的“阿凌”和眼前小鸟“阿凌”的区别。
所以,接下来,某鸟的终身因缘,就这么锁定了。
就在这一瞬间,小鸟阿凌如触电般,转头看向谭玉。
眼里,粉红泡泡乱冒!
这爱心粉红泡泡,鸿钧太熟悉了。
曾经,每当罗睺情之所至的时候,就是这么看他的。
只是,如今想起那些,内心都隐隐作痛。
作为一个过来人,鸿钧轻咳一声,表示懂了。
同时,他开始重新审视谭玉了。
虽然,因为谭玉有天命保护色,他看不出谭玉有什么过人之处。
但,这鸟儿的不寻常,是显而易见的。谭玉居然能作为这鸟的爱侣,那自然也有不凡之处。
更何况,她在混沌初开时就出现过,也算是洪荒元老。可能真的有什么独特之处呢。
鸿钧又想推一推谭玉的前尘后事,但——
小鸟阿凌似乎觉得到他的别有用心,狠狠瞪了他一眼。
鸿钧一抖,竟有些虚。
便停了手。
刚才从云端被击落的一幕,给他造成的心理阴影太大了。
他怕自己干不过这神鸟。
“唔,两位,不知愿不愿随我回紫霄宫一行?”
在这整个洪荒,眼前的神鸟是他唯一的威胁。他可不想轻易放走。
三十三天外的紫霄宫,是圣人鸿钧的住处。
在众多洪荒流小说中,出镜率挺高的。
坦白说,谭玉还是挺想去见识一下的。
所以,当下敲定:“行!”
说着,还摸了摸自家鸟儿的脑袋,笑眯眯:“紫霄宫很好玩的哦。到时候我们一起过去,你就可以撒丫子玩了。”
鸿钧眼角挑了挑。
什么叫紫霄宫很好玩?
什么叫可以撒丫子玩了?
他的紫霄宫,可不是用来玩的啊。
不过,他不知道:既然谭玉开口,他的紫霄宫是铁定要被玩坏了。
这时候的鸿钧,还不知将来要面临的吐血一幕,只热情回应:“好,欢迎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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