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森走进店铺,把彩虹伞立在墙角,也不开口说话,安安静静地看着雷志工作。当缝纫机的响声戛然而止,雷志才一改肃穆的表情。用修长的双眼看了一眼周小森:“还没吃晚饭吧?我叫了外卖,一起好不好?”
周小森摇摇头:“其实那天我来给你送伞,但是看到你和一位漂亮的女士在谈话,门口站了很多人,就没有进来。”
雷志双眉一挑:“你是说金培?”
“嗯,我认识金培。”
提起金培,雷志满脸的不悦:“她搞了个娱乐公司,天天恨不得长在镜头里,虽然她自己不是娱乐明星,但是却有很多人认识她。”
“你和她很熟?”
“很熟,她爱美,对服装很挑剔。从我父亲那时开始,她就来我家的裁缝铺做衣服。我父亲不在了,她就来找我,我经常因为审美的问题和他她争吵。”
“不是顾客至上,你应该听她的吗?”
“不是,要有底线。”
周小森撇撇嘴,竖起大拇指:“真是条硬汉。”
雷志笑了:“我就当你是在夸我。你呢?你为什么认识她?”
周小森吐吐舌头:“一言难尽……”话没说完,外卖送到。她长长松了口气,心想我正不知该跟雷志如何解释认识金培的事情。以他的性格,是不会太八卦的,不说也好,反正我也说不清楚。。
雷志撑开一张折叠的小圆桌,搬来两个小板凳,打开餐盒,摆好筷子。向周小森指指桌子:“坐吧,总是我一个人吃饭,好无聊。”
周小森想了想,没忍心拒绝他,于是坐在桌子旁。雷志很高兴,感叹道:“我父母在的时候,我们一家三口就这样吃饭,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饭菜是一盒鱼,一盒青菜,两碗米饭。周小森吃饭和雷志吃饭不是一个节奏。一个是火箭升空,只争朝夕;一个是骑牛漫步,闲情偶寄。周小森早早吃完,只好托着腮帮子,眼巴巴地看着雷志细嚼慢咽。期间还站起来,帮着雷志接了两单生意。
终于等到雷志吃完,周小森伸了个懒腰,一脸疲惫不堪的神色,纳闷地问道:“如果我不陪你一起吃饭,那这两单生意你接不接?”
“我顶多说一句放在那里吧,不会站起来招待他们。总之今天谢谢你。”
周小森不好意思道:“雷老板,是你请我吃饭,你不用这么客气,就算我帮你打了一会儿工。”
雷志露出一个开心的笑容:“好吧,吃饭是件很有仪式感的事情,你不要吃那么快,对身体不好。更何况今天吃的是鱼,吃太快,鱼刺卡到嗓子眼儿怎么办?
“我平时要打工,当然要快快吃饭,不像你这做老板的,有工作自由,这么佛系。就是为了赶时间,我很少吃鱼的。”
“吃鱼对眼睛好。”
“我懂,你这职业,一定要保护好眼睛。”
雷志点点头:“说得对,我这职业确实要保护好眼睛。”
周小森看看他的眼睛,眼神很干净,确定过眼神,认定他不是金培派来的卧底,心底叹了口气:什么时候我都变得疑神疑鬼了,差点儿得了被迫害妄想症。
第二天打完工,周小森抱着一只玻璃鱼缸,里面铺着鹅卵石,漂浮着一条碧绿的水草,游着两条金鱼,一条白一条黄,喜滋滋的来到雷的裁缝铺。却百年不遇的看到雷志没有坐在缝纫机前,而是坐在笔记本电脑前,十指翻飞,敲击键盘,那速度快地让人应接不暇,眼花缭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