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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1 / 1)

执念活着的,执念停止而鬼消失。

原来最后一个对我怀有执念的,是许敬宇。

我知道自己的身体逐渐透明,即将归于世间万物成为虚无,可那双眼睛仍旧不死不休地盯着那个下山的背影。

那样宽厚,那样挺拔,在没有我陪伴的日子里,终究长成大人模样。

“许敬宇,新婚快乐。”

我欲言又止,轻轻地说。

一阵风吹起来,许敬宇顿住脚步,回头。

墓园里空荡荡,什么都没有。

下山的路上,许敬宇想起那一天。

市一中新生报到,他去班主任办公室帮忙拿材料。

班主任办公桌的对面,有位老师正在对新入学的女儿耳提面命,而被训话者一直在撒娇。

那女生穿了粉色的连衣裙,头发扎成马尾在脑后轻轻摇晃,哄人似的笑了笑,眼睛如月牙弯弯,嘴唇的弧线像个括号。如果你访问的这个叫御宅屋那么他是假的,真的已经不叫这个名字了,请复制网址 ifuwen2025.com 到浏览器打开阅读更多好文

特别可爱,特别鲜活,特别娇俏。

宛若一个奇迹在他的生命里降临。

那天的天空湛蓝,白云柔软。

爱与被爱,尚未开场。

最新评论

◇看到这里,真的绷不住了,已经在哭了

◇。

◇害,有点难过

◇死去的白月光

◇大晚上的我哭得像狗我跑去给我朋友发消息,我21岁死了,你会不会记我21年呜呜呜呜等她早上醒了,肯定觉得我有病可是真的好伤心啊言言没死就好了,她那么好,好心痛啊呜呜呜活着的人总是要继续往前走的,死去的那个人好寂寞唉

◇这就是人生啊,我对爱情挺悲观的,许敬宇守了她十年,对我来说已经是很美好的结局了

◇想想已经很好了,十年以后才结婚,现实里的男的,能熬过一年已经时间久了吧!虽然我希望男主不要结婚,毕竟小说嘛,要存在幻想。再写一个结局吧,一个男主没结婚的结局。

◇诶,感觉男主还是喜欢着女主的吧?好难过啊!

◇我还是自私的想要他只记得宋言,害,祝幸福吧

◇来啦

——评论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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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全文完

宋言死后的十八年,已经很少有人提起这个名字。

世界发展迅速,高考模式改革了两次,时尚热点变了又变,当初她最喜欢的奶茶口味都成了历史。

所有人都在随着时间往前,而留在旧时光里的,终成为尘埃,成为齑粉。

那些曾以为如山崩海啸般的生死离别,放在历史长河里看,不,放在以八十岁为期限的生命里,都是那样的微不足道。

老陈和老宋搬了新家,如今房价疯涨,他们卖掉原来的老房子买了一户两室一厅,彻底没了宋言的房间。

主卧留给小女儿,她正在冲刺中考,需要最优渥的环境,她聪明也勤奋,还能静下心,比宋言让人省心不少。

曲思月老公生意不错,她当了全职太太,每天跟另外一群太太逛街购物旅游,日子很热闹。

许敬宇在宋言死后的第十三年离开公司自己创业,业务方向仍旧是人工智能,抓住了两个时代风口,如今身价倍涨。

也是同一年,他的妻子生下一个女儿。

外人都道许总夫妻举案齐眉,还是个女儿奴。

确实,许敬宇几乎不和妻子吵架,妻子生气他就做小伏低地道歉;鲜少应酬,一下班就回家陪老婆孩子;偶尔出差,也会按时向家里报备。

许敬宇的女儿叫崔静渊,小名满满。

满满随母姓,也不会像言情小说里那样,用女儿的名字缅怀过世的前女友,满满长得像她妈妈,性格也安静乖巧,跟宋言也完全不一样。

生活里唯一跟宋言有关的,就是逢年过节回老家,他会顺道探望宋言的爸爸妈妈。

他们在一起也很少聊宋言。

毕竟都是二十来年前的往事了,聊无可聊。

满满幼儿园比赛里拿了一等奖,按照承诺要给她买一只小狗做奖励。

周末他们一起去宠物店,无数可爱的小生命在朝他们摇尾巴的时候,妻子看上了一只小博美。

那只博美性子很温顺,长得也漂亮,很适合当伴侣犬。

但是有小孩儿的家庭养狗,对狗不好。

满满跟小博美玩得乐不思蜀,半夜还不睡觉。

许敬宇不想妻子生气,只好自己去哄满满睡觉,等她睡着后,成功从她手里将小博美拯救出来。

他把满满抱回卧室,掖好被子,再出来的时候,就看到那只小博美一直在他脚边转圈圈,毛茸茸的尾巴可劲儿地摇。

那一瞬间,许敬宇好像记起一点什么。

是二十年前,或许是这个时间,那会儿他还年轻,跟初恋在图书馆学习,初恋不喜欢学数学,靠着他的肩头撒娇,说了小狗不用写作业下辈子变成小狗朝他摇尾巴的话。

——似乎是这样。

过去太久了,他不知道事实如此还是记忆出现偏差。

那时还年轻,总是爱做梦,说些有的没的天马行空的想象。

许敬宇缓缓蹲下来,摸了摸小博美的脑袋,有一瞬间,眼眶湿润。

他轻声开口,询问道:“宋言,是你吗?”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结,

免费文请给个五分好评,如果有营养液就更好啦~感恩,鞠躬,撒花。

以下是一点碎碎念。

写到一半的时候我也犹豫过,到底怎么结局,按照世界观来讲[鬼是靠尘世间的思念存在的,尘世间的人思念更久鬼能存在的更久,如果尘世间最后一个思念鬼的人去世了,就他那个人也变成鬼了,那这两个鬼就不会见到],于是我想,不如写男主在十年后殉情,这样的感情更深刻,更为大众喜欢,也更容易宣传传播,从商业写作的角度讲,价值更大。

但我犹豫了很久,还是选择现在的结局,虽然看着更残忍,但更符合我要表达的观点。“人真正的死亡是被遗忘”,而作为活着的人,需要自我救赎,寻求解脱。

因此,最后老宋老陈办到了,曲思月办到了,许敬宇办到了。

这个故事是我自己对生死观的回答,还有很多话想说,但已经太晚了,有机会再说吧,祝阅读本书的所有朋友,生活愉快。

最新评论

◇哭到颤抖,狗男人

◇怎么能这样?好像也只能这样了。哪怕只看了最后一章也是泪流满面。。

◇就现实向而言,许敬宇的十年已经够长久了,但是我不甘心啊,不甘心啊。

可能这就是人的执念?

他是,他就是一个普通人,只是相比其他普通人更出色一些,而这个出色,只会让我更加意难平。毕竟他可是说过,要爱她一辈子,绝不背叛的。他答应了的。他承诺过的。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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