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吃掉你![娱乐圈]作者:云风清
分段阅读_第455章
star,k.will等爱豆,以为他是纯粹的经纪公司。还是一家运营能力非常一般的经济公司。
但是对行内人来说,星船是以唱片为主页的发行会社,和很多大型娱乐会社,都有不同程度的合作。反而是对外的艺人经纪,是被他们当成第二主线的商品。
因为两家会社管理层开始频繁的来往,从去年开始,圈内就有风声流传,星船由于经营出现问题,有意寻找合作伙伴,而金刚就在此时入场。
爱豆会社想要和专门做演员经济的金刚合并,并不是不可能的事情。金刚虽然有高恩雅这个顶级女演员撑场,但是钱么,谁都不会嫌多的。何况都不是大型会社,一个专做歌手,一个主攻演员。双方合并好处多多,不仅是经济上的益处,还有彼此匹配资源的调配问题。
两家会社合并的事情,在外人看来,妥妥是金刚占据主角。星船在经济方面的能力实属一般,艺人中扛鼎的是姐妹团,虽然在爱豆圈一线团多年。但是,和为金刚扛鼎的高恩雅相比,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拿最常见的cf来说,看似大势的爱豆,比顶级演员更能刷脸。比如经常给电视台砸广告的快消品,一般都是爱豆cf的主战场。但是,请得起超高身价的演员的会社,通常不会选择爱豆作为首选。尤其是如果商品本身需要格调的话,那爱豆基本就被排除在外了。
当然,影响是否能接到广告合约的,不止是名气格调,还有厂商最看中的购买力。这里有一个有意思的区别。某段时间,突然因为某件事情,红起来的明星,爱豆也好、艺能人士也罢,cf的邀约都会增多,以肉眼可见的程度增长。
但是拍摄广告投放,和成为代言人是非常不一样的事情。前者是以次计算,单笔给钱。后者通常以年为周期,在这个时间内,品牌方会提供所有自家商品,让代言人选择,签约价格更是天壤之别。更别说,有些以卖格调为主的大牌,爱豆压根就不在他们的选择范围之内。
和外界以为的,两家会社的合并案,话语权主要集中在金刚手上不同。这次的合并案,主导既不是星船也不是金刚,而是星船的母公司loen。
loen同样是以发行为主的会社,母公司是国内最大电信会社sktele。最出名的产品是,号称韩国itunes的音乐网站melon。签约的艺人中,最出名和最成功的是i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