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的猫丢了,一只肥肥胖胖的大橘,吃猫粮能吃整整一盆,我希望它能少吃点,所以把它的名字从阿黄改成了林一勺,但并没奏效,这猫的体重稳步上升,已经妥妥地变成了一只橘猪。
医生说它再吃下去可能会导致健康问题,我便缩减了它的口粮,所以这次离家出走的原因可能是没吃饱。
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虽然它好吃懒做,还喜欢在地上打滚,弄得满地猫毛,但毕竟养了四年,已经和大半个亲人无异,当妈的总不能在熊孩子丢了的时候还无动于衷。
正当我准备张贴寻猫启示的时候,林一勺却晃晃悠悠地回来了,它瞥了一下我,忽视了我诧异的眼神,然后侧卧在地,开始打哈欠,时不时还艰难地扭过自己肥硕的脑瓜儿回头看看。
我沉默了一会儿,发出一声怒吼:“林一勺,你这几天去哪儿了?你还知道有这个家吗?”
林一勺“嗷”了一声,被这突然的分贝攻击吓了个四脚朝天,我这才发现它的项圈上附着一张小纸片,上面有一个气鼓鼓的小人儿和一只肥猫,还写着一段漂亮的小字。
“谁家的猫这么能吃,吃了我好几盆猫粮了。”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纸片上没有署名也没有联系方式,所以我只能推测是某个擅长绘画的好心人在路上遇到了这只肥头大耳的橘猪,看它可怜,管了好几顿饭。
这几年我一个人在外地工作,搬了好几次家,除了几个偶尔会面的朋友,周遭没有多少熟悉的人,林一勺可以说是我枯燥生活里为数不多的安慰,为了避免它再度离家出走,我便彻彻底底限制了它的活动范围,但是没关窗户,一来房子是那种老式低矮的小平楼,必须要开窗透气,二来林一勺也跳不出去,以它的身手,高于三十厘米的弹跳高度便会使它猫仰马翻。
林一勺安生了十几天,减肥卓有成效,身形明显苗条了许多,有一天晚上我回到家,发现它又不见了,墙上多了几道抓痕和小小的爪印——这只猫减肥成功后做的第一件事,居然是扒窗越狱。
我等了两天,正当快坐不住的时候,它又回来了,身形肉眼可见的圆润了许多,连带着整个猫都神采奕奕起来。
这回它一到家我就揪住了它脖子后面的皮,把它拎了起来,项圈上居然又附着一个小纸片,上面是一个哭笑不得的小人儿看着一只大吃大嚼的肥猫,旁边是与上次相同的字迹。
“怎么又来啦。”
我觉得有些好笑,又突然感到一阵愧疚,望了望得救之后在旁边惬意打着滚的肥猫,它正常的一顿够同类吃一天,这走了两天,那人家里的猫一周的口粮就没了。
为了防止它再给别人添麻烦,我在林一勺的项圈上贴了一个小标签,上面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
结果没过几天,林一勺又丢了,但傍晚的时候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一个温柔的男声,电话里说:“你好,请问你是不是丢了一只橘猫?你能过来领一下吗?”
我找到了电话里说的地址,这才知道林一勺出走时来的都是这里,给我开门的是一个皮肤白皙,笑容灿烂的男生,自我介绍姓顾。我侧过头,看到林一勺正在食盆里大嚼,旁边有一只可爱的小布偶,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同类,这才恍然大悟,我说怎么老往这里跑,原来不仅有好吃的,还有漂亮小姑娘。
或许因为都养猫,我和顾先生很快就熟络了起来,他是个小有名气的漫画家,因此才能信手拈来地画出那些可爱的漫画,但现在唯一的问题是,不管我用什么办法,林一勺都能找到各种方法出逃,要么是趁我开门的时候猛地窜出去,要么就是出其不意地跳窗逃跑,即使放在笼子里,它也能自己从里面把门开了,不过还好,每次消失都是来了顾先生这边。
我和顾先生通了一下气,让他也减少了对林一勺的食物供应,这只笨猫跋山涉水,以为自己吃到了两顿,但算上运动消耗,其实比原来吃得还要少些。
我有空的时候,就会去顾先生家接猫,要是忙起来,便等林一勺自己回家。
每次它回来的时候,顾先生都会在它的项圈上附上一张小纸片,上面画着各式各样有趣的小东西。
拿着衣服,瑟瑟发抖的小太监旁边写的是“冬日天冷,请皇上添衣”,我在旁边批注“朕已阅”。
若是画着两个坐在电影院里抱着爆米花的的小人儿,那就是想请我看电影了,我和他的口味差不多,我喜欢的,他也都喜欢。
有时候纸片上画着火锅,烧烤,烤鱼等各种各样的吃食,我中意哪个便在上面画一个圈,写上日子,再让林一勺送回去。
有一回,他在小纸片上画了一男一女两个小人儿,女小人儿在揍一只胖猫,男小人儿抱着一只小布偶在旁边劝架,我笑了很久,笑着笑着就开始抹眼泪。
这样的交流很慢很慢,慢到他笔下的那些可爱的漫画在不知不觉间成为了我生活的一部分,慢到全身凝滞已久的潮水都涨了起来,沸腾成了滚烫的蜂蜜。
慢到一生只够爱一个人。
有一次林一勺好久都没回来,我去顾先生家抓猫,和他抱怨这猫怎么这么厚脸皮,一点没把自己当外猫。
他吭哧吭哧了老半晌,把头埋得很低很低,声音小到几乎听不见。
“猫都把我当亲人了。”
“你要不也把这儿当自己家吧。”
下班的时候和同事顺路,然后聊着天,聊着聊着聊到了婚姻,他说他堂妹今年17岁怀孕了准备结婚,我愣了一下,17岁真的太小了,也就是高中生的年纪。
他叹了口气说,没上什么学,在外面玩,认识了一些个小青年就在一起了。
然后他打开手机给我看他堂妹和男朋友的照片,女生长的很漂亮,男生纹身金链子像个社会大哥。
他摇了摇头说,按她的条件以后真可以找一个更好的,可是小女孩的世界太窄了,就这么要结婚了。
我除了点头自然不好评论什么,不过17岁的姑娘爱情真的很单纯,这让我想起了高中年代,那个姑娘都喜欢热血大哥的年纪。
在班里认了一个姐姐,成绩很好,高三那年在溜冰场和一个混社会的小青年认识了,小青年留着长发手臂上盘着一条青龙,属于人狠话不多的类型,溜冰场的一次小事故,她不小心撞到了别人,然后那个人耍流氓,小青年帮着解了围,然后她就心动了。
她的爸妈知道后不允许她出家门,每天送着上学放学,她就逃课,成绩一落千丈,快毕业的时候她说要和那个小青年结婚,她爸妈不同意,她就直接住到了小青年家里,小青年的爸妈很乐意,一直担心儿子会找不到老婆,没想到这么标致的姑娘直接住到了家里。所有人劝她都没用,她觉得那就是爱情。
后来她挺着大肚子,没有参加高考,而是匆匆在老家举办了酒席,计划等到了法定年龄就领结婚证,同学在举办谢师宴的时候她在举办结婚酒,想想也挺讽刺的。
现在她的孩子刚上初中,她和大多数妇人一样,每天洗衣做饭坐在门前嗑嗑瓜子,岁月在她的身上满是痕迹,也终于明白婚姻真实的样子,曾经那个小青年变成了大叔,喜欢喝酒喜欢抽烟,满嘴的脏话,在城里做一份勉强糊口的工作,她知道超市里最近大减价的生活用品,不知道化妆品原来是那么讲究。
去年见过一面,已经找不到可聊的话题,她说隔壁的刘家有点钱天天装了不起,孩子是个麻烦精一个月要花好几百块,都是一些生活的琐事,最近超市的折扣不如以前了。
其实她也可以有不一样的人生,只是在太小的年纪,对人生还不了解的时候就画地为牢把自己圈禁起来。
想到这里真是有些感慨,不成熟的姑娘把结婚看的太轻描淡写了,小小的年纪,连远方的世界都没有去看一眼就匆匆把自己的一生都交付给了别人,一个人的眼界决定了一生的路,世界的精彩只有靠自己行走才会发现。
结婚可以慢一点,就算讨厌学习,结婚也不会是你的避风港。
一个女孩,应该给自己点时间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很多东西不一定要得到,但一定要知道:
知道这个世上最好的衣服不是以纯和李宁,还有chanel和gucci;
这个世上最好的化妆品不是自然堂和韩束,还有兰蔻和圣罗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