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曾经的我真的太喜欢他了,觉得他不愿意公开也没关系,互相喜欢就够了,可是现在才知道,那就是不够喜欢啊。
记得那时候特别流行在朋友圈里发两个人的牵手照,但我一直都没有,每次想拍的时候都会被他拒绝,后来趁着他没注意的时候在海边拉着他的手偷拍了一张,发朋友圈的时候,还小心翼翼地屏蔽了他。
其实,牵手这个小小的动作真的太能检验两个人的感情了,喜欢的人会紧紧地拉着你,所有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时候都会紧紧地不松开。
我和现在的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无论去哪,去见谁他都会紧紧地牵着我的手,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会不松手地一直拉着我,仿佛一松手我就会走丢一样。
你看,喜欢和不喜欢真的太明显了,不喜欢你的人不但不想牵着你的手,就连走路也要和你隔上好几米,生怕被认识的人看到。
有句话说得好,喜欢就是明目张胆,那么不喜欢呢,是支支吾吾,躲躲藏藏。
记得以前朋友一直和我说,喜欢这件事,是让你变得不像你,是哑巴说话,骗子真诚,弱者强大,胆小者勇敢。
是有一个人的出现,让你打破原则,让你变得不像自己,却依然快乐。
讲真,在我之前谈恋爱的时候都没体会到朋友说的这些,的确会变得不像自己,但却不会快乐,因为总是在想尽办法去讨另一个人欢心。
但在遇见现在的另一半之后,就觉得互相真实地相处才是好的爱情。
我们两个人经常争吵地天翻地覆,但每次吵架之后,他都能放下一切,来哄我,我也会好好地坐下来和他道歉。
就是那种,坦诚地吵架,把心底里的不快都说清楚,吵完再认真地拥抱。
我之前羡慕过很多人的爱情,觉得互相妥协是爱,彼此炫耀是爱,但现在真的觉得,认真争吵,再认真道歉和好才是爱情最好的样子。
如果一个人都不给你吵架的权利,让你不敢同他吵架,在你刚要准备开口大声说话时,他就很快地消失,那其实他可能没有那么喜欢你。
感情这件事,真的不会因为你对他对好,他就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