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我从来都没有怀疑过你的真心。
我记得你为我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不顾一切来见我的样子;
记得你傻傻的在我在的这座城市里四处奔波看房子时的样子;
记得你把家的钥匙交到我手里时的样子,记得第一次在海边答应你的表白时,你抱着我在海水里转圈大喊着我有女朋友了时的样子。
我知道,那些都是你爱我的样子。
但后来呢,我想是真的不爱了。
我记得电影《玛嘉烈与大卫绿豆》里有这样一句台词:
“人与人之间最合适的距离就是适可而止,走得越近,感觉会越远,无论你有多爱那个人,也不可以太亲近。在天长地久之前,我们要学会如何分开。”
你看,原来我们是学不会分开啊,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可以很相爱,而短暂的分开呢,那份爱却会因为距离的拉长而变少。
算了,连分开都学不会,又怎么能说是爱呢,未来的路还很长,即便这一次没有分开,也会被日后的无数次的分开而打败。
所以,这一次,换我来忘记你吧。
我觉得好的恋爱就是渐渐有过日子的感觉。
像我朋友说的那样,比起看电影你们更常逛超市,比起每次约会都隆重打扮,你们选择素颜相见,比如你一身运动服,他穿很旧的牛仔裤。
比起吵完架发朋友圈,拉黑或者找朋友哭诉,你们更想稍微独处一下,因为都确定了不想离开对方。
也不需要以什么刻意的动作引起对方的注意,期盼一些漂亮仪式的光顾。
你们变得再无drama,对彼此的疑惑很少,懂得分寸。现在你们之间的生态是平衡的,没有一味的付出和贪婪的索取,你们知道怎么恰到好处地跟对方相处,不是取悦,是自然而然。
这就是长时间打磨出来的东西,可以叫默契,可以叫感应,可以叫心照不宣,可以叫不费力气。
你曾经作天作地想跟他每天西装晚宴,后来还是被一句他说的你穿最简单的一身就很好看打动。
夸你年轻有为的人很多,但他知道你是个“心里很破碎”的人,他一指出来你就觉得完完全全被看透。
你以前说谈什么恋爱啊,谁都无法让我快乐,但他在小饭馆讲的普普通通笑话让你第一次有了,我要跟他一起生活的念头。
你们俩之间的,是真正的自然,真正的懂,真正的互相欣赏,这太温暖,所以你开始想跟他过最凡人的那种生活。
开始没了那些仪式,不再随手储存漂亮的话,忘记所有摆拍的浪漫,开始真正地从对方这个人身上,品读到相爱的意义。
爱有时候让我们觉得累,慌,讨厌,可是真爱真的很好。
遇到真爱的你,会像夏天的冰可乐里的气泡,咕噜咕噜,轻轻地,就接近了高温的阳光。
在网上看到一个调查,表明:“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性冷淡了。”
啥意思?比如:
性冷淡恋爱:你爱我也好,不爱我也罢,我都行;
性冷淡工作:给我什么任务,我就做什么,朝九晚五,安安稳稳就行;
性冷淡网购:不晒图,不差评,无论东西好坏,照单全收;
性冷淡旅行:放假去玩吗?我在家就好,去哪都一样……
简而言之:越来越多人对很多事情,都提不起兴趣or性趣。他们趋于随遇而安,顺其自然,不争不抢。
17岁恋爱和27岁恋爱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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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一句“我喜欢你”在嘴边百转千回都说不出口。27岁,张嘴就是“么么哒”,说“约吗”的时候脸不红心不跳,跟谁都可以讲“我爱死你啦”。
17岁,相信有情饮水饱。27岁,明白了爱情不是风花雪月而是柴米油盐。
17岁在我看来,是蠢蠢欲动,是跃跃欲试,是空气里飘动的荷尔蒙,是铺着塑胶跑道的操场,是一起躲过雨的屋檐,是作业本放在一起的窃喜,是单车后座的心动,
是躲在被窝里发过的短信,是漫长又无聊的暑假,是空调西瓜和暗恋的男孩,是抓住那只蝉以为抓住了夏天,是吻过他的脸就以为和他能永远。
而27岁,是加班到凌晨的黑眼圈,是邮箱里的工资条,是提醒信用卡还款的信息,是每个月1号新鲜出炉的花呗账单,是公司和出租屋的两点一线,是美团外卖,是滴滴打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