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果然很听话,小爪子着地以后就轻盈地迈开步子,自己去角落猫着了。也不叫也没弄出什么动静,安安静静的一只狗子,倒真的不会打扰到其他人。
“睿少这狗还挺听人话的。”方正刚顺嘴夸了一句,“这是哈士奇吧?竟然也能这么听话?”
“嗷!”
哈士奇发出了到华豫以后的第一声叫,还对方正刚呲了呲牙,样子挺凶。
“哈哈不喜欢别人叫它哈士奇,只要不叫哈士奇它一般都不会乱叫。”唐禀解释。
哈哈:“……”
方正刚云里雾里地点点头,叫秘书将华豫没出道的艺人资料都拿了来,他恭敬地将它们递给睿少翻阅。
唐禀将资料接过来,粗略地翻看起来,很快就找到了他今次来到这里的目标——林莫宁。
林莫宁的资料挺简单的,上面写着他家道中落,无父无母,是个孤儿一个。
因为生长在书香世家,所以在音乐方面也受到过陶冶和训练,林莫宁会几样乐器,唱歌也好听,跳舞是后天公司训练的,成绩也还算不错。
最主要的是照片上的林莫宁长了一张莫名好看的脸——几乎在看见这张面孔的时候,唐禀整张饼就愣住了——桃花眼,高鼻梁,薄唇,几样出色的五官以绝佳的方式拼凑在这一张脸上,让唐禀不由心生出一种感慨:这应该是天底下长得最帅的人了。
虽然他仍旧见识浅薄,不该说这种话。
唐禀对着这张照片发起呆来……除此之外,照片上的青年看起来极度年轻,面庞也还透着一种青涩。
这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因为林莫宁跟现在的他一样,今年也不过刚刚十八岁,这张照片的拍摄时间应该是更早、他更年轻的时候。
但刨除这种稚嫩以外……为什么这照片上的人,唐禀怎么看都怎么觉得眼熟呢?
他不由得努力回想。
作为妖的时候没见过什么世面,唐禀做人的时间又短暂,他其实没见过多少人。
但正因为如此,但凡是见过的人,他的大脑中都会有印象。
更何况唐禀并不笨。
他记得来到这个世界以后跟每一个人说过的话以及说话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