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67节</h1>
“是啊,只有七八月才适合采玉,晚了雪山就封了。”抢着答话的是个活泼的女孩子陆心怡,她和何晓乐、于振环是关系交好的同事。
“小怡,雪山不好登呢。”沙凌笑道,他跟着众人一起喊陆心怡的昵称。陆心怡披着一头直发,大眼睛,很爱笑,是受男孩子们欢迎的那种。沙凌目前就和他们挤一辆车子,越野车空间本身就大,后排上原本坐的两个纤瘦的女孩子,再加一个沙凌,还有些宽绰。
“切,我体力很好的。”陆心怡皱皱鼻子,装娇憨。
“沙凌,我开着空调,你要是觉得冷,就穿上我包里的外套吧。”何晓乐边开着车,边说道。
沙凌笑着看了一眼何晓乐,感激他的细心,道:“还好,不觉得冷,谢了。”
“不客气,晚上宿营的时候可要好好讲一讲你这段时间的历险啊。”何晓乐道,对于爱好旅行的人来说,一个体力强人,能够独自徒步上冰川下戈壁,这种水准,实在可以让他们顶礼膜拜了。
“是啊是啊,沙凌。”陆心怡和另一个女子都齐声附和,唯有副驾驶座上的李小彬一言不发,他对沙凌有深深的心忌,那瞬间可怕的眼神,一直烙印在他脑海中,可是,就算他说出来,估计别人也不会相信,就连自己都会怀疑是不是看花眼了,但是细想想,一个男人能够在外套丢了,鞋子没了的情况下安然地下了冰川,又在戈壁里悠哉地骑着黄羊,若说他没几分实力,李小彬还真就不相信了。
只要他没有恶意,再怎样厉害,也和我们没关系,他在心里安慰自己。
晚上,众人在戈壁上夜宿,他们食物饮水都准备得很周全,多沙凌一份,也没什么负担。
沙凌自己带有一个小帐篷,无需和他们凑热闹,四顶帐篷扎成一个圈,三辆车子挡在周围,挡挡夜间的寒风。
年轻人们挤在一起将就将就地吃完晚饭,就怂恿沙凌讲讲独自旅行的事情,沙凌也不推辞,缓缓道来,在他口中,众人见识到了雄奇的冰川,圣洁的雪莲花,美丽优雅的雪豹……
沙凌说话间自然而然有种引人入境的感觉,随着他的足迹,众人似乎也跟着走遍了西北荒漠,“我拐过石山,就看到一只受伤的鹅喉羚独自躺在那里,它的眼睛里是对生命的渴望……”沙凌的声音随风飘散,夜渐渐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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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十七 分别
八十七 分别
三天后,众人来到和田市,在野外呆了有近三年时间,重新看到大都市,让沙凌有些浮生若梦的感慨。
重新买了冲锋衣裤和鞋子,还特意地买了双新的登山鞋还给何晓乐后,沙凌作东,请一众兄弟姐妹们大吃了一顿。
沙凌为报答他们这三日来的接纳,直接选了最贵的餐馆,上菜也让饭店安排,那种看也不看菜单和价位的豪气,让一众打工阶层的年轻人恍然意识到沙凌是多么的有钱,而当夜晚,沙凌替众人订了最贵的星级宾馆,这个念头就越发肯定了。
沙凌的身手超卓――沉重的登山包,他一只手就拎来拎来,沙凌的胆子很大,独自生活经验丰富――能够独上冰川,独下戈壁,几乎超越人类常识,沙凌还很有钱……
这样神秘的沙凌,惹得年轻人们在背后讨论不已。
沙凌是如此独特,但是与人相处却毫无架子,三日下来,一众年轻人无论男男女女都喜欢听沙凌说些游历途中的事,他行事言谈间,自有一分让人信赖的稳重从容。
第二天上,于振环就代表众人提出希望沙凌可以和他们继续行程,一同上雪山采玉。
这件事,本来无可无不可,自结丹后,沙凌感觉到了心态的变化,对世间的一切,有了一种更加宽容和大度的心态来对待来了解,也不再一味地想要躲避引人注目的麻烦,所以他才会搭这帮年轻人的越野车。
不过,这些年轻人的行程安排得太紧,与沙凌闲适的心态配不起来,如果不是坐在他们的车上,沙凌应当会在盐湖边散步,会在红柳树林中徘徊,会亲手挖掘管花肉苁蓉,会兴致勃勃地寻找野骆驼……总之,没有两三个月,他是不可能到和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