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1 / 2)

阿嫣看了看他:“那你想干什么?”

唐子睿说:“念书没用,文人不能救国,也不能保护重要的人。”

阿嫣摇头:“不对。”

唐子睿皱眉,看向她。

阿嫣倒了一杯壶里的冷茶,捧在手心,神色淡然:“文人是一个时代的风骨,你哥哥虽然活的过于理想化,于公于私,却是真的想凭借手中一支笔,救国救民。”

唐子睿嗤了一声:“百无一用是书生。别人提着刀而来,你拿着笔能自保么?我早听腻了他长篇大论的演讲,全是傻话。”

“傻是傻了点,但有理想总是好的。”

唐子睿低哼了声,嘀咕:“……所以你喜欢他。”

阿嫣眼角余光瞥向他,低头喝了口茶:“不喜欢,也谈不上讨厌。只要他不妨碍我,他是怎样的人,我不在乎。我在意的,唯有——”

她站起身,看着笼子里的鹦鹉。

那只鸟很配合地叫了起来:“沉鱼落雁!闭月羞花!”

阿嫣抿唇一笑:“……真乖。”

回头,看着唐子睿,眼神又趋于平淡:“你的路,你自己走,后果你一力承担,我不干预。”

百乐门来了一位新的歌星。

名字起的很简单,不是洋气难记的英文名,也不是花哨的艺名,就只阿嫣两字,因为过于常见,刚开始,许多客人觉得土气。

渐渐的,这种话没人说了。

女郎人美歌甜身段好,往台上一站便是最耀眼的存在,全身上下最勾人的,要属那一双似多情似无情,笑骂皆迷人的眼睛。

多少男人倒在一个不经意的眼神下,从此千金散尽博一笑。

唱完歌,从台上下来,总有一群男人等着,众星捧月般围在女郎身边,只为了说上一两句话。

不出两个月,阿嫣已经坐稳了百乐门头牌歌星的宝座。

这当然是好的,不过很快,她又有了新的烦恼。

半个月后,就是一年一度的百乐门选美盛会,届时会由来客投票选出众望所归的选美皇后。话是这么说,实际上,比赛开始前,候选人的金主就会开始买票,谁出的钱多,最后赢的便是他捧的人。

比起纯粹的选美,更像炫富大赛。

问题来了。

阿嫣记得和唐子明还有三睡,她原本并不着急,一来放长线钓鱼,二来沉迷于追逐梦想不可自拔,正因为这样,她虽然有无数的追随者,其中不乏有名有姓的商界大亨,却一直没有依附任何人。

换句话说,没金主,没有真正的后台。

这样不好。

老古董好心建议:“宿主,你真想得那什么皇后,可以考虑一下沈景年。”

阿嫣叹了口气:“实不相瞒,他病成那样,别说采阳补阴,我压他一下都怕他咳我一身血,到时他真的在我床上咽气,巡捕房的人来了,不好交代。”

“……”

老古董无语了半天,说:“你的元神尚在,既然能用媚术,也能救人。”

阿嫣摆了摆手:“他一不是特别好用的镜子,二不是能说会道的鹦鹉,无缘无故的,我为什么救他?”

老古董问:“那找别人么?”

“路是死的,人是活的……”阿嫣想了想,慢悠悠道:“不慌,稳得住。”

两天后,齐正快步走进小客厅,对靠在椅子上读报纸的男人说:“二爷,阿嫣小姐来了。”

沈景年翻了一页报纸,问:“说明来意了么?”

齐正回答:“还不是选美皇后那事。”

沈景年挑眉,看了看他。

齐正有些无奈,摇了摇头:“听人说,最近阿嫣小姐一门心思扑在选美比赛上,歌都不怎么唱了。她认定自己会赢,也不知谁给的信心。上次我去百乐门,还见她追着袁五嚷嚷,说什么等她赢了,不要叫皇后,要叫世界第一美的阿嫣,袁五都没辙了。”

沈景年好笑:“艾丽莎背后有吴老板,仙蒂有楚先生捧,她有谁?”

齐正手一摊:“这不来找你了么?”

沈景年又笑了一声,吩咐:“请进来。”

没多久,阿嫣跟着齐正进来了,见到他,叫了一声‘沈先生’。

沈景年问:“找我有事?”

阿嫣脱下白色的手套,一双神采焕发的眼睛,透过帽檐垂下的黑纱,望向他:“明人不说暗话,我就直说了。沈先生,这个月百乐门该给我的,你少给一成,请你帮我个忙,替我作中间人,请青帮的郑老板一道吃饭,介绍我们认识。听说你同他熟悉,是拜过把子的兄弟。”

齐正愕然看着她。

沈景年沉默,神色依旧温和,瞧不出心底的想法,审视了女人一会,徐徐道:“你找靠山,多的是出手阔绰的正经生意人。你偏要认识郑先生,是嫌命太长,还是过够了太平安稳的日子,想试试别的?”

阿嫣不甚在意,坦然道:“我就喜欢穷凶极恶,丧尽天良,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使唤起来毫无压力,无牵无挂,最顺手。”

沈景年扯起唇角:“郑先生可不是什么亡命徒,他最是惜命,惜自己的命,轻别人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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