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给我们谈谈当天的事情,比如说你是事发之后多久到场的?”
“大约是事发之后十几分钟,我才到场的。”杰夫警官说道,“在我到场的时候,医院的救护车已经来过了,马修斯一家的人全部不在当场了。”
“到场之后,你做了什么?”顾正继续引导杰夫警官叙述自己的故事。
“我到场之后,首先了解了情况,然后将车主叫出来。”杰夫警官开口说道,“我最开始无法找到车主,后来是另外一个人告诉我车主在路旁的一个酒吧之中。”
“酒吧之中?”
顾正转向了陪审团,强调了一下警察到场的时候,汉斯亚当究竟在干什么。
顿了顿后,顾正才提出了自己的问题:“所以你当即选择对他进行了酒精测试,你为什么选择进行清醒度测试,是否是内心已经觉得他是酒后驾车了?”
“当然不是了。”杰夫警官理所当然地说道,“我只是闻到了他身上的酒味,然后以我的经验,进行的例行检测。”
“请你和我们说一下汉斯的检测结果,初步检测和血液检测的结果分别是多少?以及加州对于醉酒定义的含量又是多少?”
听到顾正提到了初步检测,本杰明跃跃欲试的神色褪去,从开头到现在,还没有他发挥的空间呢。
杰夫警官很快开口回答道:“在加州,我们是按照每一百毫升血液之中的酒精含量来定义酒驾与否的,其中含量在二十毫克以上就算是酒后驾驶,而大于八十毫克则是醉酒驾驶。”
顿了顿后,他揭露了汉斯的数据:“我们在警局对亚当先生的测试显示数据是264毫克酒精,而我在现场用酒精仪的初步测试是24毫克,清醒度测试良好。”
实际上,这个24毫克的酒精含量就是汉斯那三百个小时的社区服务的来源,这点酒精含量还不足以让他被起诉为酒驾。
这个酒精含量大概是什么意思呢?
基本等同于一个酒精含量3%的啤酒350毫升左右,基本符合了聚会现场众人的证词之中的两三杯酒精饮料。
其实这一点已经足以让汉斯担上刑事责任了,因为没有人可以肯定的说当时汉斯是清醒的。
但很可惜,由于杰夫警官认为这个数据不可靠,所以在写报告的时候,可以忽略掉了这个和警局严格检测结果相驳的24毫克。
最终被本杰明找出漏洞,然后以此作为杰夫警官在调查时,就实现认定汉斯酒驾的证据,然后将杰夫警官的证词和他撰写的报告都从那个案子之中排除掉了。
顾正现在就是在填坑,这就是第二次开庭的好处,可以避开前任犯下的低级错误。
“所以你用你从业十五年的经验,做了什么决定?”
“我没有将初检的结果写入报告之中,因为我认为这个检测结果必然是错误的,有可能是检测仪出问题了,这种事情常有发生,我就没有太在意。”
得到第二次机会的杰夫警官,自然不会犯下第二次错误,他尽量地将话往自己好处说。
顾正看了一眼本杰明,发现对方没有丝毫着急的意思,是因为早就有所预料,还是有其他招数。
“没有其他问题了。”
顾正说完这句话,然后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静静地看着本杰明的表演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