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1 / 1)

她先是将两份土壤样本的酸碱度进行比较,再和莫高窟其余壁画上的土沁进行比较。得出的结论是:拍卖品壁画上的土沁,就是出产自莫高窟的土壤环境。

初步判断:那六块壁画就是从被盗的456窟里出来的流失文物。

除此之外,手套上还有另一种罕见的微量元素:钴。呈现粉末状,和土壤颗粒混杂在一起。

钴是一种钢灰色金属。属于世界稀缺的战略金属,常常用于超硬合金材料。可是一块元代的壁画上,怎么会出现钴粉呢?

林蓉立即去翻了翻莫高窟的资料,发现莫高窟的壁画颜料用的是天然矿物质。整个莫高窟千佛洞,并没用钴做壁画颜料的记载,更不可能留下钴粉的痕迹。

那么问题来了:是谁把“钴”,带到了日本佳士得拍卖行的那六块被盗壁画上?

****

抛开这件事先不谈,还有三天的时间,拍卖会就要开始了。她得抓紧时间写举报材料,好让佳士得方面暂停拍卖。

采集完数据,林蓉立即将手中的资料整理成报告,一共一式三份,一份发给了国际法庭,一份发给了西北文物局。最后一份发给了佳士得总部,要求他们立即停止第0567号藏品的拍卖。

一天后,东京佳士得方面就发来了两个回复。一个是好消息一个是坏消息。

坏消息是一封跨国律师函。来自东京佳士得拍卖会:【林小姐,我们已经联系了藏品的主人东乡英一先生。根据东乡先生提供的资料,他们家族保存有该藏品100多年的记录。对于你方的无理要求,东乡先生感到愤怒和遗憾,他将委托律师团队进行上诉。】

接着,东乡英一本人给她发来了一封电子邮件。下面来看看什么叫自欺欺人:

【林小姐,考古学上有一句话叫做:孤证不立。

只凭借实验室土壤颜料样本这一条证据,你无法证明我家的藏品就是被盗的敦煌文物。

我和我父亲确实热爱敦煌文化,我们都是虔诚的佛教徒。我父亲在世的时候一直认为:文物应该是全人类同享的文化遗产,不应该拘泥在某个国籍的博物馆里。

我们从未去过中国,从未去过敦煌莫高窟,更不知道什么敦煌1989年被盗案!

我手中的藏品已经保存在东乡家族100余年,传到我手上,已经是第四代。

据我所知,敦煌的千佛洞大同小异,相同时期的洞窟,土壤和颜料成分一样,是完全有可能的。

所以我家族里的壁画,即使真的来自莫高窟,也只可能是一百年前的那一批。并不是近些年被盗的什么赃物!

你不能因此信口开河,仅凭一份土壤分析资料,就诽谤、侮辱我和我家人的名誉。

你捏造的这些事实,纯属子虚乌有的污蔑。我和我的家人都对此表示万分的愤慨!

接下来,我们将会提起正义的法律诉讼,向你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将会要求你赔偿错过本次拍卖会的损失费和佣金费,共计2亿日元。折合人民币1000万。】

看看,说的多么心安理得?

林蓉只想笑,东乡英一恼羞成怒,要求她赔偿一千万。真是狮子大开口啊!

以上这种行为,我们统称为【小日子过得不错的日本人在睁眼说瞎话】。

林蓉见怪不怪,国际上霸占中国文物最“理直气壮”的国家,一个叫韩国,一个叫日本。最难讨要的也是这两个国家。

文物上所负载的精神财富,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但文物的所有权是绝对不能共享的,也不可能共享。

要不然,你问问英国愿意共享大英博物馆吗?美国愿意共享华盛顿博物馆吗?

无非是强词夺理,强盗给自己的强盗行径,多加一层冠冕堂皇的借口罢了。

还有一条好消息是:佳士得总部方面的负责人知道了这件事,及时叫停了0567号藏品的拍卖权。

但日方并没有说会归还文物,只是说按照国际法律,暂时将有争议的藏品扣押在了东京警察署。要求中国方面提供更详细的被盗资料,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申诉。

林蓉也知道:仅靠土壤颜料证据,确实很难讨回文物。

因为考古学上有“孤证不立”这个概念,也叫:二重证据法原则。

意思是说,光凭一条证据,不能证明文物的来历。比方说挖掘一座墓葬,出土的墓志铭要和史书上的记载两两对应,这样才能断定墓主人的身份。

这东乡英一还挺懂其中门道,居然要求他们拿出双重的文物证据来。

好呀,接下来,她会去寻找第二条文物流失的证据。

正义只会迟到,但不会缺席!

第8章石狮

第二天,还是之前那家咖啡厅。

林蓉叫来了付雯和陆澄砚,给他们分析起关于“钴”的情况。

在北大研究所的时候,她把手套上的钴粉收集了起来。送去给地质系的教授们进行检测。

北大教授们告诉她:中国的钴矿主要有四个大类:岩浆型、热液型、沉积型和风化壳型。而她带来的这些钴粉经过化验比对,结论是出产自“岩浆型硫化铜镍钴矿”。

她上网查了一下,甘肃酒泉的北山钴矿矿场,就拥有全国最长的一条“岩浆型硫化铜镍钴矿”山脉。

而甘肃北山和莫高窟只相距300多公里,开车一个上午就到了,坐火车只需要四个小时。

最新小说: 52赫兹 ??????? 和疯美O上恋综万人嫌爆红了 平仄 蛇美人上司觊觎我 水浒后传1 留爱[百合] 女配今天也在洗白 犹有春日 躲藏梦中
本站公告:点击获取最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