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者连个眼神都欠奉,不只是忙碌地低头涮肉,抬头喝酒。
“可以啊万千户,这东西是你弄出来的?绿的这个,我知道是韭花,红的又是什么呢?”
杨休羡尝了一口裹满了这红红绿绿蘸料的肥嫩羊肉,惊喜地看着满脸得意的万达。
“这可是宫里的东西,是娘娘赏给我的,今天让你们也沾沾光。”
万达自己也夹起一块烫好的羊肉沾了酱放进嘴里,然后摇头晃脑地说道,“不愧是我,真好吃。”
这些是姐姐万贞儿,在万达第一次入宫的时候赏赐的辣椒种子,种出来的第一批辣椒。
因为万达是第一次尝试在盆里种辣椒,也不知道这六百年前辣椒的习性和后世有什么不同,只是在房间里种了十几盆,产量非常有限。
关键是这个辣椒的辣度如何,香味如何也完全不得而知。
前几天万达在家尝试做了一道麻婆豆腐,用他熬制的辣椒酱,配上四川麻椒,把老万家的几个人吃的大呼过瘾。
当然,也有完全无法接受这种辣味的人。比如嫂子张氏,只尝了一口整张脸就涨的通红,灌了好多碗蜜水才消退。
不过看在场的这些人,接受度都挺高的样子,没有谁说不喜欢的。
难道是锦衣卫的口味都比较重?
“宫里的东西?难怪闻所未闻!原来是御赐之物。”
邓翔在一旁听了,恍然大悟。
“万千户,这到底叫什么,不要再卖关子了。”
杨休羡代替众人问出了他们最关心的话题。
“我不知道它在宫里叫做什么……但是在我这里,它叫做‘辣椒’。”
万达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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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砰!”
子夜还未到,墙外已经传来了阵阵爆竹声,间或还有七彩的烟火呼啸着窜到高空,洒下一地金色银色的火光。
万达和众人告别,约定年后再会,便牵着他的小黑驴往家里走去。
虽然带领缇骑出公务的时候会骑马,但是每天上下值的时候,万达还是要么骑驴,要么步行。
于是这匹名为“小黑”的河间驴,就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了北镇抚司的马厩里,和一群“公务员马”为伍,以它私人座驾的身份,吃着衙门的公务员饲料。
“大人,我和你一起走一段吧。”
还没走出几步,万达回头,就看到了一手提着灯,一手牵着骏马翩翩走来的杨休羡。
杨休羡的这匹宝马,是袁指挥使特意送的。叫做“暴雪”,浑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只有额头中间有一个黑点。英武非凡,是北镇抚司里数得上的好马。
这匹马平时骄傲的很,旁人的马站的稍微靠它近一些,都会被它又踢又咬,灰溜溜地躲到一边。
只是如今这“暴雪”只能和小黑驴并辔而行,听着小黑驴脖子上晃荡的铃铛声,也不知道它心中作何感想。
杨府的宅子在澄清坊的金鱼胡同,就在南熏坊旁边,也算京内一等一的地段了。这在这里的人,也是都是非富即贵,万达不由得好奇地问了一嘴。
“这不是我爹的宅子,是我叔叔的。家父这一代里,由我叔叔承袭了锦衣卫籍,所以我才当了锦衣卫。”
杨休羡毫不避讳地说道,“我是妾生的,不讨嫡母喜欢。正好叔叔终生未取,膝下无子,就将我过继了去。家父和嫡母,还有嫡母生的弟弟,现在都住在西山那边。明天我还要去西山给他们拜年请安呢。”
嫡母是个厉害角色,杨父娶妻二十多年来,除了杨夫人,也只有杨休羡母亲一个女人。
正确地说,杨休羡是嫡母的陪嫁丫头,身份低下,却比小姐抢先一步怀了身孕。
杨休羡生下没多久,生母就死了。
具体怎么死的可能只有嫡母知道吧。随后就被他的叔叔过继,抱进城内抚养长大。
所以说,如果说万达从小是在霸州军营和街头混大的,那么杨休羡是打小就在各个锦衣卫衙门和北镇抚司长大的。
杨休羡小时候知道自己不受嫡母喜欢。只有逢年过年和父母大寿时,才不得不前去请安磕头。
童年时候,他见到嫡母还会觉得忐忑不安,那女人看他的眼神,就跟看蚂蚁一样,全然把厌恶和不屑放在脸上。压根没把自己是杨家长子的身份当回事。
自从他顶了叔叔的位置进了北镇抚司,嫡母知道他如今连人都能杀,更是北镇抚司里上升速度最快,最受袁指挥使赏识的少年锦衣卫后。那从来不曾对自己露过笑脸的女人,居然对他露出了笑脸——虽然比哭还难看。
他叔叔杨兵和袁指挥使是多年的故交,也曾经做到了锦衣卫都指挥同知的位子。
只可惜,十年前,因为伤病缠身亡故了,所以偌大的杨府目前只有杨休羡一个主人。
那一年,刚满十六岁的杨休羡袭了叔父的缺,开始了血雨腥风的职业人生。
万达没想到他居然会对自己和盘托出这些,一时也不知道怎么回应,只好沉默地跟在杨休羡的身边,往新乐伯府的方向走去。
窄窄的胡同,寒风袭人,耳边不断传来炮仗的声音和小孩子们欢乐的笑声,身后跟着的一驴一马的蹄子敲打在路面上,发出有规律的声响。
“轰!”
一记火光在两人面前炸开,万达和杨休羡不约而同地抬起头,看着正对着两人的头顶上,一朵牡丹形状的烟火正盛大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