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瑟,我到外边逛逛,到了点就会回来了。”
锦瑟福身道:“宋小姐,你对山庄还不是很熟,还是我给带带路吧。”
宋祁蓉笑笑:“不用了,你留在这看顾着你家小姐,山庄里处处都有人,我是不会走丢的,放心。”
闻言,锦瑟也觉得她说的极为在理,点点头只应了声:“恩。”
行走在青石小道上,宋祁蓉仔细思考着自己日后的人生究竟该何去何从。
她现如今已年过二九,早就到了议亲的年纪,若不是娘亲那日对她提及她有婚约一事,自己早就把这件事抛之脑后。
没想到时间竟过得这么快,转眼间自己已经要面临着出嫁的问题。
她自小就常往煜王府去玩乐,记忆中看到萧二
哥的第一眼就让她心如小鹿般砰砰乱跳。那时的自己才不过十岁,却也是略懂男女之间的情事,于是萧二哥便成了她倾慕的心上人。
可惜,萧二哥至始至终就只是把她当做是妹妹一般对待,毫无半点男女之情,言语间亲疏得当,有时候真是把自己气得无语至极。
她并不是胆小到不敢尝试的女子,但明知别人不喜欢自己还眼巴巴地凑上去寻刺激就不应该了。最重要的是,他们两家是世交关系,倘若被萧二哥拒绝了,自己尴尬不说,煜王府那也不好处理。
真是烦恼啊!
不过,令她郁闷的主要还是娘亲和爹爹两人居然从小就给她和大哥定了娃娃亲。
和一个完全没有见过面的陌生男人成亲,住在一起生儿育女,这让她如何能接受得了。
爹爹也真是老顽固得很,什么答应过别人的事就必定要做到,不能失信于人,他怎么也不考虑考虑自己女儿的人生幸福该怎么办。
反正她想好了,爹爹一日不同意退婚,自己就一日不回家。
非要嫁,那就让大哥替她出嫁得了。
据说凌庄主为了玥妹妹将偌大的后院都全部解散了,她起初不信,哪有男子会为了一个女人,自愿放弃成堆的美貌女子。虽然爹爹此生就只有娘亲一人,但他们是经历过生离死别才最后在一起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情她多少能够体会到一点。
自她认识玥妹妹以来,她就一直以为
,像凌庄主这般俊逸有为的男人,妻妾成群对他来说已经是生活上享受的必须。也因此她曾不止一次为玥妹妹不值,这么好的一个女子凭白做了他的妾室,成了后院众多女人之一,每日就算计着日子等待临幸。
现在她却是极为羡慕玥妹妹的,有这么一个优秀的男子全心全意地爱着她,甘愿为她放弃弱水三千,真是幸福。
她什么时候也能拥有这样的幸福呢?
对了,那照这么说,大哥岂不是也莫名其妙冒出了一个未婚妻来。宋祁蓉心中突然有种天涯终于遇见了沦落人的感觉,顿时舒坦了不少,恩,有大哥挡着自己的危险必定会降低许多。
必要时,把大哥拉出来当挡箭牌,兄妹嘛,总是需要互帮互助的。大哥的态度可比她强硬多了,爹爹总不能气一来将他们兄妹二人通通赶出家门吧。
如此一想,宋祁蓉心中悬着的大石终于落了下来。
走到一处假山之后,正准备拐过洞口,却隐隐听到一些细碎的话语,其中一人的声音怎么越听越觉得有些熟悉。
“林……林公子,这是我做的荷包,希望你能喜欢。”一个身着粉衣的婢女递出一个精致的荷包,脸蛋红彤彤的,甚是羞怯。
荷包上绣的是鸳鸯戏水,任谁看了都知道是什么意思,更何况是林瑾瑜这种情场高手,更是只稍一眼就瞬间明白粉衣婢女的心思。
露出他的招牌笑容,一手扇着扇子
,一手接过绣得很是用心的荷包。
翻转双面,林瑾瑜扬眉笑道:“阿芙姑娘费心了,在下谢过姑娘的礼物。”
只见那位粉衣女子惊喜得抬起头来,两眼爱心泛滥,一脸激动地望着林瑾瑜道:“林公子居然还记得婢子的名字。”
她从进府以来就一直爱慕着林公子,今天终于鼓起勇气来将自己做的荷包送给他,没想到会有如此满意的回应。
粉红泡泡似乎一下聚集到了女子的四周,她怎么也没料到俊美如斯的林公子居然还能记得她这个小人物。
这是不是证明林公子心中是有她的,而且……而且林公子居然还微笑着接下她亲手制作的荷包。
真是……真是太幸福了啊!粉衣婢女感觉自己一下到了天堂般,飘飘然不知今夕是何年。
看着林瑾瑜将荷包放入袖中,女子更是娇怯不已,低着头不停绞动衣袖,终是道了句:“那……那婢子先去忙了。”
后纤纤小碎步离开,激动得竟连福身行礼之事都给忘了。
林瑾瑜也不计较,这种事情他实在是遇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