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十三章 成功的起点</h1>
蚂蚁丘陵。
战争还在继续。
这是今天的第三波攻击,也是最后一波。
来自无尽蚁穴的反击,在最初总是最强烈的,也是最凶猛的。
尽管沈奕号称要在八天内拿下至少八个大型蚁穴,但这可不是按天分派,一天一个的任务。
事实上在最开始的三天里,断刃队休想拿下任何一座蚁穴……丘陵上密集的蚁巢便如部落,从来是一方有难,八方来援。
尽管沈奕也可以选择落单蚁巢,但是那样做的成果注定有限。
要想短时间内拿下大量而且足够的目标,就必须象现在这样,攻击蚁巢集中区域,在引来无尽蚁潮的疯狂反扑,采取围敌打援的战法,不停消耗周边蚁巢的有生力量,才能做到八天内十余个蚁巢的辉煌战果。
这也是大型战役与小规模战斗之间的重大差别,小打小闹式的战斗,永远无法获得大规模战争所能够带来的战果。
当然,建立在这一切的前提基础上的,就是自身那强大的实力。
如果没有那一百五十名钢铁战士,纵然洪浪他们身硬似铁,也抗不住密如飞蝗的毒刺攻击;如果没有沈奕的激活异能可随时修复,哪怕一千五百台钢铁战士,也未必能挡住无尽蚁潮的凶狠噬咬;如果没有队伍中其他人的鼎力支持,相互扶持,吸引火力,发起进攻,杀敌首脑,沈奕也不可能做到在这无尽战斗中轻松的来去自如,保护战士。
这是断刃队战斗力形成自循环的体现,使其不仅拥有了短时爆发能力,也有了充足的续战能力,从而才可以如打一场战争般,将战斗循环往复,并在一次次战斗中消耗目标的有生力量,直至最后收割时刻的来临。
前锋线上,洪浪依然冲锋在前。
他的主要目标是那些将蚁。将蚁是兵蚁的增幅光环,有它在,兵蚂的各方面属性都会大幅度提升,其自身的攻击力也同样强大,毒伤凶猛。洪浪的任务就是确保杀死将蚁,将兵蚁的攻击力保持在一定水平线之下,避免可能出现的突发性攻击狂潮,从而大幅度减少自身伤亡的几率。
金刚和温柔则站在他的身边。
十分钟前,金刚在又一次使用过死神波纹后,在温柔保护下退回来。
或者是因为多次使用的关系,进攻的黑蚂蚁们竟然也开始逐渐分散,使得死神波纹的杀伤力远不如第一第二次那么明显。由此可见,黑蚂蚁也不是全无智慧可言。
可惜的是,它们的智慧对人来而言依然太弱。
沈奕他们并不惧怕这种散开式打法,乍看起来这使得死神波纹的杀伤数量大减,但同时也使得金刚的安全性大大提高。
用时间换取生命与安全,原本就是计划中的一环,因此沈奕金刚完全能接受甚至欢迎这一改变。
左右两侧,T800终结者和机甲步兵还在阻挡蚁巢援军,周宜羽的机甲已经不堪使用,周宜羽将机甲收起,开始赤膊上阵作战了,好在旁边有宙斯保护他,到也不用担心什么。
至于收割者,由于体形巨大的缘故,好似天生的嘲讽脸,总是一开始就被蚁群集火攻击,直接打到散架,然后第一个撤出战场。
“时间差不多了,撤。”在看到又一台T800被打到装甲值归零后,沈奕终于说。
第三波攻击结束。
看着战斗结束,温柔突然说:“要不我去一趟?”
“什么?”沈奕一下没明白,随后醒悟过来:“你是指罗昊?”
柔点点头:“你教他的方法虽然有用,但我很担心他应付不来。禁锢之子到底不是一般的凶兽,万一计划有个什么意外……”
“有集结令在,真有意外,我会带他回来的。”沈奕淡淡道。
“那其他人呢?”
“我们没有必要为其他人的生命负责。”沈奕冷然回答。
温柔的心微微一颤。
她低头思索了一会儿,摇头道:“就算这样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让罗昊去面对这个?你说过,你不是好人,却也不是坏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你会选择做一些好事。”
“是的我说过。”
“那为什么还要让他们这么冒险?让我过去,杀了禁锢之子,这对我们,对他们,不是都有好处吗?”
“对罗昊没好处。”
沈奕的回答让温柔一怔。
轻轻叹了口气,看向远处那无尽尸体,沈奕柔声说:“罗昊太弱了……我指的不是他的能力,而是他的心灵。在血腥都市,力量上的强大,其实从来都不困难。只要你有足够的点数,你可以让自己变的比任何人都强。然而心灵方面,却没有任何速成的心法。罗昊,他已经拥有强大的力量,却始终缺乏强大的心灵……他需要锻炼,这次的事对他来说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温柔犹豫了一下:“罗昊的性格或许是有些懦弱,但是我并认为他就真的弱小。你不觉得他的身心深处有种隐藏着的强大爆发力吗?当危险真正来临,他避无可避时,他也会勇敢去面对。你看他无能,可他却是队伍中救人次数最多的一个,没有他,包括你,我,金刚,洪浪,早就都死了。那次对督瑞尔之战,他更是表现出强大的爆发力……”
沈奕打断她:“正因为这样,才更要锻炼他!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把希望放在偶尔的爆发上呢?让这种爆发变成常态不是更好?给你一把攻击力050的武器,和一把攻击力5050的武器,你愿意选择哪一把?”
温柔呆住。
沈奕继续道:“和督瑞尔的战斗的确对他有很大帮助,但是显然不够。不要相信那种顿悟的说法。顿悟带给人的改变是认识层面的,如果你对某个道理不理解,顿悟能够让你醒悟本。o,并且修改这种认识。但是顿悟从来对性格无用。罗昊的懦弱不属于认识上的问题,而是他的天性。他不缺认识,但他天生性格就是这样,不可能因为一次战斗就轻易改变。如果轻易就可以改变,那也不是他的性格了!”
“那你凭什么认为这次对他就有帮助?”
“因为那正是他需要的!”沈奕回答,说到这他苦笑了一下:“没有谁是天生的领袖。许多人之所以能做领袖,是因为上天给了他们机会,让他们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习惯于领导他人……”
人的性格固然有其天生的因素,但是后天环境带来的改变往往更多。这种环境带来的改变,有时更是影响其一生。
比如富二代与穷二代,人们往往对前者充满不屑之词,多加贬斥。却不知按照比例结果,富二代出人才的几率远远高于后者。之所以铺天盖地都是富二代官二代的丑闻,很大程度上还是新闻选择的结果——富二代闯祸的新闻价值显然比穷二代要高得多。
不考虑前者从出生起就有机会享受最好的教育,仅从接触的层面来看,富与穷之间就有着巨大的不可磨灭的鸿沟。
富二代跟随父母,每日见到的不是达官贵族,就是权贵显商,在他们的眼中,这些高人一等的人物,其实就是日常见面的普通叔叔阿姨,和他们在一起,每日听的是国家局势,金融格局,讨论的施政方针,经营计划,耳濡目染的全是领导他人,自身更是有着大把的计划对用人手下指手划脚,习惯了做主而非被人做主。
相比之下,穷人出身的孩子们,虽然刻苦努力,但每日听的是父母教诲,老师的循循善诱,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有指挥领导他人的机会,或者成为班长,就是他们最大的也是最好的机会,并从中学习领导他人的经验。因此许多名牌大学生,在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偶尔和自家公司董事长同乘一间电梯,也会紧张的不知该说什么是好。或者有曲意逢迎的,又会有骄矜故作之嫌。
反而是那些天生贵胄们,在这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在任何场面,面对任何大人物,都能举重若轻,无论是处理人际关系还是领导下属,都若呼吸般轻松。
因为这本就是他们的环境带给他们的与生具来的能力。
有句广告词,叫“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
其实这是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
总有些人,天生就落于人后,只是并非不可追赶罢了。
当然,这是对一个阶层的描述。
阶层有共性,个人没有,因此要将这一描述放在个体人物上,又要视其不同而有所不同。但无可否认的是,天生的环境优势,使得一些人的确更适合也更擅长于领导别人。
而胖子,就是因为他的环境劣势,使他总是习惯了被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