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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月黑风高竞命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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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武馆林立,近年以来,可以说是南方拳系群英荟萃的风云地,王雄杰这么一个北方人能在那里开拳馆,自然是有真材实料的。

当初他挑了一条武馆街,按照规矩,每一家武馆各摆出一条长凳,一条条长凳在街上连成一条长桥,各家都派出得意弟子守在凳上,要打过整条长桥,把这些拳师都打落下去,才算有在这里开拳馆的资格。

王雄杰从头打到尾之后,当地人却还有不服,在他开馆那一天,约了去舞狮子寻衅,王雄杰也舞狮回应。

南狮北狮八头狮子,斗作一团,王雄杰安排了火炭铺地,炭火里面还有烧红的铁犁,在火炭地外斗倒了其他各家的狮子之后,赤脚过火炭。

负责狮尾的徒弟撑不住逃了出去,他一个人舞狮向前,火光从狮尾烧上去,犹如一条绕身的火龙。

王雄杰采青之后,赤脚无伤,由此得了个“铁趾火龙”的名号。

可惜他名声虽然大振,武馆却不景气,当地人还是排外,很多生意都不带上他,没人把豪客引荐介绍给他,还暗暗打压。

这回广州将军找上了他,先付以重金,又许诺以后三城七乡的烟土生意,十成之中,他能分到五分的红利,也就是二十分之一。

那少说也是一年三千两银子的进账啊!

道光初年,一两白银换钱一吊,也就是一千文,到了道光二十年之后,因为跟洋人干了一仗,一两白银就可以换到制钱一千六七百文了。

近年以来,银价还涨了不少。

按照广州今年的粮价来算,一两银子,这个时候能买到一百七十斤的粮食,等于一个店铺伙计累死累活三个月的工钱。

三千两银子,够那些底层的老百姓干上九千个月,七百五十年。

本来还顾及名声,有些犹豫的王雄杰,当时听到这个报价,眼睛都有些红了,一年三千两,这可还是长期红利。

财帛动人心,别说什么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风险,多少人一辈子,想找还找不到机会为这么大一笔财富拼命呢。

但拼命至少是指有成功的机会,而那个青面鬼,实在比他们之前按照卷宗预测的强出太多,居然连练筋大成的朱长寿都被他打死了。

王雄杰本就断手,失血过多,如果还冲上去的话,那就不是拼命,而是找死了。

他只有逃,拼命的逃,为了保命而逃。

自从八国联军攻破了紫禁城,当时刚在紫禁城万国狮王大会上夺得狮王金牌的黄飞鸿,大受打击,心灰意冷,近几年来已经逐渐让自己徒弟把生意重心往南洋转移。

黄飞鸿一走,王雄杰就成了整个广东当之无愧腿法最高的一个人,这份腿功用在逃跑的时候,更是惊人。

南方许多拳法,在练习奔走之术的时候,大多讲究一个脚后跟一沾即走,意思就是说每一次奔跑时,前脚掌先落地,靠着脚掌弹力扯动小腿筋脉肌肉,自腿至臀,沿背部上双肩。

这样一跑起来,双手挥舞,能够带动全身,越跑越轻快,脚后跟压在地上的力道只是极小的一部分。

而王雄杰的北方拳就不一样,他每一次脚落地的时候,都是整个脚掌拍下去,前脚掌后脚跟同时触及地面,靠脚踝关节、膝盖、胯部这些骨头,作为推动身体重心的重要枢纽。

与南方拳的轻灵相比,王雄杰的跑法更刚硬,更凶猛,每一步的间距都很大。

关洛阳一路穷追不舍,居然始终没能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

直到他们跑出了淀城,开始往越来越荒僻的山野林子里去,这种情况才发生了改变。

从大趋势上来讲,北方土厚而实,多风沙、干燥,南方泥润而松软,多降雨、湿滑。

王雄杰的跑法,到了广州的湿泥地里,每一步落下抬起的时候,都要额外花费一些力量,自然也多浪费了点时间。

关洛阳跟他之间的距离开始缩短。

更要命的是,当王雄杰翻过一个缓坡的时候,前面那低洼荒草地里,竟然埋伏了一群拿短刀的人。

这帮人,全是一身深褐色的衣服,连头都给蒙了进去,只露出两个眼睛和鼻孔,左手铁链带钩,右手短刀有深色涂层,在夜里很不显眼,还用布条紧紧绑在手上。

双方一照面,靠得最近的那个立刻捅刀,刀法狠辣,对准的是王雄杰的肝。

这一刀要是真的捅进了人体,那就连惨叫都来不及,只能“呃”的一声,当场毙命,显然是杀惯了人的狠角色。

但王雄杰一脚后发先至,脚尖踢中这个杀手膝盖以下一寸的地方,小腿迎面骨错位,膝关节被踢断,整条腿竟然向后弯了过去,身体不由自主的往前倒。

王雄杰膝盖一抬,刚好撞在这杀手下巴,打断了这个人可能要发出的惨叫,并让他颈骨向后折断。

虽然一照面就解决一个,王雄杰心里却万分惊急,他在这里一耽搁,后面那个杀星就要赶上来了。

“给我滚开!!!!”

戳脚门里头的杀招,九转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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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鸳鸯脚,在王雄杰脚下施展开来。

九转连环,鸳鸯成双。这是步法腿法揉合在一起的杀招,双脚变换轮转,向前攻人双腿,侧面碎人脚掌,向后蹬的时候杀力最猛,专打腰胯下阴。

王雄杰左拧右转,身子摇晃,脚底下左右轮踢,四面八方,每一脚都精准无比,让那些杀手下半身留下终身残疾。

可这些杀手悍不畏死,就算重伤,也要把那带钩子的铁链挥向王雄杰。

本来只想闯过这里继续逃命的王雄杰,不得不把这附近聚过来的十几个杀手全都踢死,自己双腿也多了几处刀伤,还有两个铁钩,钩在了他侧腰和左肩上。

王雄杰拔掉铁钩,踩着一具尸体跳出去,继续逃跑,但才奔出几步,就头晕眼花,扑通半跪在地。

“刀上有毒……可恶,我要不是断了只手,流了那么多血……”

他脑子昏昏沉沉的想到这里,眼前多出了一道重影。

关洛阳左手一挥,往王雄杰喉咙上补了一刀。

王雄杰仆倒之后,关洛阳看向那些杀手的尸体,脸上露出思索的表情。

王雄杰逃跑的方向是随机的,不可能有人先预料到这些事情,派人来埋伏。

而且刚才王雄杰喊出那一声之后,林子里还有其他动静,显然不止埋伏了这一批杀手。

但其他杀手到现在还没有赶过来,只有可能是遇到了他们真正要埋伏的目标。

关洛阳撕了块布,蒙上脸,往传来打斗声的那个地方潜行过去。

走了不到三十步,就在一棵老树底下,遇到了其他杀手的尸体。

他们和埋伏的目标,似乎且战且走,沿途丢下一具具尸身,全是属于杀手一方。

有用铁钩,用短刀,还有拿火枪的,甚至有手上拽着铁丝网的。

有一个杀手还没断气,枕在自己同行的尸体上,发出断断续续的痛哼。

关洛阳眼珠一转,忽然跌倒在那人身边,捂着脸上的布,模仿本地口音,惊恐道:“你们,你们是什么人,怎么大半夜的在山里火并呐?”

那个重伤的人转了转头,意识好像已经有点模糊,有气无力的说道:“有……有人,快、快找东西帮我扎住胸口的伤,我们是来捉拿钦犯的官差……”

关洛阳道:“哪里有穿成这样的官差?”

那人急得一阵喘息,勉强说道:“有牌子,我腰带里边有牌子。”

关洛阳伸手摸索了一下,腰带里确实有硬物,只不过是铜钱大小的牌子,如果不是听他亲口说来,真不容易翻到。

那小小的令牌,通体涂黑,字体刻出白痕,一面写着“内务府”,一面写着“粘杆拜唐”。

“还真是官差啊,那你们要抓的钦犯是什么来历?”

“是乱党,乱党里的重要……”

那人好像感觉不对,说到这里忽然闭嘴,关洛阳不等他质问,令牌往前一甩,正中他喉咙。

关洛阳起身之后速度加快,追到那些杀手交战的地方,右手提刀从背后砍死两个杀手。

前方杀手警觉,回身一刀劈来。

关洛阳立刀挡住,在电光火石之间,刀柄往后一收,做了一个极快的倾斜,对方匕首顺势从他刀刃上滑下,劈在椭圆形护手上。

而关洛阳的刀尖,已经向前划破了杀手的颈部,随即左手一推,用这具尸体撞翻前面的杀手,刀光连闪,取了这几名杀手的性命。

他刚才被朱长寿打了一拳,肋骨、内脏,恐怕都受了些轻伤,又追了王雄杰一路,呼吸不太畅快,这时候出手就不像之前刺杀的时候那样蛮横,多了些技巧应变。

平平无奇的一把刀,在关洛阳手里,灵活的像是一条浑身都带尖刃的鱼,刀口、护手乃至刀柄,每一处都可以招架,每一处都可以杀人。

他身子微伏,急行连闯,长刀绕身而走,只要被他侵到四尺以内的,无不被刀光破开要害。

噗!

刀刃斜着划开胸腹,一只手掌打在这杀手的肚子上,狭长的伤口中顿时迸裂出大量鲜血。

当这个杀手的尸体也倒下时,周围那些装束统一的杀手,已经没有一个站着了。

关洛阳甩了下左手的血,见到了十几步之外,被他们埋伏的那个目标。

那是一个有些狼狈的汉子,看起来大概四十多岁,胡子拉碴,穿的倒是有些新潮。

下半身长裤皮靴,上身是一件米黄色的大衣,脖子上挂了一条长长的深色围巾,头上还戴了一顶黑色贝雷帽。

关洛阳开口道:“你不用紧张,我……”

“我认得!”

那人五官硬朗,此时表情有些奇怪,似乎从浓浓的伤疲里透出了一点谨慎的笑意,“我认得你的刀法,刚才那一招问路斩樵夫,是从峨眉山白眉拳的器械手段飞凤单刀中演变出来。但如果你见过其他练白眉拳的,就会知道你那一招跟其他人的大有不同。”

关洛阳看了一眼手里的刀,道:“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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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一招是我帮忙改的。”

那汉子手中短棍一划,棍头先向右上方一抽,迅速拖拽,斜向左下斩去,左手这个时候沉在腰侧,是一个似吐非吐的掌势。

无论是外在动作,还是抖腕沉肩,蓄劲在肘的隐秘劲力变化,都跟刚才关洛阳使的招数,如出一辙。

但刚才关洛阳的动作有一部分被那个杀手挡住,以那人的站位,应该看不全才是。

除非,他真对这一招熟到了骨子里。

关洛阳收刀入鞘,脑海中有了些联想。

那汉子收棍之后,则按了按胸口,脸色苍白的笑道:“雷公还好吗?”

………………

天光破晓,一声鸡鸣遥遥传来,月黑风高的一夜,总算过去了。

田公雨闻鸡而起,穿好了衣服鞋袜,推开窗户换气,开门出去打了一盆水洗脸,然后进了厨房。

这厨房不大不小,一张放菜蔬、砧板的陈旧桌子,梁上垂下来几根铁钩,挂着腊肉、辣椒。

灶是土灶,糊灶的人手艺讲究,两口铁锅架在上面,没有一丝烟会从铁锅边沿的缝隙里透出来,都涌到了烟囱里去。

灶上还贴了一张灶王爷的画纸,在木头锅盖透出来的蒸汽之中,逐渐变得潮湿。

早上吃粥,米是昨夜浸过的,容易煮的粘稠。

虽然不知道关洛阳早上会不会回来,但田公雨还是多煮了一些。

估摸着火候差不多了,田公雨在土灶里架了几根柴火,就起身到外面准备运动运动,刚好看见关洛阳从下游的溪水里跋涉而来。

出去刺杀那些十恶不赦的家伙,难免身上沾血。

为防有人靠猎犬找到这边,关洛阳每次刺杀之后,都会在林子里多绕一绕,无规律的揉碎一些鲜嫩的汁液,扰乱气味,然后才真正踏向回家的方向。

不过像今天这样,要用到溪水洗身的手段,怕是沾了太多血了。

田公雨拿了块毛巾丢给他,道:“昨天不顺利?”

“遇到几个硬点子,但我这样的天才,自然还是会成功的。”

关洛阳擦了擦脸,用毛巾把头发也揉了几把,笑着从湿透了的衣服里,掏出一个指环。

“对了田伯,我昨天晚上还遇到一个人,自称是你熟人,他伤的不轻,但我也没敢直接把他带回来,这是他给我的信物,你瞧瞧。”

田公雨初看那指环,就有些眼熟,可一时间还没想起来,接到手里之后转了转,才看到指环内侧刻的两个小字。

——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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