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1)(1 / 2)

查尔斯被问的愣住了。他虽然爱喝酒不太负责任,但是今天当他得知乔治管家的侄子居然被带着去庄园法庭的时候,查尔斯立刻意识到了,这位查理先生和以前的戴蒙先生不太一样,好像并不买他的帐。

查尔斯十几岁在庄园学习过一段时间,他绝对不是蠢货,事实上他觉得他的父亲老道格才是真正的蠢货,根本不了解他的苦闷。总之,查尔斯敏锐地感知到了,这位查理先生对他有了意见,意见在寻找代替他的人。

这十几年,在跟着父亲进入庄园学习、看到戴蒙家的小姐少爷们奢华的生活之后,到后来成为了庄头,查尔斯一直在埋怨为什么他不是戴蒙家的少爷,而是一个农民的孩子,他辛苦努力一辈子,也买不起少爷和小姐们盘子里的白面包。

他看不起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觉得这一切都太少了,这让查尔斯非常苦闷,一直放任自己在酒中醉生梦死。

但是当意识到自己将要失去庄头的位置时,查尔斯才意识到,他不能失去这个职位。

庄头可以给自己相好的寡妇和私生子、亲戚们都安排最舒服的工作,能有面包和牛奶,还有每年戴蒙先生赏的肉和麦子,还能恩泽自己的侄子和胞兄胞妹等人。

如果失去这个职位,他甚至连喝酒的钱都没有。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查尔斯今天忍住了没有喝的醉醺醺,而是过来监督农事官的工作了。

结果这帮蠢货动作比最老的耕牛还慢,这怎能让查尔斯不火大,恨不得不给他们饭吃?

在查尔斯看起来,这些懒惰的蠢驴就不配吃饭!

因此杜长秋这么一问,他一下子懵了。在他看起来,这一堆都是懒惰的蠢驴,还能分得出谁比较优秀吗?

那边,分给老约翰一家的甜菜地已经收的差不多了。幸好老戴维在一边,他不太会说话,因此习惯沉默,但是他作为农事官,确实对种地这方面的经验比较丰富,对于大家的工作习惯也十分清楚。

杜长秋一问,老戴维看庄头查尔斯答不上来,他心中十分有数,便立刻汇报了起来。

与修建房子的人一样,你们为我工作的日子,我都会提供给你们面包和牛奶,直到吃饱,以后日日也会如此。杜长秋听完,对老戴维点点头,首先放出一个大炸弹。他抬了抬下巴,下仆们得到指示,立刻抬着几大框面包就往地上一放,还冒着香气的黑面包让长期饥饿的农奴眼睛都直了。

下一刻,杜长秋点头示意之下,抬着放肉的铁桶的下仆上前掀开了放着炖肉的锅,一股肉的香气瞬间冒出来,农奴们的眼睛几乎都快变成了饿狼!

老约翰是谁?站出来吧。杜长秋一扬声,对着人群里说。

是、是我。一个形销骨立的老男人站出来,满身破旧的补丁。

老约翰走出来,非常不适应所有人注视的环境,他战战兢兢地对着杜长秋行了一礼,夜安,查理先生。

和你分到一块田地的人呢?都一起出来吧。杜长秋温声说话,老约翰犹豫了一下,有点恐惧,不敢说话,显然是害怕有什么不好的事情。

约翰家的人,还不快站出来?!刚才没回答上的查尔斯立刻大吼,他可不愿意看到约翰违背查理先生的意见,他觉得这是在打他的脸,查尔斯的脸色也沉了下来。

这一吼,人群里战战兢兢又站出来七个人,显然,这田地是按照一家人来进行划分的。

上前来。杜长秋点点头,宣布,表现最好的人家,每个人一块肉。

人群顿时爆发出巨大的议论声,每个人都不可置信地看着杜长秋,显然根本不相信自己耳朵到底听到了什么。

安静!安静!其实查尔斯也十分震惊,他完全没想到,以往都是拿一些黑麦加菜煮成糊糊,每个人一勺糊糊就打发这些农奴,但是今天,查理先生居然要给这些农奴吃面包?!

这可是面包!

而且查尔斯稍微看了一下,他看的非常清楚,这面包虽然是黑面包,但是看着不像是掺了东西的,是纯正的面包!没有木屑、没有石头,没有掺杂任何东西!

这可就已经是难得的食物了!

要知道在这种食物匮乏的时代,很多自由民吃的都是掺杂了木屑的面包,或是夹杂了大量的豌豆、鹰嘴豆或是蚕豆。

总之,纯正的麦子面包,给农奴吃?

这已经足够震撼人了,没想到查理先生居然还给这些农奴肉吃,和拥有自由的佃农不一样,这可是农奴!服役是他们应该做的事情!他们自己甚至都是属于戴蒙家族的财产,一生不可以离开维尔特庄园,连孩子也是如此。

虽然戴蒙家一直比较仁慈,农奴看似很多待遇都和自由民的佃农差不多,也可以拥有自己的屋子,和家人住在一起,甚至还可以有自己的私人物品和财产。

但是根本来说,农奴和自由民还是有鲜明的区别,就像是给自由民奖励肉,没有人会说什么,但是给农奴奖励肉,大家就觉得查理老爷疯了。

查尔斯也觉得,要么是查理老爷疯了,要么是他自己疯了,老约翰愣住了,他的家人显然也在怀疑自己的耳朵,农奴们更是觉得自己大概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梦话。

你们不想要吗?杜长秋看着惊呆了的约翰一家,对着他们问。

当然,杜长秋敢这么做,也是因为根据查理的记忆,现在大概是社会的上升期,因此农奴的地位并不像是以前那么低了,最早的时候,农奴不用交税,听着比自由民好很多,但是其实只是因为农奴的任何东西都属于主人,连自己也是,更完全没有私产。

如今说是说没有,但是其实很多农奴已经过着类似自由民的生活,只是没有自由民富庶而已。

按照社会的发展,大概再过一段时间,农奴和自由民的差距会无限接近,而杜长秋不介意在维尔特庄园先做一个先驱者。

他这么一问,老约翰还没回话,身边原本还吓得呆住的家人们却立刻反应过来,连滚带爬地跑到面前,期待地看着男仆面前装着肉的桶。

和自由民的佃农比起来,农奴们份地小很多,劳役也更为繁重,一年四季都为了一点吃的努力,没有任何其他余力,不过好在因为常年吃糊糊,他们好歹每个人都有一个木碗。

这会儿老约翰一家就拿着自己不知传承了多少代的木碗,看着男仆舀了一块拳头大小的肉块,然后再舀了一满勺汤汁放在里面。

下一个!捧着这碗香浓的炖肉,老约翰强自制止自己想发抖的手,小心地端着碗走到框子边拿了厚厚的三片面包,只感觉入手松软的简直不可思议,他亦步亦趋保持平衡地走到一边,找了块草地坐下,开始品尝这些美味。

一口小心地咬下去,却丝毫没有受到阻碍,反而尝到了一股浓郁纯正的麦香。

老约翰顿时惊呆了,要知道他上了年纪,常年吃粗加工的食物,让他的牙齿磨损了很多,他年轻时吃面包还好,后来老了,面包不泡根本吃不下去。

但是现在,他却感觉到了这面包十分柔软,吃起来一点也不吃力!

老约翰大喜,大口吃了两三片黑面包,常年饥饿的肚子才稍微有了一点点感觉,他这时候才舍得喝一口热热的肉汤,里面似乎放了洋葱,十分香浓,老约翰这辈子都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食物。

他又回去拿面包,小心地一点点沾着肉汤吃,他吃的迫不及待、十分粗鲁,却又无比香甜。

活到已经当祖父的年纪,老约翰第一次吃到了这样的人间美味,他大口吃着,像是贪婪的野兽一样,然后狠狠地咬开那块肉,大口地咀嚼,最后再用面包仔仔细细擦干净木碗里每一个地方,不肯放过一点油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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