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七百二十六章猴王的初恋(下)</h1>
这一招简单直接,就是抡着斧头,从上往下砍。
重点就在于来势极猛,汹涌无比。
若是近身而战,就不得不抵挡。
猴王虽然修了神通,却也毕竟还未吃仙桃,盗金丹,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这一斧子他还是不能硬抗的。
故而摇身一晃,徒留一根猴毛留在原地,身影已经躲开。
“小鬼剔牙!”混世魔王又是一斧子,这一招用于敌人躲避第一招时。
可以称之为劈脑袋的续接。
事实上混世魔王这三招,根本就是楚河按照传记中,关于程咬金的斧法记载而编的。
猴王躲过了第一斧头,这第二斧头紧跟着上来,更加迅猛。
猴王扬起拳头,一拳打在斧头上,将沉重的斧头高高弹开。
“掏耳朵!”斧子被弹开,混世魔王却并无任何异样,反而借助猴王弹开斧子之力,原地一个转身,斧头一个横扫朝着猴王的脑袋横劈过来。
猴王顺手往脑后一抓,抓下一把猴毛,放在口中用力一吹。
叫一声“变!”。
猴毛即刻变做两三百个小猴,周围攒簇。
那些小猴,眼乖会跳,斧来砍不着,拳去不能伤。
前踊后跃,钻过去,把混世魔王团团围绕,抱的抱,扯的扯,钻裆的钻裆,扳脚的扳脚,踢打下三路,抠眼睛,捻鼻子,所有卑鄙下流的招式,都用了个遍。
猴王却乘机欺身上前,直接夺了那混世魔王的斧头,分开小猴,照顶门一下,便将那混世魔王砍为两段。
混世魔王死了,水脏洞的那些小妖怪们,自然也都做鸟兽散去。
猴王入得洞中,看着被捆住的紫琅,却并不先将对方救下,而是得意道:“这一次是我赢了你吧!你也应该输的心服口服,若非是我,你这回怕是要糟。还不速速道一声‘我输了’,向我认错赔礼。”
紫琅见猴王来救,原本感动不已,如今听了猴王这话,顿觉心中又有些不快,原本十成的感动,如此便平白削去了三分。
所以说,少男有时候莫名其妙的自尊和傲娇,当真是一点必要的没有。
如果这个时候成熟一点,冲上去先把人解下来,然后好生安慰,细细关怀。等到夜深人静之时,发生某些不可描述的事情,那也是情理之中,毫不意外。
分明是做了好事,却又出于一种莫名的别扭,怕被瞧出心思,而故意说一些惹人误会的话,这样的蠢事情或许多少年后,再回想起来,也会真恨不得敲碎自己的脑袋,暗叹当年的自己,为何就这般愚蠢。
但是愚蠢本就是情窦初开的一部分。
为什么说初恋很少有能真正长久在一起的?
就是因为这种不稳定性。
有时候恨不得为对方献出所有,有时候又会盲目、可笑、幼稚的固执,封闭在自以为是的世界里,不肯出来。
两人一路斗嘴,返回了水帘洞。
猴王继续开宴会,和一种小猴子们打闹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