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为何记者这行在外界看来普遍名声都不好,为了挖掘话题不断戳当事人的伤口,甚至还会将已经结痂的伤重新挖出来。
刘建龙的确生活地很不错,甚至比沈白詹想象中的还要好。买房买了靠近市区的顶层,现在很多开发商都喜欢把最顶层做成二层小洋房的样式。沈白詹跟刘建龙约在他家附近一个餐馆见面,一开始刘建龙不愿意出来,沈白詹便在小区门口蹲刘建龙。连续蹲了两三天,刘建龙实在被烦的没办法,沈白詹愉快的和他定好了聊天时间地点。
沈白詹和刘建龙刚坐下刘建龙便说:“我时间不多,你快点问。”
沈白詹笑道,“据我观察您看重家庭,不会轻易加班,再说您的职业自由度也很高。”
“至少比我们这些给资本家打工的记者要自由,我们还要一直出差,比如现在我和我的同事蹲了好几天才获得一次跟您坐下来聊天的机会。”
刘建龙道:“你们这些记者可真会说话。”
“不一定,我的助理就不怎么会说话,不过他才刚工作,很快就会像我一样。”
刘建龙点燃香烟,跷二郎腿道:“像你?”
“对呀,像我一样。”沈白詹微笑。
“温和善良,富有同情心,喜欢为社会做出贡献,拥有一切美好的品质。”
说道最后一句沈白詹自己都忍不住笑出声,自己可真是个完美的记者。
第34章
其实费斯理并没有他自己所说的那么优秀,至少沈白詹觉得这个人在某些事情上有着非一般的倔脾气,比如吃披萨不放芝士,又比如喝红酒坚决要吃花生米。
他也会当着沈白詹的面领其他男孩回家,甚至邀请三个人一起吃饭,这些沈白詹都习以为常,一开始觉得这人有神经病,但日子久了也就不怎么介意了。他一个人面对费斯理也挺艰难,多一个人气氛稍微能活跃一些。
沈白詹端正坐在他放在阳台的秋千椅上荡秋千,他手边还放着费斯理买给他哄他玩的天妇罗样子的玩偶。他不是费斯理的情人,也不是费斯理的恋人,更不是费斯理的家人,但来的人看到沈白詹,都会对沈白詹打招呼,就好像沈白詹本来就在这个家里,他也是这个家中的主人。
东方人的内敛和西方人的奔放,费斯理就是那个完美的结合体。
费斯理带沈白詹参加各种宴会,一晃就是半年。从一开始大家都以为这是个新的情人,到这孩子不会是费斯理在外的私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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