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男女未婚而死,被认为人生是不完美的。
一个人的人生不完美,必然心有怨气,这怨气,会影响到家人。
所以,未婚而死者,家里人就要为他(她)配冥婚,如今物价水涨船高,配冥婚也不例外,据说,有地方配冥婚的女尸价格都涨到八万一具了。
有鉴于此,有术人也与时俱进,开发了新的业务,扎一个新郎倌或者新娘,让他们自己去拉郎配或者拉女配。
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有种自由恋爱的意思了!
不过,凡事必有代价。
想让纸人通灵,须得要取死者的魂魄一缕,如果配冥婚成功,自然没什么事儿 魂归本位,如果配冥婚失败的话,魂魄所附身的纸人就会一直找下去……
若是在魂魄归位之前本人下了地府,再往生的话,因为缺了魂魄,多半会变成傻子。
当然,这后果术人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告诉死者家人的。
医院里不许搞迷信活动,烧纸人自然也是不被允许的,但是医院里的工作人员总有打盹的时候,一般是半夜或者正午,外面没人的时候,死者家属就会突然从背包里取出纸人,在水边烧化,往往保安赶过来驱赶的时候,纸人已经烧没了……
不过,也有倒霉的,像我们身后的纸人,缺了一只胳膊,估计是胳膊还没有烧完,就被医院里的保安人员给踩灭了……
这样的“新郎倌”有它独特的风格,那就是——有夫之妇不找,有夫之妇身上本就有男人的气息,宁烧十座庙,不破一桩婚,这个是有报应的,不必多说。
处子之身不找,倒不是“新郎倌”不想找,而是因为处子气息内敛,“新郎倌”是看不到的,只有求未结婚而又不是处子之身,才是“新郎倌”的目标。
我之所以知道李飞白不是处子之身,就是这个原因。
李飞白被冒犯,怒气冲冲地就要甩出指尖血,被我拦住了,“新郎倌”是极度脆弱的,李飞白这几滴指尖血洒出去,不仅纸人会毁掉,附身其上的魂魄也沾了血食。
沾了血食对于魂魄来说,是很不利的,至少再想去地府,是不大可能了。
“我来吧!”我道。
我走上前去,揪住纸人的衣领,就要将他撕做两截,我才揪住纸人的衣领,就感觉不对劲,再想往后退已经来不及了,哗啦一声,纸人从中裂开来,僵尸从其中走出,散发着黑色幽光的手掌重重拍向我的肩膀。
我身形一矮,就地一个翻滚,退开了四五米。
“僵尸,僵尸!”李飞白一把抓住我的手道:“咱们跑!”
“跑?跑过屁啊!”我心中的火腾地一下燃了起来,一把甩开了李飞白的手,老子本来一片好心,却差点被算计,这口气,怎么咽得下去!
“你大爷的!”我迎着僵尸走去。
见李飞白仍站在原地,我皱眉道:“还楞着干嘛啊?跟上我……”
“可是,可是!”李飞白难掩惊慌,指着前面道:“僵尸,僵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