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数万的,足以自傲。
在一次聚会上,杜建看到了王雅歌,顿时惊为天人,后来才知道,这美女是学校里最美的两个女孩之一,绝对的校花,从此便苦追王雅歌不舍。
这次恰好碰到王雅歌在逛街,还是在自己工作的地方附近,杜建怎么会放过这个和女神打交道的好机会呢。
虽然王雅歌已经明里暗里婉拒过很多次,但是杜建的脸皮可也不是一般的厚,王雅歌的拒绝他只当作是女孩家的害羞,全然没有当真过。
在杜建的心里,他是最好最优秀的男生,你凭什么不喜欢我?
这或许是所有癞蛤蟆的通病,她为什么不喜欢我?她笑了,肯定是喜欢我然后又不好意思告白,她没有男朋友,肯定是在等我!
癞蛤蟆们从来没有审视过自己,为什么不招人喜欢,只是意味地想要吃天鹅肉,杜建便是如此。
“哼,你男朋友?就这个土包子,就他这身破烂,他配得上吗?”杜建不好对王雅歌这个女神发作,只好把怒火都发泄在叶凡的身上。 叶凡确实不怎么注重穿着。上一世,他穿过万年冰蚕丝制作的道袍,也穿过圣光门玉女们亲手编织的锦缎,多么珍惜的材质他都享受过,哪里会把地球上的区区布料放在
眼中。 衣服对于叶凡而言,不过是简单的穿着罢了。父母买给叶凡的衣服,才是他真正喜欢的,除非是特殊场合,譬如昨天去楚家带走梦儿,为了不给梦儿丢脸,叶凡才特意买
的新款阿玛尼西装换上,不然就叶凡的性格,他才懒得把时间浪费在买衣服这种事情上呢。
“我的衣服怎么了?我觉得很好。”叶凡淡淡地看着杜建,不悦地开口道。
这是母亲给我买的衣服,怎么是你小小一个职员能鄙视的?
“我叶凡说它是最珍惜的衣服,它便是最珍惜的衣服,轮得到别人来说三道四?莫说是你,就算是龙国五大家,我叶凡也是这句话摆在这里。” 王雅歌怔怔地看着此刻被她搂着臂弯的男人,这一瞬间,他的霸气无匹,他的桀骜,他的自信,完全让王雅歌侧目,叶凡啊叶凡,每一次见面,你都会给我特别的感受,
你到底是什么人,这么神秘?
杜建一愣,随即骂道,“你小子就是一个臭瘪三,臭土包子,你也敢教训我?你知道我是谁吗?”
叶凡挑眉,玩味道:“那你倒是说说,你是谁?”
“哼,你小子给我听好了。”杜建清了清嗓子,大声道,“我是贸大集团的市场部营销经理,根本不是你这种土鳖可以想象的存在!”
叶凡又道:“那你倒是说说看,是怎么个厉害,让我想象不到?”
杜建冷哼道,“说你乡巴佬,你还真是乡巴佬,我一个月工资四万,年薪五十万,你小子能比?给你一辈子,你也追不上!”
虽然是通过家里的关系弄来的这个职位,但是杜建说起这个来的时候,一点都不脸红的,好像能当上部门经理,全靠他自己的本事一样。
叶凡摇头道:“你猜猜我右手提着的这第一个袋子,里边的东西值多少钱?”
杜建一愣,“就你买得起什么?三百块钱顶天了!”
“那我左手边挂在臂弯处的那个蓝色的袋子呢?”叶凡打趣着,继续问道。
杜建双手叉腰,嗤笑道:“那有什么?最多五百块。” “哦?是吗?”叶凡冷冷地说道:“可惜,这是你一辈子也无法触及的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