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邪少作者:狗吃西瓜
第92章
在网上写文太难啊,听说哪个写着写着,又猝死了,写到这时,我慢慢体会到了其中的艰辛,很多人的付出,与他们的所获,是不成比例的,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也是必然的啊,没说的,可还是想感叹一番。
一本书,首先是作者进入了那个世界,那个圈子,然后才说的上读者的进入,写的过程中,我仿佛也成了林乐,他的锄把子升级了,我的锄把子也跟着升级,忍不住的上床去搂住家里的那个甩不掉、丢不脱的黄脸婆了。
激情,首先是来自作者自己啊。
没有激情的,生造的书,即使读的再流利,也像是白开水一样的嘛。
写书,凭空的杜撰,特别是乡村啊、都市啊,恐怕很难的,小说中的很多个妇人,都有我生活圈子中的原型,甚至在过去,真的跟她们发生过啥,干了点啥,或者眉来眼去过,留存在记忆里,翻找出来,创造成为书中的人物,仅此而已,没有一定的经历,要写出生动细致的情节来,恐怕也很难的,只是,不知道我发挥如何,能不能让读者盆友们接受,甚至欢迎啊。
虽然书中的林乐,很多方面就是我自己,意淫中的我,但是,现实中的我,却是一个淘气的、慈爱的爸爸,一个孝敬老妈的儿子,一个恪守中国普世的道德传统、结婚以后从没在外面乱来过的忠诚的丈夫,与书中的主人公,大为不同的。
所以,我在写给盆友们看的同时,顺便的以女儿的爸爸的身份奉劝诸君一句,本故事纯属虚构,切莫随意模仿,以至于走火入魔。泱泱大国,礼教文明,源远流长,绝大多数的国人,都是奉行着一夫一妻的制度,很好的把握着道德的底线,很少有偷偷摸摸的上了别人老婆的床,给哪个苦旅的男人戴上一顶绿帽子的。
毕竟是生物学的原因所致,祖先带来的冲动,每一个正常的男人,包括那些上帝一般的编辑大大们,都会有那种按耐不住的时候,真想把自家的基因片段,播洒到让人眼花缭乱的街头花丛中去,可说的简单一点,人是社会的人,人的一生,总是和体内的那个原始的魔鬼斗争着,要是控制不住它,让它占了上风,恐怕会惹出不少的麻烦,让社会的那个自家苦不堪言,甚至妻离子散,晚景凄凉哦。
唉唉,冒充老大,一番莫名其妙的说教,说到哪儿去喽,还望读者诸君,大大的见谅啊。
最后,真心的拜了。
拜托大家,下班之余,课余,顺带的读一读文文,关注着稚嫩的它,让它继续成长啊。
☆、正文第117章丛林浪漫夜之二
“再烤就糊了,能吃喽,”林乐拿着羊肉串,先喂给她咬一点,再送入自家嘴里咬一点,津津有味的嚼着,“好香好香。”
“篝火烤出的,比街上卖的香多了。”何雅美吧唧吧唧吃着,吃完了,又主动把嘴巴伸过来,咬走一点。
就这样烤熟一串吃完一串,你咬一口,我咬一口,口水混合着口水,又香又甜的,想到姐姐衣服里桃花色的身子,就算山珍海味,林乐也没啥胃口了,吃到最后一串,忍不住凑过去,跟她一起分享最后的一块羊肉。
“姐,真好吃。”贴着那红唇,同时吸入一股芬芳之气,林乐轻轻说道。
“嗯呢。”
“我说姐姐的红唇好吃啊。”
“呜呜,弟娃好坏好坏。”何雅美无比羞怯的笑着,在他脸上拧了一把,使上了狠劲儿喽。
“人不坏,无后代嘛,”就算拧了个青疙瘩,也不觉得疼了,反而甜甜的无比舒服,晓得情况有点妙了,不趁机做点啥,的确要后悔哦,林乐很土豪的靠拢过去,搂着她的腰,贴着红唇,点到为止的给了个吻吻,“姐姐好漂亮好漂亮,弟娃真心的喜欢你啊。”
“小坏蛋,满嘴的辣椒呢,”一记柔柔的粉拳,不轻不重擂在肩上,何雅美花枝乱颤的笑着,挣脱开他的手。
“添点辣椒更有味嘛,”林乐伸长脖子,无比坚持的紧追着她,“来啊,给弟娃再啵一个。”嘻哈打笑的,又是给吻吻,又是呵痒痒,闹了好半天。
“小坏蛋滚开些!”工作三年,职场里也没遇到过这种恬不知耻的人,何雅美真的冒火了,啪的一声脆响,一巴掌扇在他脸上。
林乐来不及闪开,慌乱中滚到通红的火炭上,狼狈的爬起来,有点想哭,却暗自想着,凭以往经验,为占人家便宜,挨打正常的很嘛,眼眶里沾上些火灰,却真的流出眼泪了。
“打疼了?”何雅美爱惜的抚摸着他的脸,“烫着没?”还真以为他哭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