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骑行的人都有一颗向往自由的心,同时还喜欢思考,耐得住寂寞,禁得起失败,要我说,喜欢骑行的人都不坏。”
季迟笑眯眯接话,“叔叔就是其中的代表。”
“哈哈哈,你这孩子……叔叔的优点表现的那么明显?”
“可不是?我想这一点阿姨最有体会。”
季迟把话题抛出去,一旁的文素兰乐坏了,偷偷跟陆弥说:“几年不见,季迟成熟了很多。”
陆弥跟着她一起摘菜,她回头看向客厅里聊得正欢的俩人,不知为何,心里渐渐温暖起来。
“妈,你觉得他变了么?”
文素兰沉吟,“多少会有些变化,每个人每一天都在变,只是每天见面的人对这种变化视若无睹,一旦分开几年,每一天的变化积累起来,就会让人觉得变化很大,可不管怎么变,心不变就行了。”她笑眯眯看向女儿,“你是不是还喜欢他?”
陆弥低着头摘油麦菜,“妈,我表现得那么明显?”
一直以来,她们都是无话不谈的。
陆弥在娱乐圈遇到的事业 会时不时跟文素兰说,文素兰很开明,俩人总是聊得很开心。
包括感情上的事。
曾经文素兰还给她做过性知识普及,怕她没有感情经验,在感情中受到伤害。
“嗯,就是觉得分开了几年,不确定是不是合适彼此。”
“其实吧人的喜好很少会变,年轻时喜欢的男生类型,后来再找的大部分都是那种类型,哪怕找别的,也会在某一天发现,还是那种风格的男生最有感情,你就说你想找什么样的男朋友吧?”
陆弥想了想,肯定是高高帅帅,对她好宠她,有点小情趣,又能理解她。
“是不是季迟那样的?”
陆弥微怔,略显惊讶地看向文素兰。
文素兰笑着问:“你想想,是不是季迟那样的?是季迟符合你的审美呢?还是你以他为标准来找男朋友?”
陆弥摘着菜,陷入沉思,是啊,别人问她喜欢什么类型的,她总会这么回答,高高帅帅,宠她对她好,最好还有点小偏执,在乎她以她为中心,从来眼里没有别的女人。
这些,好像都是以季迟为标准。
文素兰见她陷入沉思,笑眯眯去做菜了。
晚上,季迟跟陆士忠喝了两杯,俩人喝了一瓶红酒一瓶白兰地,结束时都处于微醺状态。
陆弥无奈,只好开车送他回去。
季迟竟然还住在老房子里,老房子没有翻修,但是打扫得很干净,这房子有很多年了,看起来有些旧,季迟也还住在从前那房间里。
这一刻,陆弥忽然觉得他们之间并没有隔了那么几年。
老房子老旧的装修似乎还停留在从前,停留在他们的记忆里。
她把季迟扶到沙发上,她正想去倒水,人就被他拉住了,一屁股坐在他身上不说,还坐在他那个部位,她恼怒地回头,季迟一脸得逞的表情,顺势把她搂到怀里来。
“生气了?”
“没。”
“大不了你罚我,罚我亲你抱你,罚我给你做牛做马,罚我一辈子只看你一个人,再也不准有别的女人。”季迟耍赖,顺势含住她的耳垂,他轻轻舔着,带着一点酒气,但是并不难闻,陆弥被他亲的痒痒,脚趾都忍不住蜷缩,他还不放,手顺势伸进她的衣服里。
陆弥身子颤了颤,在他手里瘫软,根本无法动弹。
当年他们虽然也有些亲近,却未曾这样肆无忌惮,那时候的季迟似乎一直在压抑着,每次根本不敢动她,可现在,隔了这么几年他们都成年了。
“阿弥,我忍不了了。”
他把她转过来,面对着坐在他腿上,好方便他亲吻。
这个姿势他正好可以吃到她的嘴儿。
可他似乎还不满足,嘴唇往下,带来一连串颤栗,陆弥忍不住没哼出声,这表情取悦了季迟。
他干脆用牙齿,一点点咬开陆弥的扣子。
陆弥今天穿了件有扣子的连衣裙,她身材好,穿这样的衣服得很注意,否则很容易走光。
上下都是。
她经常穿这件衣服,倒是没有走光的情况,只是现在,紧绷的领口被他轻易解开。
一颗、两颗……
她胸口很快一片雪白。
季迟看得眼热,早就忍不住,只觉得下面硬的厉害。
只是蛋糕都到嘴里了,总要慢慢吃才行。
吃得太快总是没感觉,也很容易给她留下不好的印象。
他希望他们隔了这么久的第一次,是欢愉的。
他想取悦她。
chapt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