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二百二十二章 庆功会</h1>
程一笙作为现在炙手可热的人物,她的庆功会首先记者是要挤破头进去的,当然他们不可能去大张旗鼓地拍照,能够参加,写一写这天发生的事情,那就已经很不错了。为求一张邀请函,众媒体更是使劲所有关系,真可谓一函难求。
媒体这边,自然会交给自己电视台,这种任务,除谭记没别人能够担任。现在谭记也是领导了,不是重大新闻不用他去跑。谭记明白,自己在这行干了这么多年,虽然一直是台里的元老,但离领导终究差了一步。那一步为什么差了,谁也说不清。
可是自从程一笙给过他新闻之后,他觉得渐渐的,那步迈了上去。现在的他和以前完全不是一个级别上的,这种变化,他清楚能够感觉到。
所以对于程一笙,他是要绝对维护的。
今天来的人很多,不说别人,通过钱总台的关系,发出的邀请函就不少,更不要提别人。钱总台很少参加一些商业活动,但是今天的庆功会,他早早就来了镇场子,可见他对程一笙的重视。
也是的,那么多公司想打造程一笙,她迟早要离开的。但是钱总台想努力的将她留在电视台!
作为今天的主角,程一笙并未到得很晚,不管她多红,不耍大牌,这也是她最基本的素质之一,这种素质,让媒体一律对她评价很好!
程一笙的车刚刚停到酒店门口,一群记者就围了上来。里面进不去的,现在就格外地拼命。
不过这里早就有了准备,不管是电视台还是殷权自然不可能让记者们离她太近。
殷权先从车里下来,闪光灯将他棱角分明的脸映得明暗分明,他身上那令人不寒而栗的气势使这些记者们向前挤的身形都有些迟疑。
殷权今天的西装十分出彩,黑色的西装上整个右肩都绣着金桔色的祥云图案,绣品上还点缀着各种漂亮的珠子,这使一向以沉稳形象在大众眼前出现的他,多了一分时尚与年轻的感觉,让人眼前一亮!
殷权绅士十足地绕到程一笙这边,拉开门,众记者开始狂拍,车门处先露出的是金桔色的一角,单是裙角上繁复的绣花就让记者们眼前一亮,这礼服也绝对是重点描写的。
程一笙修长的腿先展露在镜头下,她的鞋是金桔色缎面鞋,没有绣花,她身上的重点是在旗袍上面,所以鞋子不会太花哨。
柔白的手,在闪光灯下,如玉一般看起来很有光泽,她的手,指甲修剪的很整齐,上面泛着健康的光泽,那只手,搭在了殷权伸来的手上。殷权的手微微用力,她终于从车里钻了出来。
千呼万唤使出来!
记者们没办法到她前面拍,有的记者为了抢镜头,身子都探出来半截,让人担心他会摔出来。
被大家所期待的造型总算暴露在众人眼前,金桔色的旗袍上,绣花已经不算什么了,这件旗袍的亮点在于祥云上面用各色珠子缝制而成的那只展翅凤凰,那些漂亮如宝石的珠子,在灯下折射的熠熠生辉,简直比那闪光灯还要夺目。
这件旗袍,如果是别人,毫不怀疑根本就无法驾驭。但是程一笙身上那股霸气,使这件旗袍将她衬托得珠光宝气,雍容华贵!不得不说,很多豪门中的太太都没有她贵气十足!
程一笙从车上下来,自然地将手臂伸进殷权的臂弯里,向前走去,记者们没有放过她脑后包着盘发的半边金色凤凰,栩栩如生!
程一笙身上不管是衣服还是头饰都是独特的,一出现自然会成为记者们眼中的焦点,对着她猛拍。以往她的服装都是自己出的,但是今天的服装却是台里出的,钱总台这次也是狠下心了,花大价钱。一般来讲每位主持人的服装都是有预算的,如果有赞助的服装,穿完就还回去了。
但是程一笙的规格显然就比别人要高,这衣服穿过不仅不用还,变成她的,衣服还不是什么旗袍店所提供,而是台里花钱买的。倒是有不少旗袍馆想要提供程一笙穿的旗袍,但钱总台没有答应,你想打广告,可不是只提供件衣服就算了的事!
这件衣服可是价格不菲,不说别的,单那些珠子就不少钱,更不要提手工的钱。不过程一笙的服装预算比别人可是高出很多,当她的造型师,十分的爽,不用考虑钱的问题。只要出彩就行!
程一笙与殷权就像走红地毯一样,走进酒店,进了宴会大厅,厅里已经来了些许客人,西装或是华美的礼服,这也是一道景色,人们举着杯谈笑风声,觥筹交错中,阵阵香风涌动,那是各种香水的味道。
这是一个权贵云急的地方,因为你的身份没到那个档次,是见不到程一笙的。
钱总台笑着迎了上来,薛岐渊自然也放下手边的客人,走上前来。
“呵呵,一笙啊,今天真漂亮!”钱总台笑着说,看向殷权说:“真是郎才女貌,登对!”
后面这句殷权爱听,他的唇微微弯起,程一笙已经开口回应了,“钱总台,今天您也很精神!”
钱总台今天自然也是特意打扮过的,今晚程一笙还是第一个夸的。
程一笙的观察力也极细,拍马屁更是真诚的连她自己都那样以为,别人更加不会怀疑,这是拍马屁界的高手。
薛岐渊站在后面,就是陪衬的,原本面对别人的时候还是面带笑容的,但是此刻,脸已经沉了下来。他最近已经习惯,看程一笙的时候,都是阴沉着脸的。
其实按理说你这么不待见人家,你就别再揪着不放不就行了?可是他不见她,也是难受,见了主要是气不过。
招呼过后,钱总台与薛岐渊都去招呼别的客人,程一笙与殷权去拿酒,如果是以前,在这个场合,肯定要程一笙跟别人喝酒,但是现在,有殷权的身份在这儿摆着,就变成别人来主动跟殷权与程一笙喝,你来喝之前还要想一想自己够不够那个身份,要是一般人,殷权可不会理的!
门口一阵骚动,程一笙与殷权转过头看去,原来是简政翰一家来了。程一笙有些意外,简易来并不稀奇,不过简政翰能来一个庆功会,还是挺让人惊讶的。
殷权抬手放在程一笙的腰间,扶了一下说:“我们过去打个招呼!”
“嗯!”程一笙点头,与殷权向门口走去。
就算简政翰不来,简易也是要招呼的。
简政翰身边是一位中年夫人,看起来四十多岁的样子,保养很好,微微笑着,祥和中透着一股威严,这种经岁月养成的高贵感,不是一般女人能够有的,程一笙已经猜出了她的身份。
殷权偏过头,略低下头说:“那是简太太!”
这位简太太,估计也应该有五六十了,但是她的模样绝对不像是五六十的,在女人里面算是显年轻的那种人。但可能对于简政翰来讲,还是老了。她自然比不过夏柳年轻!如果说简政翰的妻子是又老又丑的,那么他的行为还是勉强可以理解,但是他的妻子,绝对能够配上她,她有什么理由在外面包养情人?无非就是仗着有钱罢了!
从这点上来讲,原本简政翰在程一笙心里印象就不好,现在更是不好了。
两人走过去,简政翰非常热情地过来跟殷权握手,“殷少,你好、你好!恭喜啊!”
“谢谢简总!”殷权的态度比对普通人温和了些许。
放开手,殷权又与简易握了握手。
程一笙笑着与简太太打招呼,“简太太您好!”
简太太笑得也很热情,笑着说:“一笙啊,我也是你的粉丝!电视上我一直看你的节目,我让简易给我找你要签名,那小子不管,真是气坏我了!”
程一笙很喜欢这种热情,不会过度,不会拉着你说个不停让你觉得无所适从!她笑道:“您等等啊!”她转过头,冲不远处的谭记招手。
谭记马上走过来问:“程主播?”
“帮我们和个影吧!”程一笙说着,走到简太太身边,简易与简政翰会意地躲开。
简政翰还无奈地说:“这女人啊,真是没办法,多大把岁数,还搞追星!”
殷权但笑不语!
程一笙轻挽起简太太,头向她那边歪,然后笑了,双眸弯弯,如月牙般,黑瞳晶亮,充满了睿智与活力。
拍完照,简太太笑着说:“我啊,就喜欢你这喜庆劲儿!”
程一笙笑道:“回头给您签了名,让人给您送过去!”
“不用不用,哪还能麻烦你?让简易去!这小子我都使唤不动了!”简太太笑着说罢,看向殷权说:“唉,殷少真是有福的,要是我将来的儿媳妇,能有你家一笙一半,我就知足了!”
殷权很不谦虚地笑,程一笙不好意思,走到殷权身边,暗掐了他一把。殷权的眉抖了一下,面色几乎没变!
门口又是一阵骚动,殷权看去,是阮信一家来了。
殷权对简政翰说:“我们失陪一下,你们请自便!”
“好,你去忙!”简政翰笑道。
程一笙与殷权去迎接阮信一家。
阮信看到程一笙露出一丝尴尬,马兰脸上则露出了十分明显的惋惜神色。阮无城依旧将自己扮成白马王子,这种场合怎么能少了他呢!
阮无城见到程一笙就是眼前一亮,他立刻把爪子伸到了她的面前,说道:“程一笙,好久不见!”
他这副模样,简直让人不往歪处想都难,他双眼放光,一看就是怀着某种心思,他这种急切的旁若无人的态度,更是容易让殷权蹿火。如果不是这种场合,殷权早就收拾他了!
殷权还没有动手,马兰就手快地伸手,“啪”地一声,将阮无城的手给拍掉了,阮无城很不高兴地问:“妈,您干什么啊?”
“收起你的爪子!”马兰没好气地说。
程一笙知道现在笑很不礼貌,她忍得脸都快僵了,反倒是一向不爱笑的殷权,笑了!
阮信不太好意思地说:“殷权、一笙啊,上次真是误会!”
他觉得还是解释一下吧,毕竟当时情况那么明显,殷权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话不说开,反倒招人误会!
马兰也跟着说:“是啊,我们当时还以为一笙没结婚呢,她电视台也不说她结婚了,我真问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