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怔,半晌才沉默地拥住我,安抚地拍了拍我的脊背。
我无暇顾及,只想尽我所能地让情绪恢复一些。和罗,我的另一半灵魂结合总是能令我身心愉悦,他妈的,我怕不是已经上瘾了,戒都戒不掉。
我汗湿的额头靠在他的颈窝,气喘吁吁地说,“你是我的……”
爱我更好,恨我无妨,只要你的全部,每一丝情绪变化,每一份心跳悸动都属于我,我什么也无所谓。
现在是芭芭拉,以后不知又是谁。但不管谁离开我,你都不准走,明白么?
“我是你的。”他道,“我不走,我永远陪着你,莱蒙。”
“好。”朦胧间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比想象中还要倦怠,“这是你说的,不准忘。”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真说起来,莱蒙和罗两人谁也没有太多安全感,总是相互怀疑揣测,越爱彼此越揣测得厉害,写得都揪心==(两个磨人的娃子)
第44章蝼蚁之志
在我登基六个月后,艾略特那个狗东西终于献上了他的厚礼。他派出五百名士兵,分成四队北上,连夜与驻守在村庄的万疆帝国军队展开了一场争夺战。迟暮帝国的士兵高举金盾旗帜,全副武装,喧声震天,如一场来势汹汹的暴雨,迅速扫荡了三个村庄。他们砍断万疆帝国的旗杆,用狰狞的火光刺破北境沉寂冷幽的雪夜,他们曾经的人民欢欣鼓舞,而这些朝我挑衅的士兵着实该死。
法洛斯听到这个消息后当即从床上滚下来,带领几个部下冲进我的办公室,用那张喇叭般的嘴大喊,“陛下,有战情!”
“我知道。六个月,艾略特比我想象中更能沉得住气。”我捻开传讯渡鸦脚爪上的纸卷,飞快扫了一眼,将纸条递给他们,“根据前线传来的消息,艾略特这次只派出几百人,攻击目标主要集中在北境和南境交界处的村落,尤其是曾属于迟暮帝国的村落。”
我凝望着窗外深黑色的苍穹,似乎看到了炮火弥漫的硝烟和若隐若现的火光,“迟暮帝国的军队少说也有上万人,这次仅派出几百人。目标不是兀鹫城,而是南北边界的村落,可不是为了将我们一举击垮。”
法洛斯蹙眉道,“难道是试探?”
“没错。艾略特不是个爱周旋的人。他擅长一击命中、直取核心。”我冷笑一声,“在正式宣战前他一定会探清楚这边的底细,从而决定下一步的计划。如果发现可乘之机,说不定明日迟暮帝国就会兵临城下。”
六个月,时间挺长的,长到我觉得不可思议。一片疆土上不会允许有两个国王,他这次的袭击倒让我安心几分。我不知道是什么让他允许我登上了这个小城的宝座,或许是登基日的那道闪电天劫,或许他知道这是莱蒙·索尔厄运的开端,或许他只是单纯地蔑视我的力量,就像蔑视掌心中的一只拼命挣扎的蚂蚁。
他怎么想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我要做什么。无论他对我是哪一种揣测,我要他好看。
“铮”地一声,我听到宝剑出鞘的利响。法洛斯冰蓝色的眸中忽地燃起两团火焰,涌动着勃勃斗志,“陛下,冬霆军随时受您调遣。我们不会输给迟暮帝国的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