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刘狗子提议,去潘安县最热闹的夜市走走,一行人才往那边去。
潘安县最热闹的夜市有两,一个是江边公园附近,还有一处是靠近潘安县县城内的热闹街道。
区别则在于,江边公园附近的夜市,去的一般都是晚间吃晚饭,散散步的行人,以及江边跳广场舞,扭秧歌的大妈。
而靠近县城的热闹街道这一条夜市,则是年轻人们爱去的地方。
毕竟时髦的肯德基、小吃、酒吧、商场等等,都坐落在这里。
一群少男少女前前后后走在这条夜市街上,还是挺受人瞩目的。
“妹,你瞧!这是什么?”司辰走在夜市里的时候,消失了一会儿,再出现在司瞳眼前的时候,他的手上多了一个冰激凌。
五彩斑斓的颜色,一个冰激凌上头有几种颜色,很漂亮,晶莹剔透,冰冰凉凉的,看着很有胃口。
司辰的零花钱并不多。
司家有三个孩子要养活,还要赡养老人,因此每个孩子能拿到的零花钱很少。
司辰口袋里也就只有那么几块钱了,只够买一个冰激凌。
而现在他拿着手中这唯一一个冰激凌,高兴的往司瞳走来,并将冰激凌往司瞳跟前送。
司瞳眼眸一阵闪动。
然而还没等司辰把自己用最后的零花钱买的这个冰激凌送到司瞳手上。
途径司辰旁边的一人,“嘭”的一声,就撞了司辰一下,故意将司辰手中的冰激凌,撞落在地。
接着出现的,是一群吊儿郎当,比刘狗子、平头男子等人要社会许多的社会哥。
站在前面的,是剪了一个鸡冠头,鸡冠头上还染了一顶绿色的二十来岁男子。
这男子双手插在裤袋,抖着腿,一脸不怀好意的看着司辰,啧了一声,明显是来故意挑事的:
“哎哟,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前阵子刚被咱们揍到哭爹喊娘的司辰啊!啧,老子不小心撞的啊,让开,让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