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丫头,你到底会不会说话?我堂堂一个大男人怎么会靠联姻来站稳脚跟?再说了,我家公主性格太强势了,我怕人家看不中。你慢慢吃,我上班去了。”郝天沐道。
“我性格哪里强势了?多贤良淑德温柔体贴的闺女呀,还不满意,真是生长福中不知福。”郝星嘟囔道。
“好吧,我也有错,每个月的工资到手上从来没放过一天,银行里没有一分钱存款,有钱也自顾自花了,没照顾过弟弟妹妹的心情。我改,我改,我真的改。”吃完饭,刷了碗,郝星已经下定了天大的决心。
有钱要一家人一起花,让全家人都开心。
存折上要有钱,做到手里有钱,心里不慌,家里要钱,取之不完。这个小理想,应该是不难做到的吧。
是个爹妈都关心下一辈的终身大事,郝天沐是个宠女狂魔,怎么会不操心自家闺女?试探了两次,貌似唐书记家的儿子是剃头挑子一头热,自家闺女对对方真的没有那方面的意思。
唐书记怕是也知道自己儿子的心思,走到路上碰到郝天沐,比以前热情了好多,以前见面是递一根烟,现在是整盒的往他手里塞,还是红塔山,那个热情,聪明如郝天沐,那是心知肚明。好吧,以后看见他就绕路走,一旦碰上了,最多接一只烟,点一下头,保持距离。
一方面,郝天沐也头疼啊,朵岭镇两个村,十八队,外加上十个单位,就没有一个人能配得上自家姑娘。身高一米七八的,有是有,但文化水平,绝对没有本科。就这两点,恐怕要到江城去找人了。哎呀,女大爹心忧啊。
郝星做事雷厉风行,上班途中骑着车去买了五斤肉,送到唐奶奶家。认识唐奶奶,是因为唐娇之。唐娇之是唐奶奶唯一的闺女,也是郝星的同学,但这个同学很与众不同,二十岁了,身高却只有五十厘米,体重也只有九斤,她还有个很奇怪的习惯,讨厌束缚不爱多穿衣服,即使下雪结冰的冬天,光着胳膊腿穿着裙子,走在外面也不会生病。
唐娇之是被同年的侄儿唐诗远带去上学的,当时所有同学都像看怪物似的看她,好人的桥段永远一样,郝星是那个唯一不歧视她的人,把她当正常人看,成为她最信任的朋友。
刚开始唐诗远也是反感这个怪胎姑姑的,总觉得她给自己脸上蒙羞,但偏偏郝星这个同学眼中最漂亮,有着傲人身份光环的储运站书记家吃皇粮的闺女一点不嫌弃她。让他觉得这女孩就是天上的仙女,善良仁慈。
慢慢的,他以有这个姑姑为荣,至少,要是没有姑姑,郝星是不会多看他一眼的。因为他没有嫌弃姑姑,所以还有机会和她说上话。
他们同学的时间有三年,初中三年时间,唐诗远请假的时候,郝星就担当起了唐娇之上学放学接送的重任。来来往往,唐妈妈也把郝星当成自家孩子看,有什么好吃的总是给她留着。老人淳朴,自家儿子都没那么好,真心的好,她能不心存感激么?一来二去的,郝星就成了唐娇之家的贵客。
唐娇之呢?人小,心不小,脑子的知识不少,和郝星之间总有说不完的话。
其实郝星和唐娇之之间是有共同点的,就是两人都喜欢看书,读起书来如饥似渴,两人经常分享书,你有的书一定借给我,我有的书一定留给你看了再还回去。看了同样的书,当然有共同的话题,所以友谊得以一直延续。
这一晃,有六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