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五分钟,啤酒来了,凌瑶说声“谢谢”,抓过来要开,发现不是啤酒,是苏打水,她皱起眉,仰头看,送饮料的不是花姐,是程添。花姐在给客人结账呢。
程添摘掉了口罩和厨师帽,身上有淡淡的烟味,脸上也弥漫着抽烟过后的松弛,低声说:“女孩子心情不好不要喝酒。”
凌瑶反问:“为什么你认为我心情不好?”
“你脸上写着呢。”
凌瑶赌气,把苏打水推开,“我点的是啤酒,不给我喝我就去别家。”
程添看看她,没说什么就走了。凌瑶想自己是不是得罪他了,不过也无所谓,大不了以后不来。
花姐送走最后一位客人,就去冰箱里拿了两罐啤酒过来给凌瑶,还附赠一碟煮毛豆。
“炒花生没得,我炒得不如你,我只会煮毛豆。”花姐笑容里掺着歉意。
凌瑶眨眼,低声问:“这个不是得瞒着添叔卖吗?”
“不用瞒了,老板讲,既然客人喜欢,以后就做吧,小零食小配菜全都交给我管。”
凌瑶笑笑,打开一罐啤酒仰头就喝,一口气喝掉半罐,心情顿时舒畅不少,她打着嗝问花姐,“我耽误你下班了吧?喝完这罐我就走。”
“没事没事,你坐多久都行。”
凌瑶吃着煮毛豆喝啤酒,速度慢了许多,花姐就在她身旁慢悠悠打扫,两人不时聊上几句,凌瑶的情绪有些钝钝的,但终于不再那么难受了。
程添从后院进来,看见花姐坐在凌瑶对面,那眼神像一个母亲望着女儿,既担忧又无奈。他走过去,敲了敲桌角,对花姐说:“你下班吧!”
花姐看看凌瑶通红的脸,有些迟疑,程添说:“我送她回去。”
花姐这才起身,临走又嘱咐凌瑶,“少喝点儿,下次再来喝,还是我请客!”
凌瑶龇牙冲她乐,憨态可掬,花姐被逗笑了。
凌瑶没有浪费,两罐啤酒全装肚里了,她跑了两趟洗手间,感觉自己没醉,状态很好。
餐厅里忽然静悄悄的,凌瑶抬起朦胧的眼,发现灯光暗了,只有她头顶的一盏灯还亮着,门也关了,不过留了一道缝。凌瑶意识到该回家了。
她站起来,身子很轻,像一朵云在飘,好在还没有失控,慢慢走就没事。快到门口时,想起来应该和程添说一声,不告而别没礼貌。
恰好程添从阁楼上下来,“要走了?”
“嗯。”凌瑶使劲点头,“今天谢谢你和花姐。”
“不客气——我送你吧。”
“不麻烦了,我走回去没问题的。”
程添没理她,锁好边门,陪她走到门口,关掉最后一盏灯,两人走出去,凌瑶看着他把大门也给锁了。
“那就,拜拜啦!”她朝程添挥挥手,转身走了。
酒精会降低感官的灵敏度,直到走出古柏街,凌瑶才依稀感觉身后有人跟着,她慢下步子,走到一棵树的暗影里,忽然扭头,看见程添在离她五六米远的地方缓缓跟着,嘴里衔了根烟,远看只有一点橘色在微微移动,看不见烟雾。
凌瑶等他靠近才问:“你就这么不放心我?”
“你喝了酒。”程添言简意赅,“在夜里,喝酒的女孩像诱饵,搞不清楚会招来什么。”
凌瑶笑了,这比喻有趣,不愧是个爱抓鱼的人说的。她心情又好了不少,突发奇想道:“如果你现在没事,可不可以陪我去江边看看?”
凌瑶把双腿抱在胸前,以避开草丛里会咬人的虫子。程添穿了牛仔裤,双腿无所谓地搁在草地上。
夜色遮住了江面,让人无法把江的辽阔尽收眼底,即便如此,凌瑶还是感到欣慰,空气流动带来的风,远处货港码头上的嘈杂,偶尔掠过的江鸥的尖叫,让她不再觉得胸口窒闷。
凌瑶说:“我给你讲个故事吧!”
程添没有吭声,她也没有扭头,她知道程添在听,她觉得他不出声比叽叽喳喳更符合理想,因为现在她只需要一个听众。
她讲的是她和周彦的故事——
新员工培训结束后,周彦和凌瑶的爱情就毫无悬念地开始了。
成年后的周彦依然文静,公众场合不爱多说话,但性格比小时候开朗多了,言谈举止不再有孤僻的味道,反倒因为性子沉稳在同事间颇受欢迎。每个人的成长过程,差不多就是被社会普世价值磋磨改造的过程,总得磨平了棱角才能适应生活。
y市虽然离齐眉镇不远,但两人毕竟还是离开了家乡,在这座城市无亲无故,自然而然将彼此视为最重要的人,他们除了没有住在一起,基本上到哪儿都形影不离,羡煞周围的单身男女。
那是凌瑶有生以来最幸福的一段时光,她爱的人就在身旁。只要得空,两人就会缠在一起,像磁铁的两级,任谁都没法将他们分开。
凌瑶特别爱听周彦讲两人小时候的事,他记着和凌瑶之间发生过的点点滴滴,那些凌瑶早已忘却的片段从周彦嘴里说出来,透着一种年深日久的情愫,让凌瑶格外感动。她本就是个富含浪漫细胞的女孩,冷不丁遇上一个悄悄爱了自己好多年的英俊男孩,那种喜悦和满足够她回味余生。
两人的恋情很快传开,公司虽然没有禁止同事之间谈恋爱的规定,但也并不鼓励和提倡,主要是怕影响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