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男人抬起头,散乱的发下是一双尖锐的眼睛,如果用一种动物的眼睛来形容的话,“狼的眼睛”会是最佳选项——他盯着你的时候,仿佛盯着一块活生生的鲜肉,随时能张开尖牙,将你拆吞入腹。
洛苏背脊一阵寒凉,顶着风险,苦笑道:“你受伤了。”
“所以?”男人吐出一口烟圈,一点也没把自己的伤放在心上。
“所以你需要照顾好自己。”
男人吹了声口哨:“我以为你会说帮我包扎。”
“不,”洛苏微笑,“我只会说,请你去医院。”
“呵,”男人眉梢挑起兴味的弧度,抽完最后一口烟,将烟头丢在地上,踩灭,酷酷地摆手离开,“管好你自己。”
“那也请你管好你自己。”洛苏捡起他随手丢在地上的烟头,扔进垃圾桶里,“你不怕疼,地可是怕的。”
男人回过头,目光迥异地盯着洛苏,嘴角微微上扬:“你很有意思。”
“得到你的夸奖,是我的荣幸。”
这就是洛苏与那个男人的第一次正式见面,以奇怪又诡异的方式收了场。
后来男人有没有包扎伤口,有没有去医院,洛苏不知道也没关心,只是他实在想不到,再次见到那个男人,会是在医院里。
他模特圈的朋友因为盲肠炎手术住了院,他去探望。从住院部出来,穿过主楼,会路过伤口清洗室。要是往时,他对于这种充满血腥味的地方是避之不及的,今天却不知受到什么指引,鬼使神差地朝内望了一眼。
然后便见到了一个结实的后背,肌肉的线条张力十足,一头孤傲展翅的雄鹰纹身蔓延在背部,张牙舞爪地展示力量,可惜这头雄鹰被砍了血淋淋的一刀,硬生生折了翅膀。
又是那晚见到的男人。
洛苏认出了男人。两次见面,都以伤口和鲜血为纽带,以奇妙的相遇方式为连接点,洛苏都要怀疑,他与这男人上辈子有血海深仇了。
男人穿上染血的衬衫,冷扫过被他逼人的视线吓得颤抖的护士,走出清洗室。伤口不深,不需要缝针,按照男人的习惯,应该不会来医院进行清洗伤口这么丢脸的事情。
男人看到洛苏时,似乎听到了洛苏心底的疑问:“好奇我会来医院?”
洛苏不想承认都不行:“很好奇。”
男人修长的手指扣起衬衫的钮扣,独独只扣了中间两颗,率性地袒露胸前的肌肉:“我记得有人说过,要管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