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2 / 2)

毕竟是校草,是全校女生心动的对象。

曾可妮以为自己不是一个看脸的人,可是见到他的那一刻,她的那颗心砰砰砰的直跳。

原来,她也难免落俗啊。

“哎呀,吃饭呢,你说这个干嘛呀?”

曾可妮瞪了一样张平光,连责怪人的语气都是娇滴滴的。

一旁的许初见听着,好像知道张平光那个大直男为什么喜欢曾可妮而注意不到程欢了。

作为男生,谁不想自己的女朋友小鸟依人?

就程欢那个性格,估计就是大鹏展翅了。

不过,她还是觉得程欢好,起码说话干净利落,不夹腔带调的。

程欢有种落落大方方的美。

许初见低着头安心干饭,张平光的话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对于第一次吃到的东西,她感到十分的好奇,一会儿夹两根泡面尝尝,一会儿试一下那个蟹排,一会儿再吃一根又宽又糯的面。

她叫不出它的名字,只觉得它透明的,分外好看,再配上底下的汁,简直是人间美味。

原野坐在她对面,动筷子的次数不多,一直在观察她。

只要她夹了超过两次以上的菜,他就不会碰。

全都留给她。

剩下那些她看都没看一眼的,他夹到了自己碗里。

一顿饭下来,许初见和原野都在专心的干饭,张平光则在专心的王婆卖瓜自卖自夸。

整顿饭下来,许初见听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我加妮妮”。

估计以后自己对这个名字的阴影,要比程欢大。

见他们停下了筷子,张平光看着自己碗里还有一半的饭,才意识到刚才一直是自己在讲话,都没有给他们机会。

他笑了笑,决定把话题抛给许初见。

毕竟要是抛给大魔王的话,他百分之九十九点九都是不接的。

“校花,你小时候有没有学过什么才艺啊?比如说你会拉什么琴?”

这一锅鸡公煲许初见一个人吃了一大半,现在撑死了。

她从包里拿出一包纸巾,从里面抽出一张,擦了擦嘴角。

外面的纸她用不惯,喜欢用自带的。

把嘴唇擦干净之后,她又从包里拿出小镜子和口红,一边对着镜子补口红,一边抽空回答张平光的问题。

“会拉屎,算吗?”

话音刚落,许初见听到一阵“噗嗤”声传来,声音不算大,但是很明目张胆。

她在唇上涂完最后一笔,放下手中的镜子,朝对方看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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