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放过了这么好的声声,他是不是瞎?”秦初洵有些小怨念。
宋流声淡笑而过,他如今不在意自身的事,反倒是很为秦初洵忧心。
“初洵,你也很好,是那个男人不懂得珍惜你,我希望你能早点和他说清楚,解开你们之间的误会。”
“唉,也不知是他瞎,还是我瞎?”秦初洵无奈地叹道,“声声,你说我条件也不差,要颜有颜,要身材有身材,也不差钱,怎么偏偏就跟迷了心窍似的,这么多年光是盯着他一个人了,也对他这么死心塌地呢?”
“……”宋流声不答,他也是一样的情况,而且暗恋的时间比秦初洵还要长,他喜欢游景行都超过了十年。
“唉,所以人有时候就是犯贱,比如我。”
“初洵,别这么说自己,这不是你的问题。”
“哈哈,那就是他瞎!”秦初洵眼珠一转,话锋也变了,“喜欢他的粉丝们,天天夸他追捧他,列举了他的无数个优点,但他们都不了解他,其实他那人的毛病一大堆。”
“首先就是强迫症晚期,我们高中在同一间宿舍,他每次出门时,总担心门窗没关好,半路要跑回来看几次;然后他叠被子就是军人那种,一丝不苟地叠成豆腐块,还喜欢帮我把被子也叠成那样。
另外,他穿衣服和鞋子要按照一定的顺序,绝对不能打乱,而且是一三五穿深色调的,二四六又穿浅色调的,下一周再交换着来。”
语气虽是带着嫌弃,但秦初洵越说越来劲:“声声,他那个人真的好麻烦,吃饭时连筷子都要按固定朝向摆放;他也只会讲冷笑话;高数题他一直会做,可面对小学生的数学题,反倒是傻眼了,哈哈哈……”
吐槽起那一位,秦初洵滔滔不绝,心情也越来越好。见此,宋流声也跟着高兴,忍不住说了游景行几点:“初洵,其实我喜欢的那个人,他也有缺点,唱歌从来不着调,也不会做饭,在黑暗料理上特别有天赋。”
“哈哈,不…不行!他这样是嫁不出去的,而且错过了这么贤惠的你,绝对要哭着后悔啊!”
后来两人又都说了自己曾经做过的一些傻事,比如喜欢收集对方扔掉的破东西,把垃圾当作珍宝;又比如经常偷偷观察对方,学着对方的一些小习惯。
他们曾经也在纸上不停写着对方的名字,表达思念,结果写满了好几张纸,以致于以后写对方的名字非常顺手,写出来的字也比自己的名字还要漂亮。
只要对方眉头一皱,就能第一时间知道他想要什么;在对方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悄悄帮过他好多次……
那天宋流声和秦初洵从下午聊到了晚上,又过了一天,这天晚上十点多的时候,秦初洵睡不着,在等着宋流声给他带一些“小礼物”。
宋流声很快就敲门进来了,他递给秦初洵一个话筒,但并没有装电池,是发不出声响的。随后他自己也拿出了两根荧光棒,挥动起来:“初洵,怎么样?你准备好了吗?”
秦初洵一下子就从床上跳起,他清了清嗓子,举起话筒:“OK了!声声,你想听哪首歌?”
“当然是你的出道曲!”
秦初洵笑着点头,他站在床上,将这儿当成了一个小舞台,招着手抖着腿,像是在开一场小型的个人演唱会。
尽管观众只有宋流声一个,又不能唱得太大声,可秦初洵依然很嗨,他唱完自己的歌,开始了经典歌曲串烧。无论是中文歌,英文歌,还是粤语和日语韩语,秦初洵都会唱,有时候还能来段即兴的rap,简直像是全能的人形点唱机。
宋流声作为真爱粉,很配合地挥舞着荧光棒,他站在床下为秦初洵欢呼,为他打call,一次次地夸着他。
谁知突然间,秦初洵抓在手里的话筒掉落,他捂着心脏,脸色骤然发白,看起来难受极了。
宋流声吓了一跳,急忙扶秦初洵躺下,而秦初洵抓着宋流声的手,声音发颤:“声声,我……我怕,我真的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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