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76节</h1>
哭哭啼啼吵吵闹闹的,烦得很。
那只鸟整天整天地仗着个大,欺负我这个弱小的躯壳。
我不是个喜欢恃强凌弱的老妖怪。
所以,就拐出去,吃了吧。
鲜血的味道。
很美味。
比那些用来供养这个干枯躯壳的人间零食,美味多了。
我又杀生了。
【6】
最后的最后。
我第二次见到了黑白无常。
两把镰刀勾人魂魄,就这么再次把我勾回了阴曹地府。
两百多年过去了,阎王依旧笑眯眯地问我:
“郑鳟,你还觉得自己有投胎的机会吗?”
我摇头。
没有了。
其实两百多年前,看到这个面善的阎王时,我就知道没有了。
他很满意,狼豪一挥,定了我的归处。
——刀山地狱。
临走前,我大闹了一回地府。
只求一个告别的机会。
所以。
再见了,季澜。
【7】
这世上哪有什么重生。
不过是老妖怪的一时兴起。
和小姑娘的南柯一梦罢了。
☆、第62章 【慎买!】「方夏番外」第一人称
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人称三部曲之方夏。
碎碎念,想到哪写到哪。
【1】
我叫方夏。
每天都在三十平米的豪华大床上醒来。
没骗你们,真的。
【2】
今天睁眼的时候, 刺眼的光从厚重窗帘的缝隙中投机取巧地照在身上。
是个暖洋洋的冬天。
依旧是五十平米无比宽敞的豪华大床, 也依旧是貌美如花牛奶肌肤的我。
生来尤物, 芳华绝代。
没错, 我就是不要脸。
天天拍杂志崩着张x冷淡的脸, 现在没人让我得瑟下又怎样。
起床后,快速洗漱,又从衣柜里挑挑选选, 终于定下了一件suxx的礼服。
黑色流苏坠着细碎的钻石, 不低调但很奢华, 穿起来倍有面儿。
适合今天暗流涌动的红毯。
十点半。
离出发的时间还早, 索性也就刷刷微博吧。
明星的日常其实也没有多高高在上超越常人, 依旧是熟悉的配方,依旧是熟悉的味道:天天抠脚刷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