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1 / 2)

秀色可孕作者:滴血糖

第1节

书名:秀色可孕

作者:滴血糖

文案:【李家男丁都早死,这是病,得治。于是李牧被自个儿亲妈下了蛊,兜兜转转遇上个老男人,一蛊作气蒸了包子……

然后,然后豪门世家多波折,包子与包子爹一起翻滚,我以为你刀枪不入,你以为我百毒不侵】

以上是不靠谱的文案,其实就是平凡草根受,有点儿虚伪和小市民思想,遇上钻石王老五然后被“包养”,生包子当米虫的故事。(我曾经一直是温馨小白文作者,你们懂的!)

扫雷:

1,攻受年龄差略大_(:3」∠)_

2,有读者说本文严重三观不正,跳坑请谨慎!

3,本文生子,不适请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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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第一章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那个古老的南疆善于用蛊,以蛊做茶,就能害人或者医人。

李牧是个普通人,身高不高体重不重,五官中庸,充其量眼睛大点儿,但远算不上眉目如画。他在高中里学习平平,没想到高中生涯里最后一次考试居然超常发挥,考上一流大学里的末端,火车尾巴一样提溜儿在那些美名灼灼高端洋气的大学之后。

李牧他/妈说,你们李家的男人都死得早,你爸早撇下我自己做神仙去了,自个儿逍遥自在儿子老婆都不管,下辈子投胎我得当他奶奶,当他妈说不定都没他死得早,非让他给我养老送终一回,唉,你们怎么都不相信我能治好你们这种体质?

李妈妈自从李爸走了之后有点儿神经质,非说自个儿得蛊王真传,疗养院住了三年也没板正她这种说辞,每天念念叨叨就想给李牧下蛊,神神秘秘拜蛊王,一心想让李牧“长命百岁”。

李牧被她缠的没办法,本来想纵容她一次,只要自个儿不死,喝一碗她那怪味儿茶也不算事儿。可是当他看见自个儿妈是怎么下蛊的时候,便再不敢碰他妈的东西了。

细瓷儿白碗,里头浇上白水一望到底,李妈不知从哪儿摸出个纸包来,里头拇指大小一只青蜘蛛,当场把李牧吓的冒冷汗。

李妈笑眯眯地把蜘蛛丢到水碗里,还一脸得意:“看吧,多简单的事儿,乖啦宝宝,你把这喝了,保证长命百岁,省的死在妈前头!”宝宝这名字是李妈专属,以前她这么喊李爸,李爸死了之后就这么喊李牧,李牧虽然不乐意也只得应着,因为不应她就得犯病。

这会儿李牧咽了口唾沫,碗里那东西他看都不敢看,更不知道是活的还是死的,李妈碗还没端起来,李牧就脚底抹油跑路了。

他真没想到自个儿妈弄出的会是这种要人命的东西,那么大个儿还色彩鲜艳,这要是死的喝下去还好,最多七窍流血,要是活的他说不定就从里头被吸干了,还好还好,他爸是三十多岁才死的,多活几年是几年,他不嫌命长。

大三那年学校圈出国交换生名额,公费的,李牧榜上有名。

这是李牧万万想不到的,他非班干部非学生会,为人沉默不善言辞,家里没钱没势,上大学的费用还得靠他那病妈开奶茶店撑着,怎么说这名额也轮不到他这儿来。可事已至此,有好机会谁也不愿意放弃。

根据内部消息,学生会长是他发小,想“潜”他,李牧又吓了一跳。

齐洛是从小和李牧一起长大的,学习好又有能力,据他自己说是当初手滑报错志愿又不愿意复读,屈居于这所一流大学中的二流里。

“宝宝,你别听那帮大嘴巴瞎说……”

除了李妈,会这么叫李牧的就剩下齐洛了,李牧反抗过,结果对方不为所动,依旧我行我素。学校附近的小蛋糕店里,李牧把面前的抹茶蛋糕插成了蜂窝煤,耳边是齐洛带着笑意的声音。

“嗯,我知道了哥。”李牧叼着奶茶杯子的吸管抬头看他,想也不会,这人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家庭富裕已经远远超出小康和小资奔向大资水平,教育水平也远超一般家庭。而外面好女孩儿又一抓一大把,别说他根本没必要喜欢个男的,就算真的是了,也不可能是他。

但是其实,在听说了这么一个传闻之后,李牧心里头有过那么一瞬间希望这是真的,无关感情,而是因为齐洛这个人真的很出色。李牧是个俗人,很俗。他早就知道自个儿无论对着男人女人都行,没错,他是个双。

他曾经不止一次意/淫过齐洛,带着那么点儿虚荣心和傍大款的心态。他家境不好,长的也不出色,要想有未来就必须自个儿奋斗。但他性格也不好,也不是说不好,只是少了那么点儿闯劲儿,这就注定了他非得平凡一生,出人头地的可能性太小。

可齐洛不一样,齐家老爸是阳城的市委书记,官儿不大,但对于他这号的平民百姓来说也不小。齐家妈妈有一家小公司,虽然还没上市,但成千上百万的生意也不在话下。齐洛不算大款,可李牧认识的所有“款”里头也就这么一个,贵在熟悉。

李牧觉着自个儿挺喜欢他的,可也仅仅是喜欢而已。于是既然是喜欢,李牧觉得这就够了,如果说齐洛想“潜”他的谣言是真的,那他就真能安安分分地喜欢齐洛一辈子,决不看别人一眼,他有这个能耐。

可惜了,谣言是假的。李牧吸溜完最后一口奶茶,微微叹了口气,面前的齐洛立刻察觉,声音里是不加隐藏的关心。

“怎么了?出国前哥先打三万欧元给你。”虽说是公费出国,可每个星期的伙食费撑死也就三十多欧元,不够的还要自己垫上。齐洛以为李牧在愁这个,于是直接开口说,毕竟从小到大都在一起,两个人太熟了。

李牧怔了一下,抬起头幽幽地看着齐洛,说出来的话声音飘渺,连气息都若有若无:“哥,谈钱伤感情。”

齐洛被他逗笑了,直接拿巴掌抡他脑袋,抡成一脑袋乱毛:“成!那你自个儿解决。”

“嗯。”李牧又幽幽地嗯了一声,三万欧元他不是不想拿,而是没理由,以前两个人之间最多也是几百块的交易,而且等不了一个月李牧就能把钱还上。现在牵扯对他来说这么大笔钱,他心里不踏实。

总的来说,亲兄弟,明算账。他和齐洛过不了界,就不再想过界了之后的事儿。对于李牧来说,说他生性凉薄也好,斤斤计较也好,总之成不了一家人,在钱财上,他一向泾渭分明。包括蛋糕店的账单,都是一人一次的付。

李牧离家前一星期,李妈又逼着他喝那一大碗绿蜘蛛水。李牧梗着脖子都不敢往碗里看,李妈没办法,又不能捏着鼻子往嘴里灌,只能作罢。

出门前一天,齐洛来李牧家帮他收拾东西,自己家有佣人帮着收拾,他索性做个甩手掌柜跑来李牧这儿凑热闹。

门铃一响李牧就从他妈手里跳起来开门,他妈手里还端着个大白瓷碗,看样子比上次那个还大。

“齐洛来啦,来进来坐吧,你们明天就走了啊,东西都收拾好了?你有本事阿姨就不担心了,出去之后可得顾着他点儿,宝宝这么大了都没离开过我身边儿呢。”

李妈把瓷碗放厨房去又出来迎客,一只手点着李牧额头,典型的小市民阶级家庭主妇,三句话不离自己儿子。

李牧也不尴尬,要不从小到大地缝都不够他钻的。

“哎,阿姨你放心,我都和那边儿联系好了,到时候我和李牧住一起,好好儿看着他。”齐洛也顺着李牧妈的话往下说,李牧有时候甚至觉得,齐洛比他都会哄自个儿妈开心。

东西收拾到最后,李妈又端着个大白瓷碗进来了。

“宝宝,来听话,这次跟上次那个不一样,这个大补,虽然没那个效果好,但总比没有强。”李妈把碗端到李牧面前,李牧将信将疑地朝碗里看了一眼,清凌凌的白水,趁着白瓷儿细腻的纹理,水底像是有一枚亮的发红的猫眼石,红的像血,只有拇指大小。

“妈,这是什么啊?”李牧还是不怎么放心,总觉着是他妈把自己家祖传那颗大宝石戒指拆了泡水里让他喝。齐洛也看了一眼,同样不理解。

李妈瞪了他一眼,抬手让他看自个儿的手腕儿,上面一道刚结痂的血印子:“看见没有,这茶有个名头,叫‘红耳坠’,你妈拿自己养出来的,毒不死你,赶紧喝了!”

相传古南疆有一种很邪的蛊,蛊虫是一只青蜘蛛,放在水里再滴上血就会成茧,破茧之后就叫做“美人蛊”,一般用于未经人事儿的少女,能使人变美。不过用蛊过后女子终生不得嫁人,因为阴阳相合之后母蛊会得以滋养开始繁殖,最终使人爆体而亡,剖开腹腔来看,可以看得到子蛊万千。

第二天一大早,李牧提着行李往机场赶,一路上总觉得肚子里不舒服,昨儿晚上那碗茶他终究还是喝了,在他/妈殷切的目光里一咬牙一跺脚用生命当了次孝顺儿子。还好,一夜之后,他还健在。

齐洛早在机场候机室等他了,等他一来就拿他的行李去托运,一边提箱子一边上下打量李牧:“你昨天晚上没什么事儿吧?肚子疼了没?我给你带药了。”

齐洛说着还真从桌上拿出一大包药来,李牧歪着头往里一看,小到发烧感冒消食片,大到脏腑衰竭,连女人治痛/经的药他都带了。

李牧抿了抿嘴角看不出表情,缓缓抬起头冲齐洛说:“哥,还是你对我好……”

☆、chapter2

第二章

两年后的夏天,从法国到红港的航班上。李牧靠在齐洛肩头,睡的口水都几乎要流下来。

齐洛问乘务小姐拿了毯子,小心盖在他身上,他抿了抿嘴角继续睡,光洁的侧脸细腻而温润,映着窗外并不刺眼的阳光可以看得到一层细小的绒毛。

齐洛手里端着一本书,说是端着不是拿着,是因为李牧靠在他肩头的脑袋时不时要往下滑,刻意抬高的手臂此时已经有些僵硬。

飞机引擎“轰隆隆”地响,大多数乘客在经历了长久的飞行之后都昏昏欲睡,机箱里安静的只剩下呼吸声。

李牧这两年里变了很多,最典型的是外貌,其次才是性格。欧洲开放的风气一开始足以令他咂舌,大街上无处不在的热吻,说不上到底是浪漫还是高调。住处楼下的小酒吧里,李牧甚至不止一次收到过来自同性的邀请,当然都是在第二年里。

李牧的身体变化也很明显,最明显就是来到法国之后开始逐渐拉长的骨骼。李牧出国之前体检时只有一米七出头,五官平凡,身材甚至微微有些浮肿,体重倒是不重,穿上衣服也不显,那是因为他骨架相对较小,可脱了衣服就看得到他大腿以上胸部以下白浪翻滚软绵绵的一团小肚子。

到了国外之后李牧倒也不是水土不服,可他依旧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了下来。要不是齐洛每天和他在一起,估计要以为这人是不是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成了瘾君子。

不过李牧倒是一点儿没觉着不舒服,反而面色红润,该吃吃该喝喝,甚至一个人吃两个人的饭量。之后李牧就开始长高,四肢和身量都开始慢慢拉长,好像经过了什么非自然转基因改造一样,不可逆的亭亭玉立起来。

不止李牧自己,包括齐洛和身边一起来法国的同学和朋友都开始讶异于李牧肉眼可见的蜕变。不止身量,他连眉目好似都开始改变,可又好似没变,李牧还是李牧,可现在的他绝对当得起眉目如画这四个字。

李牧从来没往他妈给的那碗蛊茶上面想过,当初没一夜暴毙就是他自个儿命好,大概是老爹泉下有知保他平安。而现在他觉着大概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那些高鼻阔目的西方人看得多了,自个儿多多少少会受那么一点儿改变。

不过大概是因为自个儿底子实在不太好,所以在最初一年里那些大刀阔斧的变化之后李牧依旧离惊为天人的程度相差甚远。以他的眼光来说,自个儿最多就是平凡里头多了那么一点儿不平凡,以前是狗尾巴草,现在充其量是带点儿暗香的兰草,永远到不了迷迭香的地步。

而在齐洛看来,李牧的改变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天翻地覆。以前他从来没觉着自己能从一群人中瞬间将李牧挑出来,他永远安静而平凡,没一点儿自己的颜色。

齐洛食指和中指夹住书页小心的翻过一页来,李牧靠在他肩膀上,呼吸的时候微微能吹倒他脖颈里,那种痒痒的感觉直接到达心尖儿上。齐洛侧目,现在的李牧似乎依旧安静而平凡,可这种安静和内敛让人发痒。

痒,齐洛觉得自己找到的这个词儿贴切的令人发指。

“嗳,还睡着呢?”隔壁的薇雅手里握着本卷起来的杂志,隔着机舱中间的走廊捅了捅齐洛的胳膊,一双眼睛总往李牧那边儿瞟。

“怎么?”齐洛动了动口型,不用问,旁边儿那人睡得一脸不知道今夕何夕。

薇雅又往齐洛旁边儿瞥了一眼,只看到个乌黑的发顶,发质看起来很柔软,微长的发散了齐洛一肩。

她伸手丢过来两张红色的请柬,上头没有恶俗的金字儿金线,暗色的花纹看起来古朴大气。

“我老爸的订婚宴,牧牧说要来吃鱼子酱。”

温薇雅,温氏集团的大小姐,体内有二分之一的法国血统,美的像只大号洋娃娃。一年前在小酒吧里看见李牧,自觉丘比特之箭射中了自己。小女孩,刚到里尔大学读书不满一年,平时住在自己的外祖母家里,偶尔好奇到这种小酒吧里游荡一次就碰见了还在蜕变期的李牧。

她是个还在读徐志摩和相信一见钟情的年纪,火辣而热情,立刻向喜欢缩在自己壳子里的李牧发起了穷追猛打。

那时候李牧吓的整日不敢出门,见着她就像耗子见了猫,直到她后来见着李牧和齐洛之间的相处,以为俩人是一对如胶似漆的gay,于是洒脱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齐洛没否认,李牧就更不会否认,而且还隐隐希望这能成为事实。后来温薇雅就成了李牧在法国交到的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而且是唯一一个不是gay的朋友,因为她是个女孩。

李牧的所有朋友都是一开始对他有企图而后发展来的,对于李牧这种性格,这种交友方式专属而特别。

飞机下降,李牧才从齐洛肩膀上抬起头来,齐洛终于可以动动被李某人压的僵硬的肩膀。

“嘿嘿嘿,你没睡啊?”李牧支起脑袋,顺手给齐洛抚平肩上被他睡出的褶皱,庆幸自己幸好没流口水,不然形象就太坏了。

三个人一起排队过护照检查处,然后一起取行李。李牧回国前给自个儿妈通了电话,李妈兴奋的抓着电话不放手,还说要跟着齐家的车一起来接他,两个半小时的海外长途心疼的李牧两颊直哆嗦。

跟齐洛眉间难掩的疲惫不同,李牧倒是显得神采奕奕,在飞机上十几个小时,李牧除了醒来吃了一次飞机餐之外其他时间都在睡觉,自然精神的很。

就在他左顾右盼寻找他妈身影的时候,后面薇雅不轻不重的拍了他一下:“喂,你家人不来了吗?来搭我家车子,来!”

李牧回头,不期然睁大一双眼睛。

“啧!”李牧托着齐洛的胳膊,一只手搭在自己的箱子上。劳斯莱斯魅影,如果不是温薇雅,他这一辈子可能都无缘近距离得见。后头还跟着一辆宝马,可这么跟在后头根本无人注意。

李牧有点儿遗憾,当初温薇雅追他的时候自己怎么就被这女孩的热情给吓住了呢,不然可能还真有机会发展一下,然后窥得豪门一角。

车门打开,里头下来个短发的男孩,大概还是在读高中的年纪,可一看而知是富贵人家养出来的公子哥,一举手一投足都闪着金光。

“姐!”男孩看见薇雅的时候微微有点激动,车门还是随后跟出来的白衣黑裤的司机给关的,然后很自然的跟在男孩后头走过来接过温薇雅手里的皮箱。

薇雅也显得有些激动,和男孩拥抱了一下之后低声说了几句,男孩抬起头来往这边看,这时候才注意到站在一边的齐洛和李牧两个人。

男孩的目光现在齐洛身上定了一下才转到李牧身上来,的确,第一眼看过来,齐洛的确比李牧要出挑的多。

“扬扬,这就是我和你说过的李牧。”薇雅笑着把男孩领到李牧两个人跟前来,笑眯眯地介绍。

“李牧,和他的……男朋友,齐洛。”

“这是我弟弟温扬。”

“你好。”李牧感觉的到,自从薇雅说出那句这就是李牧之后温扬的目光就不时会落在他脸上,带着探究的意思,很感兴趣一样地一遍又一遍审视。

这种目光给人的感觉简直不像个十几岁的孩子,虽然还没到犀利如炬的程度,可也让李牧不太好受。

李牧也微微打量了温扬一下,这孩子五官深邃,欧洲人的轮廓比薇雅还深一点儿,眉目飞扬不羁。他身上的气质简直跟李牧是两个极端,一个张扬一个内敛,若不是这身看似儒雅的高中校服套在身上,李牧觉得他会更适合做一个巴黎街头的飞车党。

就在这时候,劳斯莱斯背后突然传出一声激动的大喊。李牧扶额,李妈风一样飞奔过来抱住他,身姿矫健,李牧定睛仔细看的时候还看得出她画了一点点淡妆,这两年似乎一点也没变老,徐娘半老反而风韵犹存,难倒是出国太久,才会觉得他妈变美了?

“宝宝,想死妈妈了!”李妈的眼里已经飙出泪花,齐家夫妻隔了半天才匆匆走过来,可见他妈/的速度之快。

☆、chapter3

第三章

直到分别的时候李妈还是搂着自个儿儿子不放,李牧被自己妈毫无缝隙的圈在怀里,让他觉得他妈恨不得把他塞进肚子里再重新生养一遍。

分别之前温薇雅还笑眯眯地看着李牧,语气里头难掩笑意:“宝宝,记得明天我来接你。”果然,今后肯定得再多一个叫他宝宝的人。

李牧跟着李妈做齐洛家的宝马车回家,到了家门口还在想那辆劳斯劳斯魅影,简直是魂不守舍。

李妈看着自己儿子那样子,笑眯眯地把李牧往沙发上一扑,使劲儿揉他的脸:“宝宝,妈发现你变帅了。啧,你找女朋友了?是刚才那小洋娃娃?”

“没有。“李牧下意识就接口,随即觉得他妈今天实在是有点儿不正常,完全是一副向着自个儿儿子大献殷勤的样子,弄得李牧背后嗖嗖直刮小凉风。

于是李牧一直盯着李妈看,直把她看的再也忍不住:“怎么?妈是不是变年轻了?”

李牧瞬间回过神儿来,又盯着自个儿妈看了半晌,抿着嘴角耸耸肩:“好像是啊……”

“哈哈,真乖!看人家车看的眼都直了,赶明儿去考个驾照,妈也给你买一辆!”

李妈笑着松开拽着李牧耳朵的左手和扯着脸的右手,跑到门口去翻李牧带回来的行李箱,内/裤睡衣毫不避讳地一件一件往外拿:“赶紧去洗个澡,妈晚上带你去吃好的。”

在李牧看来他妈自从得知他要回来之后这简直就是非正常情况下的兴奋状态,而且一持续就是这么长时间,一直从他打电话要回国那天起,他妈神情亢奋并且花枝招展的像只花孔雀。

“妈,你老实说,今儿晚上带我去见谁?”李牧从沙发上直起腰来,神情严肃,他此时强烈怀疑他妈在他刚回国的第一天给他安排相亲。

“嘶……”李妈倒吸了一口气,一手掂着李牧要换洗的衣服从地上站起身来,可就是不回过头,留给李牧一个捉急的背影。

母子俩相依为命这么多年,这时候李牧才察觉到情节的严重性,他妈看样子今儿晚上不是要黑他啊,这感觉像是她自己要舍身赴义啊,这到底是个什么事儿?

难倒说真是……娘,要嫁人?

于是李牧觉着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妈铁定是不好说出口的,还不如他自个儿问来的快。于是他眯着眼睛瞅着自个儿妈:“你给我找了个后爸?”

李妈听着这一句,顿时脸色一变,神情严肃更胜李牧:“胡说!是男朋友!但跟你没关系,你爸就那一个,永远不会变!”

李牧一愣,看着他妈那个脸色,顿了一瞬才终于明白他妈这个意思。

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他爸的地位永远无法替代,无论他是不是已经去世了很多年后已经变成了一抔黄土,他爸只有一个,就是李妈每天提起来就骂骂咧咧怨气颇重的早死的那个冤家。

其实不论李妈以前怎么数落他那个死鬼老爸,字里行间还是透露出一个信息,这男人其实很出色,不说风华绝代,起码跟李妈恋爱时也能迷倒一大群少男少女。

不然当年不会事事压齐洛他老爹一头,两人虽是很好的朋友,却总是暗暗较劲儿,只不过李牧的老爸死得早,人走茶凉,似乎连良好的遗传基因没过渡到他这儿来。

“妈,你快乐吗?”李牧走过去,这两年来拔高了不少的身形把李妈整个儿罩在阴影里。李妈不算是个瘦小单薄的女人,只不过人到中年却没有发福,李牧一只胳膊圈过去,就能把这个单独养了他十来年的女人揽进怀里。

他没问那男人对她好吗,问了也没用,感情从来都不是什么单方面的事儿,起码李牧这么觉着。

虽然他的感情道德观向来浅薄,还隐隐带着点儿肤浅的傍大款入豪门的心态,可李牧依然认定了,在一起就是双方的,哪怕一方起初是处于依从的位置,那这个“从”字,也是两个比肩的人。

“嗯?”李妈突然抬起头,反身抱住李牧的身体,多年来相识而熟悉的那种母亲的味道霎时间充满鼻端,李牧听到他妈的声音突然变得郑重。

“宝宝。”李妈的声音轻轻的,只是让李牧产生一种错觉,不知道这一声到底是在喊自己还是在喊他那个死去的老爸。

“就算我将来死了也不会去找你爸,我一人j□j乏术没法儿共侍二夫,而且说不定你爸早就在下头讨了小老婆或者投胎成了富二代抱得无数美人归,这些年来我每年都给他烧那么多钱下去,他肯定比活着的时候还舒服!”

李牧有点儿无语,他知道这是他妈又犯病了,可是她这些逻辑似乎又全是在帮她自己。这一番话自私却又豁达,李牧知道这是她潜意识里在告诉自己朝前看,她正在告别过去,他很希望她能幸福。

不过还好,再神的逻辑都否认不了李牧只有这一个妈,他妈也只有这一个儿子,李牧双手抱着李妈,突然低低地笑了起来。

“行,妈,晚上带我去看看你男朋友,吃的便宜了可不行,你说给我买台车,是用他的钱吗?他是做什么的?”李牧拍了拍李妈的后背,把他推到沙发上坐着,准备先简单问一下情况。

“是哦,妈晚上带你去吃海鲜,三文鱼刺身,咱们点最贵的。”李妈说起这个就红光满面,一边手舞足蹈一边说:

“他就是卖海产起家的,现在小有资产,大概,大概……”李妈找了半天没找到形容词,憋了半晌才突然眼前一亮:“大概和齐家妈妈一样有钱!”

李牧听着他妈的描述,眼前不可控制的出现一个四五十岁中年发福,谢顶啤酒肚而且满身带着淡淡鱼腥味的土大款模样,脸色越来越精彩。

他马上被自己脑补出的这个形象骇的不敢再问下去,想着反正今天晚上就能见到了,如果真是太差直接就判他死刑,离家出走也得把他妈和那男人分开。

李牧又随便问了些不怎么重要的就拿着衣服进浴室洗澡了,傍晚来临的时候,他觉得自己比自个儿妈还紧张,明明是娘要嫁人,却生生有种嫁女儿的错觉。

李牧家住在个不怎么繁华的古董小区,因为这小区年纪很大的原因,住家的大多是老人和小孩儿,年轻人工作的工作谈恋爱的谈恋爱,小孩子就留在父母家里给老人看着,因此这小区虽然古旧,却也充满了生气。

楼下车子开进小区的声音已经很明显,因为进入小区而特地把速度放的很缓慢,有小孩子跟着车子撒欢儿地跑。李牧撩开窗帘往下看了一眼,一辆雷克萨斯缓缓驶入,不算很高调,看来不是个一味香车宝马的土大款。

门铃响起来的时候李牧特地调整了一下气场,为了他妈,就算平常再沉默寡言不善交际也不能在这时候跌了价。

李妈踢踏着拖鞋跑去开门,门外进来的人却是让李牧大吃一惊,这人一身黑色休闲西装穿的格外整齐,从上到下无一处不是打理的井井有条。更让李牧诧异的是,这人看起来顶多不过三十几岁,绝超不过四十,国字脸,虽说不算俊朗,但起码看起来老实可靠。

李牧赶紧给他妈使眼色,难倒就是他?这可远远超出预期了,起码第一眼看上去很不错,但是这对于他妈来说真的不是太年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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