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完早餐,于厌厌就和孟衑说要回去,男人微微皱眉看着她,似乎有些不愉。
他问:“你回去做什么?”
于厌厌握紧手中的水杯,小声道:“今天周日,明天我就得去上班了。”
孟衑愣了下,他差点忘了女孩之前来应聘迎宾时说过她在某个小商场打工的事。
再仔细看那张白皙娇俏的脸,水润润乌黑黑的眼,嫩笋尖尖一样的手,孟衑便觉得于厌厌不应该是做这样的。她该是被呵护在温室的花才对。
于是男人淡淡开口了,“那份工作,你辞了吧。”
他给了她一张卡,说了一串数字,见女孩睁大了眼迷茫地看向自己,又缓声到:“你现在是我女朋友,作为男朋友,我有照顾你的权利。不要拒绝我,好吗?”
不,不是这样的。于厌厌在心里想,但是男人不容置疑把卡塞进她手中,轻轻握住她的手说:“你想工作我也不反对,可以换一个地方?或者,你可以继续去读书。”
“读书?”于厌厌有些惊讶看向他。
孟衑点点头,口吻淡淡,似乎不觉得自己说的事情有多难办到,“如果你想读大学,我可以安排。”
不可置否,于厌厌确实心动了。
她高中毕业就来打工,并不是不想读书。她只是心疼父母,知道如果自己要读大学的话将是一笔非常大的开支,即便勤工俭学,清贫的家境也难以支撑。假若于厌厌成绩很好,咬牙坚持父母也能凑出钱给她,可实际上她的成绩太过普通,高考分数线顶多压在本科线上,填报志愿想要选稍微好的叁本院校都会落榜。
不管父母心里怎么想的,但是于厌厌清楚,花一笔大钱去给她读个含金量低的学校,不如自己赶紧出社会打工来的有用,前者并不能给她带来什么,后者却能补贴家用,这再划算不过了。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句话说得一点都不错,至少在于厌厌身上就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她还是太年轻,每当看到那些青春洋溢的大学生们,心里对大学的校园生活就格外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