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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殿书房,沈矜已先到了,正与梁珩话闲。

“嶂山是个什么好地方,还能挖出宝石美玉来吗?”

梁珩大约已把沈育出卖了,沈矜呵呵笑道:“殿下别听那小子吹嘘。嶂山若是有玉脉,朝廷早就掘地三尺了。那湖泊不过是我老友的后院澡堂子,泡水久了,偶尔发现一块,却是再找不出第二块来了。”

“啊……”梁珩垂头丧气。

他还真被沈育唬住了,也想给皇帝爹找一块“国之利器不可示于人”的石眼。

沈育欲盖弥彰地咳嗽一声,走进书房,得了他爹一记眼风,意思是“你小子嘴上真是没把门儿”。

见了沈育,梁珩已很自觉了,往几案边上一挪,让出位置,等沈育坐过来,方便上课给他抄批注、递答案。

沈育却不敢了,沈矜笑盈盈瞧着他,等他规规矩矩去自己案后入座。

“你过来呀。”梁珩上手拽他袖子,直接把人拉过来。

“殿下,”沈矜慢条斯理地说,“虽然嶂山没有第二块石眼,但若你能到陛下寿辰为止,好好读书,认真听学,我就把自家那块石眼送予你如何?”

梁珩瞠目结舌,手上一松,沈育的袖子就掉了。

“真、真的吗?”

沈矜道:“那石头,我那老友称呼为山神眼,可是嶂山独一无二之宝。”

沈育凭肘扶额,不忍见梁珩被老爹忽悠得团团转的傻样。

一天结束,沈育还要陪梁珩温习所学,真是太子宫中百年不见的奇景。信州体贴太子用功,备好糕点、水果,送进书房。

梁珩嫌他惹自己分神,信州温顺道:“殿下,身体要紧,学了一天了,不妨稍作歇息。”

信州说起来也是与崔季同辈的青年,却因为常年在宫闱活动,气质低沉压抑,他与梁珩说话时十分温柔,沈育却知道背着梁珩给沈矜准备污秽茶水的就是他。

“不必,”梁珩笑道,“赏给你吃。”

对待兄长一般的亲近。

“是。”信州也露出笑容。仆人做到这份上,还有什么不满意的?沈育从他脸上找不到一丝一毫的心虚与伪装。

梁珩这个傻子,用紫毫舔了墨汁,在麻纸上抄写《少仪》。

“为什么你的字能写得这么笔挺?”梁珩对着沈育的字比照自己的。他的字也不丑,只是一笔一划总是软趴趴,没什么精神。

文章沈育已经抄过无数百遍,只是梁珩做功课,他也得陪着,这才叫陪读。他写字时,梁珩就趴在边上看,看着看着骨头软下来,眼睛快凑到他的笔尖。

“你写字真好看,”梁珩说,“手也好看。”

沈育面不改色,把某人垂涎三尺的脸推开。

宋均很不能理解沈育,他喜欢文人,不喜欢文盲,沈育算是他看着长大,受他影响很深,原本也应是这样的人。

但是沈育最近往储宫去得太勤了,让宋均怀疑他快成了太子的入幕之宾。宋均还曾问过沈矜,接近太子就是接近朝廷权力中心,放任沈育这样下去真的合适吗?

沈矜不以为意:“随他去好了。爹做了太子少师,儿子走近些又何妨?”

说担心也并非真的担心,宋均只是闲的无聊。先生做了太子少师,也无暇管他的功课修习,每天只能和下人一起打理庭院、洒扫清洁、投喂马、投喂先生和先生的儿子,偶尔去东西市逛逛,也没有师弟陪同。

师弟天天陪太子,宋均十分眼红。

“但你今天必得抽出空来,陪我办件事。”

入秋后某天,宋均拦下将要出门的沈育。

时值巧月,被盛夏煮沸的望都城已经清凉下来,秋意悄然爬上树梢枝头。瓜果成熟,兰菊取代芙蓉,成为新的颜色。

“咱俩去趟霸城门,你来了就知道了。”宋均说。

霸城门在南,与驰道相接,规格最高,共有六座城门。寻常日子里只开两道侧门,供百姓出入。

沈育与宋均来到城门口,南军为了迎接不日将要到来的皇帝寿辰,巡查格外严厉。

运送板车的一行人被拦下,要求检查运载的货物。板车货物用布遮盖得严严实实,又用绳索绑缚。沈育看见那行人,心中顿时敞亮,明白了宋均为什么叫他一起来。

为首的是一七尺高个,绾一顶布巾,赤着肌肉结实的两只臂膀,看似做体力活的,然而臂膀皮肤又过于白皙。

守卫放行,那人也瞧见了沈育与宋均,带队过来。

“育哥儿,”那人吊儿郎当吹了声口哨,“均哥,好久不见。”

沈育克制着喜悦的心情,拍拍他的赤膊。这人手臂光洁,脸上却有一道疤,擦过眼角,使他相貌颇有几分戾气,然而眉眼生得俊,倒也不甚妨碍。

“穆哥,你怎么来了?!”沈育问。

穆济河,那也是沈氏学塾的门生,不仅如此,还是所谓沈门七子之一,名气颇大。一众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里,就他一个体魄雄健,挽得剑花抡得棍棒,又是个逍遥洒脱的性子,安井坊里的姑娘没有不多看他两眼的。

学塾里走得近的这七人,没事就喜欢互相叫哥。文人讲究谦逊低调,都管别人叫哥,管自己叫愚弟,轮到沈门七子,就变成了打趣揶揄。

穆济河道:“先生有事,弟子服其劳,给你送石头来了。”

那板车上绑的原来是梁珩心心念念多日的嶂山神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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