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59节</h1>
宋正明吓得话都说不利索了,指着地上那堆人皮:“我也不知道啊。一睡醒就看到发财儿变成了这样。还有好……好多虫子……从他身体内爬出来……”似乎想起当时恐怖的场景,宋正明忍不住一阵阵干呕。这不是他做戏,虽然是自己亲手布的局,可是艾发才死状之惨,的确出乎他的意料。
他毕竟只是个商人,如今的害怕并非作态:“道长,你一定要救我啊!”
苏道士蹲在地上仔仔细细检查了被吃的只剩脑袋和人皮的一番,抬头问道:“还有别的东西吗?”
“什……什么?我刚醒过来,一直没敢动那个东西。”
苏道士听了这话,又在屋子里检查了一圈,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屋中一时陷入沉默,在这片寂静中,苏道士仿佛听到了什么声音,一把吹熄了蜡烛,示意宋正明躺回床上,他自己一翻身躲进了客房里的衣柜中。
没了油灯,夜晚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嗤拉一声闪电劈过来,屋中有一刹那亮如白昼。透过衣柜的缝隙,苏道士看到吴娘子出现在屋中。她佝偻着背,似乎在嗅什么东西一样,嘴里不停的发出“咪咪”的叫声,双眼似乎放射出红光,看上去十分可怖。
宋正明闭着眼躺在床上一动不敢动,他听到什么窸窸窣窣的声音离自己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想起艾发才被吃空的皮囊,浑身鸡皮疙瘩层出不穷。随着那种诡异的“咪咪”的呼唤声响起,自己怀中的木盒内仿佛有什么东西在咚咚咚的撞击着盒盖。那声音渐渐与他的心跳成为一个频率,吓得宋正明的后背寒毛直竖,在黑暗中死命捂住盒盖,生怕好不容易得到的金蚕蛊飞了出去。
躲在衣柜里的苏道士攥紧了自己的拂尘,虽然师傅说不可与这两个巫人起冲突,但是如果老板娘要在他眼皮底下杀人的话,就算明知不敌,他也不能见死不救了。
幸好,吴娘子只是狐疑的在宋正明床前徘徊了一阵,终究还是转过身去,一边呼唤着自己遗失的金蚕蛊一边往门外走,到下个房间查看去了。
到了第二日白天,因为艾发才死状诡异,宋正明在当地买了一口棺材装殓好那身臭皮囊,就急忙赶回江城去报丧。
艾家和白家虽然不算是江城里数一数二的富商,但是生意做得也不算小了。两家都住在江城的清明坊,这里临近河市和码头,交通便利,江城的大商人纷纷在此买房置地,就算把家安在其他坊市的,也会在这里开一家分店。
宋正明和艾发才交往的目的之一就是期望能够时不时去艾家见到自己的初恋情人,虽然两人什么也不能做,但人总归是要有个念想的。这回他把艾发才的尸体送回去后,就不急着走,以帮好友料理后事的名义住进了艾家。
艾发才没有儿女,取回来的正妻只做个摆设,家里小倌戏子养了一堆。他活着的时候,这些人自然围在他身边讨好,等他一死,就如鸟雀般飞走了,就算有几个小子看在昔日微薄的情分面前愿意给他守灵,看到他那凄惨的死相,也不由得畏惧,本来感情就不深,如今更是连看他遗体一眼都恶心。
于是家里一堆莺莺燕燕,在他死后都卷了各自的细软一哄而散。一方为了财,一方为了色,原本和情字便不相干,如今金主死了,各奔东西也在情理之中,反正男人又不似女人,有了钱财远走高飞隐姓埋名,没准还能在哪个乡间娶妻生子呢。
只留下艾发才的妻子走不脱,还在宅子里住着,替这个名存实亡的丈夫操办后事。
自从得了金蚕之后,宋正明也算是时来运转了。这几日他白天能看到阿九,时不时搭上一句话,原先对他不理不睬的阿九在艾发才死后,似乎也对他和颜悦色了许多。晚上去赌坊,他简直如同赌神附体一般,赢得筹码堆成一座小山,真是赚了个盆满钵满,而蛮横的庄家不仅没有因此找他麻烦,反而将他奉为贵宾,带着他去别处踢馆。
宋正明一时在清明坊出了名,不但把所有债务还清,更有无数混混赌鬼想要拜他为师,赌场中的狂蜂浪蝶更是自动投怀送抱,可是宋正明都一一拒绝了,他的心里只有年少时得不到的阿九。
大概这段时间赌钱太累,他渐渐消瘦下去,吃什么都提不起劲头来,而且总觉得身上很痒,用手去抓挠并没有什么东西,买了最好的澡豆洗浴,依然不见效。好在并不严重,他也只当做是春天皮肤不适的缘故。
这天,宋正明路过天水巷新开张的有味斋,闻到里头飘出来一阵阵食物浓郁的香味,忽然觉得饥肠辘辘,这种对食物的渴望他有段时间没感受到了,赶忙急切的走进店中。
“这位客官,要来点什么?”四郎迎上去问道。
“胡小哥原来是汴京鼎鼎大名的有味斋掌厨,怪不得手艺这样好呢,真是失敬失敬。”宋正明笑着跟着四郎坐到一个桌子旁边。“自从那日尝过胡小哥的手艺后,吃东西总觉得味同嚼蜡,吃了等于没吃。”
“您可真是过奖了,惊蛰过后万物复苏,人身体里头难免也有些东西作怪,从饮食方面来看,惊蛰时节之后的饮食起居应顺肝之性,助益脾气,令五脏和平。”四郎笑着说,这时节不是饭点,店里客人并不多,加上宋正明在逃难时有过一面之缘,便不由得多说了几句。
“你说的是,怪不得我这几日五脏六腑都空落落的。唉,果然是惊蛩后毒虫活跃了吗?”说道这里,宋正明住了口,转而说起了别的。
夜雨剪春韭,几场春雨下来,带着露珠的韭菜嫩生生的惹人爱。厨下有新摘的韭菜,四郎做了个简简单单的韭菜炒鸡蛋,因为是头茬韭,那味道简直鲜的叫人想要把舌头吞下去。
“这是做的什么呢?好香,就用这个给我做一份炒饭。”想了想,宋正明又说:“上次那个什么金钱肉也来一盘,讨个好口彩。我待会还有急事,烦请做的快一些。”
四郎把菜谱记了下来。宋正明看着是个大商人,但是做事并不怎么讲究排场,很有务实的作风。
虽然菜色简单,客人也像是很好说话的样子,四郎从来不会怠慢客人的。
因为有味斋旁边就是洄水,被有味斋里的大妖怪气息吓得战战兢兢的小水妖们常常偷偷在次门的阶梯上扔一些河鲜,所以,开业后,店里鱼虾从来是不缺的。
四郎取了今天不知哪个小水妖新上供的大虾,将其去皮,开背,挑去虾线。放入绍酒、椒粉,稍微腌渍。然后起锅爆香蒜末,加虾仁翻炒至变色后放韭菜。再把前头做好的干饭盛出来一碗,用蛋液裹匀净后下到锅中一同翻炒,很快,一碗喷香的蛋炒饭就做好了。
这之后,四郎又做了一碗烤得金黄可口的金钱肉。
厨间还有早先做好的蜜姜,四郎连汁盛出来少半碗,算作是附赠的小菜。
蜜姜是用生姜一斤,洗净,刮去皮,切成算筹条的样子,每根算筹大如洗漆筷子。然后用两升水煮沸去沫后,再与蜜二升同煮。煮沸后再次撇去浮沫后就成了。吃的时候不许多,多便味重,只用小碗盛半碗,与饭菜同食,也可算作是饭后小点。
“唉,胡老板做生意真是厚道,还附赠我一盘算筹条呢。”宋正明惊讶的说。蜜姜因为形状类似,又被江城人戏称为算筹条。很受生意人喜爱。
四郎笑了笑:“您不是说这几日吃什么都不香甜吗?姜能开胃增食欲……”
他话还没说话,就看到宋正明用一种奇特的速度吃完了碗里的蛋炒饭,好像是嘴里生出来一个吸盘,吃饭完全不需要咀嚼一样。
“真好吃啊~这回肚子里总算是有点东西了,再来一碗。”宋正明一边有一口没一口的吃着那盘金钱肉,一边连连夸赞,要求四郎再给他做一大碗蛋炒饭。
于是四郎只得又返回去再做一份,送上来后还是很快就吃完了,四郎觉得有些不对劲了,厨间今日剩下了半簸箕米饭,如今已经快要被宋正明一个人吃完了。吃到后头,宋正明已经面露痛苦之色,可还是不停的要四郎再去炒饭,还吩咐说饭里头多加个鸡蛋,要是有猪血之类的也要加一些进去。
就这么连吃了十几碗饭,到后头估计是自己的胃实在撑不下了,宋正明才肯罢休,结账时还叫四郎把金钱肉和算筹条给他打包带走。
四郎有些担心的看着他像个孕妇似的腆着肚子慢慢离开。
“原来如此啊。”不知何时,饕餮殿下站到了四郎旁边,若有所思的盯着宋正明的背影。
“什么?我看他似乎都撑得不行却还要吃,真是奇怪。难道又是个饿鬼附体的吗?”四郎好奇的问道。
“你知道为什么金蚕蛊在蚕族手中是神物,到了某些凡人手中,就是害人害己的邪术吗?”殿下不直接回答问题,反而轻笑着问四郎。
对巫术了解不多的四郎自然不知道,于是傻乎乎的等着殿下来解答。
腹黑的殿下却自己转身进了店门,留下四郎一个人满头问号的站在春风里。好在四郎没有刨根问底的习惯,而且对殿下某些时候的坏心眼已经习以为常,这时候问题没得到解答也不往心里去,反正他其实并不怎么关心宋正明的私事。
食客用来有味斋交换食物,双方的关系就是这么简单,除此之外的事情,四郎就算想要去关心,也是关心不过来的。
况且,目前有更加令他烦恼的事情了——腹黑的殿下可不像忠犬二哥那么好糊弄。这是汴京一别后,四郎第一次和殿下见面,因为上次自己被人抓去的事情,面对天生强势阴晴不定的殿下,四郎总有些气弱,此时十分讨好的跟在殿下后头问:“主人,你吃饭了没?我给你做碗面吧。”
江城这家店铺比汴京城里的那个多出来二楼的一排雅间。坐在二楼雅间里,刚好对着洄河美景,远可望包家山桃开浑如锦障,近可看见洄水岸边的野草新绿和柳条抽芽,伴着河上游春的画舫里飘来的乐曲声,真是叫人心旷神怡。